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外國人沒繳稅,也不能罵我國總統?...(恕刪) 我先承認高低層這說法造成誤會,用詞不當,但什麼意思也努力解釋了,不是以職業分高低,而是工作權限上分高低沒錯,在台外國人如果公開參與政治活動,是違法的個人資料不便公開,3Q
TXLC wrote:契約當然未必一定要...(恕刪) 當車上有乘客說下車,雖然很沒有職業道德,但司機大可緊咬這點終止交易。司機認為交易終止乘客認為沒有,以致於有金錢上的消費糾紛,乘客當然可以報警。但這並不是違法或是犯罪事件,又不是現行犯,李沒有資格限制他人不准離開,他不是警察沒有行使公權力的權利,他應該做的是下車等警方來備案,如果那時司機不在,警方會再聯絡司機來完成案件。
z759134628 wrote:光那句「我操你媽」我認為小黃司機就很有理由拒絕提供服務終止口頭契約 可能吧,但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司機說了算,所以才需要報警處理,司機有必要急著動手拉人下車嗎?z759134628 wrote:勞工可以逕行離職,但雇主該付的錢還是得付,一毛錢也不能少,一毛錢也不能扣就算工作到一半也一樣,錢一樣要照付 勞工當然可以逕行離職,不止勞工,所有契約都一樣,但要負責違約賠償。
alexander0508 wrote:這位網友,我建議你最好立刻收回這麼帶有歧視的言論!!提供服務和被服務的人沒有高低層的分別,但人格有!網路上討論事情可以有很多種正反面的論述,但這種令人不齒的優越主義請藏起來。 網上一堆歧視藝人跟女人的留言,也不見你這麼「苦口婆心」的勸他們立刻收回這麼帶有歧視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