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條款


如標題這是一份算是IT的工作簡單的說一下合約原本的薪資是36000多(底薪30000+3000合約久任保證+其他的)再次簽約時變成42000(底薪30000+3000合約久任保證+其他的+7000的競業條款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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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似乎沒人討論看似用意良善的新法但以台灣人的習性感覺弄了個漏洞可鑽了以前台灣的競業條款除了少數真正高端人材基本上公司要簽就簽因為公司沒有相對補償措施根本無效但這新法上來以台灣老闆善於鑽各種漏洞受薪階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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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進公司時有簽保密合約辦理離職時也有簽離職切結書兩者內容幾乎一致如下:簡述一下背景:我於A公司任職擔任研發測試工程師期間由以前同學兼同事的朋友介紹至B公司面試維修工程師而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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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家公司隨便要求員工簽這些東西,不知道他們所定的到底合不合法?少~二年...多 100年...反正台灣也無法可管.....不過一般公司不會給你"條款年限"的費用,甚至要求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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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員工就職或離職時都會被要求簽保密條款、競業條款像是三年或五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本人願受此合約約束,違者賠償數百萬甚至千萬並涉嫌洩密罪之刑責尤其你的職位越接近技術核心所約束的年限和賠償的金額就越高那不就是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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