因為文林苑爭議已經落幕,為了讓當事人回复平靜的生活,就讓一切爭議『隨風而逝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838688&p=1#37097339
士林王家兩宗土地建物門牌號碼為士林區前街五巷16號及18號(地號801、803),土地面積13.01坪、7.87坪,共計20.88坪。依都市計畫圖而言,該兩宗土地並未接鄰建築線,三面均為鄰地,僅東側鄰接交通用地,已經興建台北捷運淡水線高架,按照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辦法規定,至少緊鄰6公尺土地屬於禁建範圍,假設無此規定,再假設按照一般建築法令,王家兩宗土地亦是深度不足,無法單獨申請建築執照,按照畸零地管理辦法,也必須與鄰地地主合作合併才能申請建築執照。
所以從建築法令而言,王家這兩宗土地與鄰地地主必須合作,根據新聞報導,王家媽媽本來是很願意合作一起都更的,只不過她希望能分得一樓店面,不過就建商而言,其他地主也想分得一樓店面,按照慣例,那就是比較各地主土地位置誰比較緊鄰騎樓了,王家土地是在騎樓相反方向的「裡地」,沒有緊鄰建築線,所以當然會被比下去,王家媽媽在失望之餘,不再支持參與都更的心情值得同情,但自家土地條件不如人,談不上吃虧與否,也與違反居住正義無關。
現在王家要求不參加都更,恢復其本來老房即可,問題是人死不能復生,舊房子已經拆除,不可能「恢復原狀」,從建築法令而言,要蓋新房根本就無法單獨申請到建築執照。王家目前的狀況就好比台獨想要獨立建國,問題是無論從中華民國憲法或國際政治大環境而言,台獨根本就是一廂情願不可行的幻想而已。一中原則,『各自分房』,才是雙贏策略!
也是新建物申請時的法律規範
若王家建物原本就是違建,那當然沒話講
但王家原本建物是合法建物
週邊也有既成道路可以出入
要不....當初是誰核準王家原有建物興建的
抓出來鞭屍後再講
還有....殺了人才說回不去了
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
那以後也不用啥協商了
直接拆除大隊拆光後再來談
kurich wrote:
細說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之建築法令
士林王家兩宗土地建物門牌號碼為士林區前街五巷16號及18號(地號801、803),土地面積13.01坪、7.87坪,共計20.88坪。依都市計畫圖而言,該兩宗土地並未接鄰建築線,三面均為鄰地,僅東側鄰接交通用地,已經興建台北捷運淡水線高架,按照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辦法規定,至少緊鄰6公尺土地屬於禁建範圍,假設無此規定,再假設按照一般建築法令,王家兩宗土地亦是深度不足,無法單獨申請建築執照,按照畸零地管理辦法,也必須與鄰地地主合作合併才能申請建築執照。
所以從建築法令而言,王家這兩宗土地與鄰地地主必須合作,根據新聞報導,王家媽媽本來是很願意合作一起都更的,只不過她希望能分得一樓店面,不過就建商而言,其他地主也想分得一樓店面,按照慣例,那就是比較各地主土地位置誰比較緊鄰騎樓了,王家土地是在騎樓相反方向的「裡地」,沒有緊鄰建築線,所以當然會被比下去,王家媽媽在失望之餘,不再支持參與都更的心情值得同情,但自家土地條件不如人,談不上吃虧與否,也與違反居住正義無關。
現在王家要求不參加都更,恢復其本來老房即可,問題是人死不能復生,舊房子已經拆除,不可能「恢復原狀」,從建築法令而言,要蓋新房根本就無法單獨申請到建築執照。王家目前的狀況就好比台獨想要獨立建國,問題是無論從中華民國憲法或國際政治大環境而言,台獨根本就是一廂情願不可行的幻想而已。一中原則,『各自分房』,才是雙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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