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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TG wrote:
1.HTC的東西是在台灣組裝OK,但是組裝的原料是從哪來?還不是大陸...所以從大陸進料這些不用算成本?
2.在台灣組裝的HTC員工薪資,正常應該是列為薪資費用,所以正常來說,HTC銷售的毛利要扣除這些所謂的人事費用之後才能計算淨利,這些扣掉的部分在稅上也是作為一個淨利的減項部分,我看不出來哪裡對台灣比較有利。
3.另外要跟你說的是,我國出口是免稅的,在台灣直接銷售還要課稅,所以在台灣銷售的5%稅額都是轉加到消費者身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請問哪裡對國家比較有利?

我是不懂你對會計了解多少,基本上我覺得你會計應該要好好學一下,因為你講的東西真的跟現實有些偏差。

三星手機進口從國外運進來就先經過關稅,運到配送點還要運費,這些都是列為成本,眾所周知銷售額一定大於成本,我不懂你所謂成本扣掉不包含在淨利是指哪塊。
但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就算在台灣組裝的HTC,員工薪資也是要扣除之後才會形成稅前淨利。

另外我真的不懂你口口聲聲說的提列為成本的部分可以扣抵稅額是指啥,你要不要去翻一下中華民國稅法?
如果是你自己想像的稅法,我想我們怎麼談都不會有交集,我們公司銷售商品到現在,我還沒聽過哪個成本是可以拿來抵稅的,真的要說抵稅,也是指國內的進項憑證(發票、收據、水電等)可以扣抵營業稅額的部分,但如果台灣三星是採國外進口,國外的憑證依法是不能夠抵減營業稅的。

另外你所說的買三星手機讓韓國三星有更多獲利這點,我必須糾正你,不是韓國三星,而是三星員工及股東,請不要把企業和國家綁在一起,企業不等於國家。


上面的1、3點
這些東西,把 hTC 換成 台灣三星後,也都還是一樣啊
不明白你為何要這樣提
另外你指的銷售5%的稅額,假設你指的是進口時的,那台灣三星進口也是一樣會有,也是一樣轉嫁給消費者
有差別嗎?還是你有證明說,台灣三星有把這 5% 自行吸收?

台灣三星把手機進口進來,假設手機報關總稅額為20000元,那台灣三星會把這20000列為何?
當然是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啊...
那跟 hTC 進口零件進來,然後提列為成本....有不一樣喔?....還不是一樣
而且 hTC 最終手機本身的獲利(hTC賣給經銷商或通路商的價格-組裝及零件成本),是回到台灣這邊,
成為事業所得,上繳給中華民國政府
這就比台灣三星,或韓國的三星強了啊
三星手機本身的獲利一直不是在台灣啊~~還是說台灣三星有把這部分的稅額繳給中華民國政府?

另外,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在談 營利事業所得 .... 怎麼又弄個營業稅?

----
最該談的是第2點
""2.在台灣組裝的HTC員工薪資,正常應該是列為薪資費用,所以正常來說,HTC銷售的毛利要扣除這些所謂的人事費用之後才能計算淨利,這些扣掉的部分在稅上也是作為一個淨利的減項部分,我看不出來哪裡對台灣比較有利。""
你寫的
員工也會繳綜合所得稅吧,資料是1萬7千人(104上登記)
這些員工有薪水之後,會去消費吧,消費就會有消費稅額
外加手機的稅前獲利,都會給中華民國政府課稅
這樣看起來,我真的看不出來對台灣哪裡會比較沒有利

最後呢,我沒說企業等於國家
韓國三星,指的是在韓國的三星總公司
然後你說是三星員工及股東獲利...前提也是三星(總公司或分公司)有獲利才會有啊
那你說企業沒有更多獲利是指?
再者,全球三星各分公司手機銷售獲利(有打算回去的部分)都是回韓國三星總公司
韓國三星總公司在將企業營收上繳給韓國政府...

