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前年買了預售大樓建案的一戶+車位合約書上面記載的車位是勾選在"自設車位"上面,權狀後卻是法定停車位, 當時時有詢問自設車位跟法定停車位的使用差異建商的回答有點含糊,我因為不懂也就沒追問,可是近日在01以及網路查詢時發現法定停車位只能約定專用,沒有產權的,它可能已包含在建物中的公共設施持分比例中。我也開始有更大的疑問了,覺得權益受損,針對這點我是否能向建商求償呢?想煩請達人指點
車位分為三種:1.法定車位 2.增設車位 3.獎勵車位這三種都是有產權,唯獨法定車位沒有獨立權狀(產權附帶於大公內),後兩者有~法定車位只能在本棟大樓間買賣或是隨著建物(房屋)移轉~增設與獎勵車位可對外買賣~妳的問題應該是在當初下訂選車位時,現場銷售人員出錯才會導致這問題~對於妳的車位使用與權利並無太大影響,只差別在無法對外買賣~醬子說明應該能讓妳清楚~至於求償問題應不是重點,也不便在此公開說明~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