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才小弟我剛踏入社會...
在六月開始上班,六月份只做了六天
今天7/5號發了六月的薪水
六月份只有20個工作天.....意思我應該領到N*6/20的薪水才對嗎?
可是不管我從本薪還是從加給來推算,出來的結果的都是我領..N*6/22.5
這樣怎麼確認公司是不是給跟我約定的薪水呢?
也就是先用月薪除以三十當作平均日薪(通常是算三十天),然後假如7月22日開始算起到7月31日,剛好十天(工作日八天),然後就把平均日薪乘以十天,就是應該拿到的薪資。
我之前在某大科技公司,暑期到九月多做一個星期,工作天是五天整,就是十月初收到薪資單,但不知道為什麼我把九月只做五天的薪資單的月薪拿來算,數字一直都不對,結果我把那個月的薪水數字除以八才正確,跟平均日薪一樣,一毛不少。
看了一下日曆才知道,9/1是星期天,五個工作天結束是9/6,然後六日例假日到9/8,所以多做五天用平均日薪去算,他給了我八天的薪水,這算是賺到嗎?

所以像大公司系統都是這樣統計的,所以把中間例假日算進去應該是正確的才對,不然只算工作天數的話,還不如算時薪還比較多!
時薪=你的本薪 / 240
240是一個月30天、一天八小時的意思
加班費就用這種算出來的時薪*1.33、1.66或兩倍或其他
所以有些公司會把你的本薪用很低,然後用一堆加給把你弄到22K、30K或多少多少
這樣保勞保或是勞退都比較省錢
然後加班費跟年終也都用這種本薪跟時薪算
勞基法沒有規定時薪算法,也沒有規定最低本薪
只有規定最低工資
所以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算延長工時跟獎金的
我曾做過一間公司,本薪只有1萬二,然後有交通加給、全勤,伙食加給、什麼加給超級的多把你弄到22K
然後好笑的是,你有請假還是會給你全勤,因為少了任何一個加給就低於基本工資了
然後狂要求你加班,加班費用1萬2/240下去做加成,太拗了
作幾個月就不做了,這樣對付員工,能期望公司照顧你嗎?
我還做過派遣的工作,也因為這樣有很有趣的現象
公司不希望派遣工加班,因為派遣工是時薪制,時薪都很高,加班費都要付很多,總不能說加班費的時薪用另一種方式吧,這樣太超過了
反而正職員工的時薪換算下來都很低,所以都狂要求正職員工加班
至於企業大量使用派遣員工得事情就不說了
後來就在日商工作,本薪都實實在在,各項規定都有明文,還會送你去受訓,員工闖禍都是公司買單,這種感覺才是公司跟員工的感覺,而不是公司跟免洗餐具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