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v8 wrote:轉貼官網那篇找不到...(恕刪) HTC論壇的反應文還在!https://community.htc.com/tw/chat.php?mod=viewthread&tid=64416&extra=page%3D1
...看來獲得許多網友的關注,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的安慰與幫助,真的是十二萬分的感謝!! 話說今天早上約9:30小弟就進線HTC客服,既然受潮了我不修了,並表明希望可以於台北八德服務中心當面取件(原本想說先把手機拿回來,又在你服務中心,以免說我手機拿回去如何又如又,甚至可以直接請一位會拆解的工程師,現場拆一拆,中心現場應該都有錄影吧,到時再跟他們說照片有疑慮的事情)客服說,會儘快幫我安排,另外請羅主管幫我確認目前手機是否還能開機一事,請他們下午跟我聯絡~中間也有致電到消保官那邊詢問,張姓消保官的意思是說,其實HTC並不可以以"受潮"為人為理由不予保固,即便是HTC懷疑我自己入水而造成的受潮,也要由HTC提出相關的證據,而非片面的要求我提出根本不可能提供之"我沒有這樣"的證明(你有可能24小時錄影自己使用手機的情況嗎?!)拆解的人員是你的人,維修工程人員是你的人,判定人為與否也是你的人,HTC是球員兼裁判,所以於情於理於法,這是不通的。不過上述情形,是針對君子,而非針對小人,或許也是因為有些人因為自己的疏失,卻反而想要賴給HTC原廠,進而倒置廠商不得不進行的一些防範措施,而演變至今日像小弟這樣的結果,其實消保官還說來森森購物都有連帶責任的,他們也不能因為說7天鑑賞期已過,剩下的都是你消費者與原廠之間的事.應該是由森森購物與HTC原廠兩邊來跟我進行協商。...消保官一席話,頓時令小弟希望湧現,戰意茂盛,所以我隨即再訊問消保官,請問你們對於HTC與廠商之類來說,有其法律效益嗎??..消保官回:其實他們這邊只是消費者與廠商之間進行協調的中間者,他們頂多能做就是提供諮詢與公布"惡劣廠商名單"兩樣武器而已,最後要有法律效益的話,還是只過經過法院仲裁,判決之後,才算數喔!.....說真的,聽到這小弟就軟了,這種訴訟非刑事案件,鐵定曠日廢時,HTC怎麼可能怕我告他,蘋果告他他都沒有再怕的,他們肯定有一排法律顧問等我去告他們來跟我車輪戰,小弟我連個他X的代書都不認識,況且哪有那種時間與人力跟他們跑法院阿!!..抱著低落的心情掛上電話,心想真拿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嗎!就在約中午12:15分左右,羅主管打來了,羅先生說,他在幫我確認手機目前狀況時,工程人員有發現搞錯手機了,那不是小弟的手機,經過他們再次確認,我的手機沒有受潮,只是充電孔與基板有異常,還有充電線,會一併保固內幫小弟我維修到好再返還給我,也有跟我道歉。小弟跟羅先生小小抱怨了一下,請他們以後不要再這樣,橫豎都是你們說了算,對我們消費者來說,沒有了原廠的保障,這是品牌信心的打擊,知道HTC經營手機事業部門很辛苦,我們也是很有愛的再支持你們啊,從智慧型手機多普達585+鑽石機+照片裡的HTC手機合照,小弟從來不曾動搖對國產宏達電的堅持,從來沒有買過其他廠牌的智慧手機。小弟已同意HTC完修後還給我手機,目前就是這樣而已,特此來跟各位大大們報告,只希望手機修好回來後能順利使用,小弟再次感謝各位大大們的協助與安慰,十分感謝,不然要損失$18200一隻剛買的手機,雖已做好最壞的打算,還是會很難過的,也希望這件事能順利圓滿落幕.題外話,我還以為中午HTC來電,是他們自主性發現錯誤,看了有大大貼的連結,才知道在HTC論壇那邊有人先跟他們通風報信了阿!
天阿!!太誇張了!!絕對不能讓聯強就這樣算了,不能就這樣被摸完頭就算了,要不是版內神人發現這種錯誤,大大就平白損失2萬多元阿!!果然外包的都會來黑的,是想多賺點錢嗎?不過還沒聽過原廠出這種包的,送修一定要指定原廠,學到一課!!
一句搞錯手機就了事那假設今天消費者付了錢修下去了就該算消費者倒楣嗎而且還害到購物網本來還在想說會不會是購物網的問題結果根本就是htc出的問題真的幸好版主有po上來否則這支手機他絕對只能自認倒楣吞下去再說假如真的是單純htc自己搞錯那htc自己真的應該檢討維修流程等等否則htc只會越來越少人支持而已在這裡講一堆htc也看不到不想廢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