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teacup

blackteacup

  • 註冊日期:2016-08-11 15:05
  • 登入日期:2016-08-12 14:49
  • 會員編號:3028811
  • 文章積分:0
  • 粉絲:0
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這是對於什麼是"過失"行為所下的定義....對於文字敘述有問題認為"過失"應該是如... 更多

個人悄悄話

文章分佈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