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竹南東站雙城買了預售屋的一樓和二樓,近日見大樓都沒蓋好,怎麼正在裝潢呢?而且只有我們買的那一戶,得知竟然是要準備做為接待中心使用,詢問建商怎麼未先告知,我們也無收到相關的通知要做為他用?但卻得到電話那端這樣的回應:“現在房子還是我們(東站雙城理德建設)的,要用來擺建材,當接待中心,做什麼都可以。“ 再問怎麼會挑我們這戶呢?還是以房子是他們的為由,叫我們先搞清楚狀況再來……。
談到這裡,我們知道了建商的態度,也許我們也只能自認倒楣,於”法“我們也許無權再干涉此屋之後的下場了!我們交屋後住的還是“新家“嗎?
畢竟是這裡的未來住戶,也依約繳納各期工程款,我們相當期待明年”新家“即將落成,經過還特地去看看大樓工程進度,今日見房屋非正常的工程,而打電話提出我們的質疑,因原接待中心已無人在,門口貼著即將移至工地的消息,還有聯絡電話,不就是要服務已購買的未來住戶嗎?以後的服務態度會改善嗎? ??
建商回應的態度,讓人覺得很沒耐性,他沒有告知的義務,和當初買屋前,對於每問必詳細答的服務有如天壤之別,我們從去年簽約完就期盼的“新家”,竟然成了之前是眾人皆可進出的接待中心,當初就是不考慮二手屋,才甘願冒風險買預售屋,難道也要標明在合約書上,別把我家當接待中心嗎?提供給未來想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參考列入合約內容。
如果建商將預售屋的廁所也開放使用,之後交屋時廁所眾人使用過再交給我們,再拆除已裝潢的木工,移除辦公桌椅……這樣合理嗎?預售屋交屋前,建商有使用權嗎?住戶應該提出疑問時,回應的態度難以讓人心安,網路上尚未看到相關案例,已被購買的預售屋再做為接待中心用,你會接受嗎?接待中心若列為公設規劃合理,怎麼會是我們未來的家的前身呢?
若是跟老闆訂購商品,他先用過處理髒污完再交給你,這樣的交易哪會令消費者滿意呢?火火火……建商一點解釋的耐心都沒有,“搞清楚再來說”,“要做什麼都是我們的自由,不需要事先告知”,這些語句和語氣都讓人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最後,若是還有機會再購屋,一定要選不會把我們的房屋當接待中心,還會重視住戶疑惑的建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