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公司以不得提離職為由拒發薪資

今年8月由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遣至南港某電信
因覺不適合此份工作,故提出離職,請派遣公司找人來替
但派遣公司沒找人來替換就讓我離職

於10月檢查薪資帳戶發現此家公司並未給付薪資

去電了解對方以不得提離職為由不給付薪資

(在這期間問了幾個人才知道此家公司也未支付十萬加班費給員工,可見很有問題。)

且此家派遣公司在未給付薪資的狀況下

仍問我要不要到另一家電信工作,這心態著實可議

在未到此電信公司工作前,已明白告知業務,不適合不硬做

而且台灣沒有哪一條法律是員工不得離職的

但此家派遣公司仍以不得離職為由不給付薪資

經溝通無解,問了幾位律師都讚成直接提告走調解庭

但長輩要我們給對方面子,留條路走(很好笑,你知法犯法我還要給你留條路走?)

提出勞資調解後對方不來,幾天後直接提起訴訟,此家派遣公司就來調解了(果然如律師們所言,不用勞資調解,直接訴訟就好)

調解時此家公司還提出撤回訴訟才願意給付薪資及撤回訴訟之費用損失,當下我直接回絕,不撤。

此家派遣公司當天的出席者不斷電話回報公司狀況,在我不撤的狀況下對方告知調解委員他們也不合解。

此時只好提醒派遣公司,你不合解,我就再提勞動檢查。調解委員也提醒他,不合解就罰款一罰再罰。

這時這位小姐又回報狀況,整個會議她都忙著回報(實在很忙)。

這時只好提醒她,不給付薪資的狀況下是不可能撤回訴訟,只有給付後才會申請撤回。

(我都不想讓你罰錢還跑法院,等於付雙倍,怎麼你就這麼想跳下來?)

調解委員說,有人你想救他還真救不了。這時小姐又忙著回報狀況,最後雙方合解。

調解記錄上寫資方因現金流量周轉問題所以無給付薪資,我向調解委員提出疑問,這並非是這家公司當時告知我的理由。

調解委員說,這樣寫比較好看啦!(還要給你面子就對了?調解書上可以這樣亂來嗎?)

總之最後拿到薪資及勞退的6%還有因對方之行為產生的費用(調解期間打電話問了律師,對方該付哪些費用皆列入記錄)

此次律師給的建議都很實用,發生這種事不用勞資調解,直接申請勞檢及提起訴訟即可。

且會議期間仍可打電話詢問律師當對方提出您無法立即做決定的事,可請律師給意見再回覆調解委員即可。

最好不要自行決定以免損失其權益。

(當下對方不想付因派遣公司之行為產生的費用,律師建議需付才能合解,不然走法院就好,到時他還得支付你上法院期間的費用)

法扶的律師真的很棒,大家要多多利用!!
派遣公司以不得提離職為由拒發薪資
派遣公司以不得提離職為由拒發薪資
派遣公司以不得提離職為由拒發薪資
要不要順便查一下勞健保是否按規定於到職當天加保?
喵~~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貓老大 wrote:
要不要順便查一下勞...(恕刪)


還有勞保是否高薪低報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UIS wrote:
今年8月由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遣至南港某電信
因覺不適合此份工作,故提出離職,請派遣公司找人來替
但派遣公司沒找人來替換就讓我離職
於10月檢查薪資帳戶發現此家公司並未給付薪資
去電了解對方以不得提離職為由不給付薪資
(在這期間問了幾個人才知道此家公司也未支付十萬加班費給員工,可見很有問題。)
且此家派遣公司在未給付薪資的狀況下
仍問我要不要到另一家電信工作,這心態著實可議
在未到此電信公司工作前,已明白告知業務,不適合不硬做
而且台灣沒有哪一條法律是員工不得離職的
但此家派遣公司仍以不得離職為由不給付薪資
經溝通無解,問了幾位律師都讚成直接提告走調解庭
但長輩要我們給對方面子,留條路走(很好笑,你知法犯法我還要給你留條路走?)
提出勞資調解後對方不來,幾天後直接提起訴訟,此家派遣公司就來調解了(果然如律師們所言,不用勞資調解,直接訴訟就好)
調解時此家公司還提出撤回訴訟才願意給付薪資及撤回訴訟之費用損失,當下我直接回絕,不撤。
此家派遣公司當天的出席者不斷電話回報公司狀況,在我不撤的狀況下對方告知調解委員他們也不合解。
此時只好提醒派遣公司,你不合解,我就再提勞動檢查。調解委員也提醒他,不合解就罰款一罰再罰。
這時這位小姐又回報狀況,整個會議她都忙著回報(實在很忙)。
這時只好提醒她,不給付薪資的狀況下是不可能撤回訴訟,只有給付後才會申請撤回。
(我都不想讓你罰錢還跑法院,等於付雙倍,怎麼你就這麼想跳下來?)
調解委員說,有人你想救他還真救不了。這時小姐又忙著回報狀況,最後雙方合解。
調解記錄上寫資方因現金流量周轉問題所以無給付薪資,我向調解委員提出疑問,這並非是這家公司當時告知我的理由。
調解委員說,這樣寫比較好看啦!(還要給你面子就對了?調解書上可以這樣亂來嗎?)
總之最後拿到薪資及勞退的6%還有因對方之行為產生的費用(調解期間打電話問了律師,對方該付哪些費用皆列入記錄)
此次律師給的建議都很實用,發生這種事不用勞資調解,直接申請勞檢及提起訴訟即可。
且會議期間仍可打電話詢問律師當對方提出您無法立即做決定的事,可請律師給意見再回覆調解委員即可。
最好不要自行決定以免損失其權益。
(當下對方不想付因派遣公司之行為產生的費用,律師建議需付才能合解,不然走法院就好,到時他還得支付你上法院期間的費用)
法扶的律師真的很棒,大家要多多利用!!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UIS wrote:
今年8月由XX科技...(恕刪)


當然沒保,然後調解委員卻說沒差。很無解。
這樣真的有保障勞工權益?
勞健保這一條直接跟勞保局與健保局檢舉,罰他錢
感謝提醒,這樣台灣每家派遣都能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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