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計劃中有開發網站、APP之類的,自己也要加入開發,並且找幾個合夥人,都要有點技術底,去參加創業育成。
創業育成開始的階段,是團隊磨練的機會,個性、紀律、默契在這個階段可以看出來,
如果成員有問題,互相配合不好,在這個階段可以整頓甚至拆夥重來。
由於商業模式與技術能力在開發過程中會漸漸合拍,團隊才能抓准節奏,在適當的時機推出需要的改版功能,如果有問題,也可以適時調整商業模式,甚至放緩目標進度,所以一定要親自參加開發。
如果只投資金參股不參與開發,最好是完全放手給團隊自主,參股的時候就要當這錢已經打水漂燒光了,否則就自己參加開發。
自己參與開發,才會知道錢為什麼燒掉,是哪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
參股的資金儘可能不要混著親友兄弟姐妹的資金,前面已經寫了,參股的時候就要當這錢已經燒光,不然來自親友的壓力,會影響你在創業時,決定停損的時間點。
2. 如果是要賣實體產品,到募資網去賣、試水溫。
現在賣產品,至少要有一筆資金做第一批貨試賣。
第一次鋪太多貨賣不出去就虧定了。
但在募資網產品碰巧大賣,又馬上會被盜版,
所以又不能樂觀的認為募資網有第一批訂單,後續就可以一直有訂單進來。
現在單純賣實體產品,已經很難有好的利潤。
所以這種商業模式不太能夠吸引投資人,
除非你的產品有足夠的技術門檻,甚至拿到專利......
所以想做實體產品賣,直接到募資網去試,有單再生產,沒單就別一頭熱做下去。
當然有些產品不適合上募資網,就只能網拍賣看看,或自己跑業務。
以上不是絕對,只是個人的看法。
人上人 wrote:
可以討論看看相互研究...(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