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在高速公路上跟人糾紛
對方在隧道中線道從100一路煞到60
我叭了2聲 他突然重煞 我火氣一上來 出隧道
我看他 他馬上嗆你洗勒叭三小
我火氣上來 超到他前面比中指
結果他告我妨害名譽 公然侮辱
我想問 我沒看他 也沒在他正面比中指
他這樣告的成嗎?
( 自己開車出問題 叭兩聲提醒被嗆
然後還被告 真他馬的無語)
低調做人 高調做事 wrote:
我火氣一上來
只能多學習忍耐,
比中指,大概就罰個幾千塊了事,
下次不要再比就好了,
我個人會向法官跟檢察官坦白不諱,
但提醒系因對方於高速公路急煞,影響我方生命安全,
才氣憤做此行為,
或許會罰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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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還沒做筆錄,
也可選擇矢口否認,
對方要舉證你有比,
沒證據,就交給法官自由心證。
或許會被罰,或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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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住遇到交通違規份子之 SOP,
1、在車內罵聲"幹"。
2、回家剪片。
3、對方收到罰單後會飛起來,高速公路低消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