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李妍憬事件 司機該道歉~

chiashin wrote:  
外國人沒繳稅,也不能罵我國總統?
...(恕刪)

我先承認高低層這說法造成誤會,用詞不當,但什麼意思也努力解釋了,不是以職業分高低,而是工作權限上分高低
沒錯,在台外國人如果公開參與政治活動,是違法的
個人資料不便公開,3Q


天使水果糖 wrote:
我先承認高低層這說...(恕刪)


沒問題,你的澄清我認同,
我收回之前那些酸溜溜的話,抱歉,
繼續討論這個事件
alexander0508 wrote:



沒問題,你的澄...(恕刪)

網路交流不用道歉,沒事
又不是有奬品拿

TXLC wrote:
契約當然未必一定要...(恕刪)


當車上有乘客說下車,雖然很沒有職業道德,但司機大可緊咬這點終止交易。
司機認為交易終止乘客認為沒有,以致於有金錢上的消費糾紛,乘客當然可以報警。但這並不是違法或是犯罪事件,又不是現行犯,李沒有資格限制他人不准離開,他不是警察沒有行使公權力的權利,他應該做的是下車等警方來備案,如果那時司機不在,警方會再聯絡司機來完成案件。
z759134628 wrote:
光那句「我操你媽」我認為小黃司機就很有理由拒絕提供服務終止口頭契約

可能吧,但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司機說了算,所以才需要報警處理,司機有必要急著動手拉人下車嗎?

z759134628 wrote:
勞工可以逕行離職,但雇主該付的錢還是得付,一毛錢也不能少,一毛錢也不能扣
就算工作到一半也一樣,錢一樣要照付

勞工當然可以逕行離職,不止勞工,所有契約都一樣,但要負責違約賠償。

alexander0508 wrote:
這位網友,我建議你最好立刻收回這麼帶有歧視的言論!!
提供服務和被服務的人沒有高低層的分別,但人格有!
網路上討論事情可以有很多種正反面的論述,但這種令人不齒的優越主義請藏起來。

網上一堆歧視藝人跟女人的留言,也不見你這麼「苦口婆心」的勸他們立刻收回這麼帶有歧視的言論。
erta68 wrote:



還手就是不對 ...(恕刪)

你的邏輯有病,被打還手就不對,所以拿刀子砍你就乖乖給他砍嗎?

TXLC wrote:
網上一堆歧視藝人跟...(恕刪)


想回哪篇就回哪篇,這不就是討論區的用意,
只是我沒看到什麼針對藝人這個職業或是女性這個性別有歧視的文字。

TXLC wrote:
網上一堆歧視藝人跟...(恕刪)




能找余大哥出面一起罵警察滴



絕對值得尊敬才對

Balason2001 wrote:
就說兩個都有問題,是要坦哪一邊?
還幫不了我哩!您大哥幫幫自己就好了!

再去看看你自己的留言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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