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順序

在PTT看到一篇文談到第三十三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二、職業安全管理師。三、職業衛生管理師。四、職業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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