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職+兼差都投保會比較好嗎?????

正職公司會知道加保嗎??????????

請教各位
文章關鍵字
重複投保沒意義唷,只是多繳錢唷.
在兩個地方投保勞保當然是要保兩個勞保阿

因為

在不同的工作地方受傷就可以申請勞保

比方你在甲公司有勞保,乙公司沒有

當你在乙公司工作中發生職災

是不能用甲公司的勞保申請勞保給付

那員工只能看乙公司的雇主的誠意是否願意賠償

所以勞保局有強制規定

在幾個公司上班

就要投保幾個勞保


0924423 wrote:
正職公司會知道加保嗎??????????
...(恕刪)


問了勞保局

公司不會知道
勞保最高等級43,900元

A公司領35,000元,實際投保金額28,000元。
B公司領12,000元,實際投保薪18,780元(最低下限)。

兩者相加超過勞保最高等級。恭喜你!
只要投保滿60個月,且不用連續,就可領最高等級的勞保月退俸。


但有三個缺點,
1.健保也要重複繳。
2.所得稅可能會跳啪(高一級距)
3.明年對兼職勞工課徵補充保費。

基本上政府希望你窮一點,所以懲罰勤勞。


澎湖夏天一隻熊 wrote:
勞保最高等級43,900元

A公司領35,000元,實際投保金額28,000元。
B公司領12,000元,實際投保薪18,780元(最低下限)。

兩者相加超過勞保最高等級。恭喜你!
只要投保滿60個月,且不用連續,就可領最高等級的勞保月退俸。


但有三個缺點,
1.健保也要重複繳。
2.所得稅可能會跳啪(高一級距)
3.明年對兼職勞工課徵補充保費。

基本上政府希望你窮一點,所以懲罰勤勞。
...(恕刪)


如果一間就到43900還要必要保嗎?????????

..............................



3.明年對兼職勞工課徵補充保費..........GY

澎湖夏天一隻熊 wrote:
勞保最高等級43,900元

A公司領35,000元,實際投保金額28,000元。
B公司領12,000元,實際投保薪18,780元(最低下限)。

兩者相加超過勞保最高等級。恭喜你!
只要投保滿60個月,且不用連續,就可領最高等級的勞保月退俸。


但有三個缺點,
1.健保也要重複繳。
2.所得稅可能會跳啪(高一級距)
3.明年對兼職勞工課徵補充保費。

基本上政府希望你窮一點,所以懲罰勤勞。



從事二個工作以上,勞保以投保薪資高者為主職,並不是把所有投保薪資相加....

缺點1也是錯的,健保只能擇一投保,薪資高者為投保單位..

3樓正解
csycis wrote:
從事二個工作以上,勞保以投保薪資高者為主職,並不是把所有投保薪資相加....
...(恕刪)



兼職工作 勞保重複投保有保障(98/05/13)

勞委會頒布最新解釋令,即日起,所有兼職的打工族,各個打工的雇主,都需要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打工族的勞保投保薪資更可累積計算,最高以不超過勞保投保薪資即4萬3,900元為上限。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解釋令鬆綁可望使得兼差打工族各項勞保給付,更能貼近實際的薪資,對打工族更有保障。

勞委會頒布最新解釋令,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規定,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並符合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並自即日生效。

林由敏解釋,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五人以上企業的勞工,雇主都應該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不過,在民國73年及81年,當時主管勞工事務的內政部及勞委會先後發布函釋,開放有兩個工作以上的勞工,可選擇其中薪資較高、工時較長或職業風險較高的公司作為投保單位。鑒於擇一投保對兼差族的保障權益較不足夠,勞委會重新頒布解釋令,只要是公司規模在五人以上的企業,不論員工是否已經在其他公司投保勞保,雇主都需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估計30多萬名兼差打工族,因新解釋令上路而更有保障。

林由敏表示,任職公司重複投保,對兼差族來說,雖然增加每月勞保保費的負擔,不過,卻能讓勞工更有保障。以往擇一投保的時代,打工族如果是在甲公司投保勞保,卻在沒有投保勞保的乙公司發生職災,就無法領到勞保職災給付,重複投保開放後,萬一打工族不幸發生職災,就可獲得勞保職災傷病給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未依照相關規定幫兼差族投保勞工保險,將被罰處勞保保費兩倍的罰鍰。不過,對雇主來說,雖然增加了勞保保費的負擔,不過,卻也減輕了事故責任,一旦勞工發生事故,可直接由勞保的保險給付支付。

對兼差的打工族來說,最大的好處則是勞保相關給付可以累積計算,但以勞保最高投保薪資4萬3,900元為上限。尤其是攸關勞工晚年生活的新制勞保年金,投保薪資累計之後,可望領到更多勞保年金。

林由敏觀察,傳統終身僱用制度即將瓦解,彈性僱用時代來臨,打工、兼差的狀況將更加頻繁,目前台灣的部分工時也就是兼職上班族只佔全體勞工的8.9%,不過,以鄰近的日本兼職上班族的比率達24.5%,以及南韓的14.6%來看,彈性僱用的趨勢將更為顯著,重複投保的勞保新制,讓兼差打工族在一個更有法規保障的環境工作,就業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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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423 wrote:
兼職工作 勞保重複投保有保障(98/05/13)

勞委會頒布最新解釋令,即日起,所有兼職的打工族,各個打工的雇主,都需要幫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打工族的勞保投保薪資更可累積計算,


查了一下應該是97年就修了....
lag太久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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