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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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在這裡要樓主硬起來,不要怕,他告不贏,不要和解上法院...... 的朋友們,是5分鐘打字的事。真的起訴上去,是樓主一年兩年三年的事。希望樓主能看到,請深思。 更多
上篇太長了,小弟把最重要的寫在此篇,希望樓主能看到。1. 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也就是說,當檢警知道有犯罪事實後,就必須偵辦。若檢察官決定對嫌疑人進行起訴,就是所謂的”公訴”,也就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 更多
上篇太長了,小弟把最重要的寫在此篇,希望樓主能看到。1. 詐欺罪為”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也就是說,當檢警知道有犯罪事實後,就必須偵辦。若檢察官決定對嫌疑人進行起訴,就是所謂的”公訴”,也就是由檢察官代表國家... 更多
在此小弟以現有資訊,單純從法律觀點說明一些可能誤解的部分,暫不討論主觀認知、道德、人情、前例的媒體輿論,也就是排除"情"、"理",單論"法"。因樓主提... 更多
在這個天氣的夜晚,倒杯冰啤酒搭配燒烤,一路爬文下來,乃人生樂事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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