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紅包 wrote:公司剛開,請了一位女員工,應徵的時候問她;最近有沒有結婚或生育的打算?都說沒有。到職3個月後跟我說她懷孕了。接下來我該怎麼辦?公司由於只有一位員工,勞健保是補貼請他保工會。..(恕刪) 遇到這種 你要說他是預謀的 也不是沒有啦3個月 真是巧阿~ 民間習俗 懷孕三個月才可以說
懷孕 有問題嗎這種事本來就無法掌握 遇到了就要處理要是員工 表現的好 當成福利 也是一種方式要不然跟他協調 懷孕又不是無工作能力...只想規避 該有的 看來這份工作之後要好好考慮...而且你要是請他離職 可能會犯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僱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因此勞工若因懷孕而被逼離職,僱主則涉懷孕歧視之嫌,勞工可依法提出申訴。
環保紅包 wrote:公司剛開,請了一位女...(恕刪) 就祝福她生個胖娃娃吧~現在她有5天產檢假,可以半天半天請,也可以用小時,你可以要求要有證明,產檢假要給全薪。安胎假算傷病假,半薪,一年內不能超過30天,超過30天不計薪,一樣可以要求要有證明。然後你要請一個人來準備接她工作,因為她要生的時候可以請56天(含例假日)的產假。產假不能扣全勤,工作滿六個月要給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