所以你在台灣買三星的手機,相較下會有比買 hTC 手機更多的金額
成為了韓國政府的稅收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發文者自刪!發文者自刪!發文者自刪!
Ramsa wrote:
上面的1、3點
這些東西,把 hTC 換成 台灣三星後,也都還是一樣啊
不明白你為何要這樣提
另外你指的銷售5%的稅額,假設你指的是進口時的,那台灣三星進口也是一樣會有,也是一樣轉嫁給消費者
有差別嗎?還是你有證明說,台灣三星有把這 5% 自行吸收?

台灣三星把手機進口進來,假設手機報關總稅額為20000元,那台灣三星會把這20000列為何?
當然是在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啊...
那跟 hTC 進口零件進來,然後提列為成本....有不一樣喔?....還不是一樣
而且 hTC 最終手機本身的獲利(hTC賣給經銷商或通路商的價格-組裝及零件成本),是回到台灣這邊,
成為事業所得,上繳給中華民國政府
這就比台灣三星,或韓國的三星強了啊
三星手機本身的獲利一直不是在台灣啊~~還是說台灣三星有把這部分的稅額繳給中華民國政府?

另外,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在談 營利事業所得 .... 怎麼又弄個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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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該談的是第2點
""2.在台灣組裝的HTC員工薪資,正常應該是列為薪資費用,所以正常來說,HTC銷售的毛利要扣除這些所謂的人事費用之後才能計算淨利,這些扣掉的部分在稅上也是作為一個淨利的減項部分,我看不出來哪裡對台灣比較有利。""
你寫的
員工也會繳綜合所得稅吧,資料是1萬7千人(104上登記)
這些員工有薪水之後,會去消費吧,消費就會有消費稅額
外加手機的稅前獲利,都會給中華民國政府課稅
這樣看起來,我真的看不出來對台灣哪裡會比較沒有利

1.我覺得,你的稅法要去修練一下。
如果是列入成本,進口那些稅零零總總加進去是直接反映在成本上,所以如果是依靠進貨,一次貨都會拉到一定數量,來降低每一個單品的成本單價。
至於如果是在台灣島內組裝販售,在銷售時還必須開立5%發票,這是逃不掉的,另外在台組裝的薪資可以視為固定成本,這個部分是無法隨著商品數量多寡而減少的,你說呢?

2.我也以為你是想談營所稅,不過我聽你在那講扣抵來扣抵去的,怎麼都覺得你是在談營業稅,不是嗎?
你去查一下營所稅的計算上,成本可不可以扣抵,你就知道了。

3.我覺得你對會計領域不熟,就不要一直講,這樣只會讓人覺得霧煞煞,有誤導他人之可能。

我從下面這段跟你解說,你就知道你的盲點在哪:
Ramsa wrote:
員工也會繳綜合所得稅吧,資料是1萬7千人(104上登記)
這些員工有薪水之後,會去消費吧,消費就會有消費稅額
外加手機的稅前獲利,都會給中華民國政府課稅
這樣看起來,我真的看不出來對台灣哪裡會比較沒有利


基本上,員工的薪水公司列為費用,必須跟政府申報。
公司將員工薪水列為費用的同時,就增加了公司的費用,整體來看降低的是公司的淨利,也就減少了對政府的賦稅義務。

同時,員工須納稅沒錯,但別忘了,不是每個員工都須納稅,薪資沒到一定水平者,只須申報不須納稅。
要提醒你,營所稅稅率我記得現在是17%,但個人綜所稅率一般人才5%,就算往上跳一級也不到17%,你說是吧?
當然,你要說那些BOSS級的可能要繳納50%之類的也說不定,不過我可以跟你說,節稅的方式很多,單就私人財產的處理來說,真的不見得對國家有利。

另外你要講消費,如果他家員工像我一樣透過amazon買國外的商品,金額沒有超過一定,連關稅都不用收,請問對政府課稅哪裡比較有利?
你講的東西,都是基於一個在台灣消費的基礎,不是嗎?

世界很大,我是不知道你消費都在哪消費,不過我只知道我在電腦前動動手,台幣就自動轉換成日幣流到日本去了...中華民國賺到啥?每次外幣交易的銀行手續費勉強可以算是台灣地區銀行的收入啦,其他部分呢?

要討論對台灣有利,我前面說過了,你要說HTC採用較多的台灣原料和零件,所以對台灣有利這點我同意,其他的說真的不敢苟同。
你的論述從交易方式到稅務,我看不出來哪裡沒問題的,所以我建議你還是不要自己用猜測的方式去推論什麼對台灣有利,有空多看點書吧。
當然,你要繼續談會計這方面也行,我就不奉陪了...連毛利和盈餘感覺都分不太清楚當中區別,再談下去似乎也是沒交集。

Weiter5494 wrote:
認同 ! 給你一個讚...(恕刪)

基本上,我比較偏向看到企業合作。
故步自封只會讓人成為井底之蛙,企業亦同。
不可否認,HTC和三星各有各的優勢,但身為一個消費者,如果眼中帶著主觀的意見去看產品的缺點,而不看優點,說真的挺可悲的。

至於消費者買不買與支不支持,講難聽點是個人花錢的方式,我也無意干涉,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消費者會買的一定是他在可拿出金錢下所選擇的最適商品,而不是最好商品。
再次恭禧恭禧...
祝S3業績一路長紅...
peterTG wrote:
1.我覺得,你的稅法...(恕刪)


你說的不對!
我覺得你對會計領域不熟,就不要一直講,這樣只會讓人覺得霧煞煞,有誤導他人之可能。

Ramsa 說的才是正確的!
Ramsa wrote:
上面的1、3點這些東...最該談的是第2點
""2.在台灣組裝的HTC員工薪資,正常應該是列為薪資費用,所以正常來說,HTC銷售的毛利要扣除這些所謂的人事費用之後才能計算淨利,這些扣掉的部分在稅上也是作為一個淨利的減項部分,我看不出來哪裡對台灣比較有利。""
你寫的
員工也會繳綜合所得稅吧,資料是1萬7千人(104上登記)
這些員工有薪水之後,會去消費吧,消費就會有消費稅額
外加手機的稅前獲利,都會給中華民國政府課稅
這樣看起來,我真的看不出來對台灣哪裡會比較沒有利(恕刪)
太扯了吧,員工消費...你以為全部人都上amazon買東西?
簡單的說好了,這1萬7千人有工作,有薪水,就會有消費,比如今天他們有錢去吃爌肉飯,爌肉飯老闆就有錢買豬肉,賣豬肉的就有錢買豬,賣豬的就有錢買飼料,賣飼料的就有錢買HTC手機,這些之間不是都能增加稅收嗎?當然這只是簡單的比喻,當這些人沒工作沒錢時,消費力不是就會減少嗎

peterTG wrote:
另外你要講消費,如果他家員工像我一樣透過amazon買國外的商品,金額沒有超過一定,連關稅都不用收,請問對政府課稅哪裡比較有利?

魔神啊 wrote:
你說的不對! 我覺得...(恕刪)


我也看得霧殺殺....
扯來扯去講麼多, 難道:
"每售出一支台灣品牌手機(OneX)比每售出一支韓國品牌手機(S3),台灣相關產業/人民/台灣政府賺得比較多"
"每售出一支韓國品牌手機(S3)比每售出一支台灣品牌手機(OneX),韓國相關產業/人民/韓國政府賺得比較多"
承認這樣的事實有這麼難嗎???
太醜~~沒興趣
原本還很期待的呢~S2比較好看

rexone777 wrote:
我也看得霧殺殺......(恕刪)

在網路上,韓國相關文章
有特殊族群在"編輯維護"
不用太相信簡單就搜尋到的內容

chanp wrote:
在網路上,韓國相關文章
有特殊族群在"編輯維護"
不用太相信簡單就搜尋到的內容


去年一名韓國的著名資訊部落客,
在自己的部落格上面針對Galaxy S2做出評測,
其中列了9大缺點,
在刊出該評測前,
該部落客也曾撰文誇讚三星其他手機產品,
但因在文章中列出Galaxy S2的缺點,
便遭三星要求部落格平台將該篇文章撤下,
結果該篇文章便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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