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哩屬於誰的?中華電信?? 那股東算什麼??


kaiji wrote:
A 交錢給 B ,C 也交錢給 B (事實如此,別再說 C 的建設都是靠 A 繳的錢了)
C 的錢是向 A 賺來的,C 再用這些向A賺來的錢建設,再向 A 賺更多錢。
所以 C 的建設歸屬於 C 所有,很合理。
------------------
這樣說沒錯,但是C的擁有權是B的呀,


C 後來被改名成為"中華電信"並且股票賣給 D跟A,但只有少數 A 買了 C 的股票,多數還是被 D 買了。
B 還持有30%以上的 C 股份,而且 D 支持 B,使得 C 的經營還要受限於 B。
--------------------
不能因為C把名字改掉後,就跟B完全沒關係了,當初是算是B擁有C
本來B是擁有100%的C,現在變成30%呀,
另外的70%被C給賣掉了,
賣掉後錢C自己留著
)


嚴重錯誤,應該是

B(政府)擁有100%的 C (CHT)股票, 把其中60幾% 賣掉了, 錢進了B的國庫(有幾千億), 再用到了A(全民)的身上
阿米狗 wrote:
賤賣?不然你覺得應該...(恕刪)

家家裝微波? 別傻了...

微波通訊是有管制的!..這東西比 大哥大基地台要危險多了

我這只是要講說 民營業者申請挖不一定能挖
旦cht要挖一般是跟還是國營一樣都可以挖啦!
管你店面營業問題勒..

我不是佈線專家
但我去聽專家的演討會過..
是專家講當初制定法規的 學者也承認錯誤了! 旦依然沒有修正
台灣的法規是唯一跟世界不一樣標準的
★電腦狂◆jdli:時間多捐獻給自己的技術跟修養,網路上的名聲就跟packet依樣,傳過水無痕
你到底有沒有看自己寫甚麼?

locy69 wrote:
以目前的科技技術! 不能完全的無線化!
就算client 到 基地台 可用無線傳輸! 旦 基地台跟機房仍需實體線路
北中南的骨幹依然是實體線路


「基地台跟機房仍須實體線路」?

我說,基地台到機房,還有點對點微波傳輸可以用,誰說一定要實體線路?

另外,是誰告訴你家家要裝微波通訊器材了? 家家裝微波爐還比較像樣一點。

電磁波頻譜是受國家分配及管制的,你以為只有微波才管制喔?

不是佈線專家沒關係,去聽研討會也很好,下次麻煩請把哪裡有問題的地方點出來,而不是講了一個籠統又模糊的「法規不一樣」,究竟是哪裡不一樣?還是講到不一樣的地方時,你在睡覺?

locy69 wrote:
家家裝微波? 別傻了...

微波通訊是有管制的!..這東西比 大哥大基地台要危險多了

我這只是要講說 民營業者申請挖不一定能挖
旦cht要挖一般是跟還是國營一樣都可以挖啦!
管你店面營業問題勒..

我不是佈線專家
但我去聽專家的演討會過..
是專家講當初制定法規的 學者也承認錯誤了! 旦依然沒有修正
台灣的法規是唯一跟世界不一樣標準的
微波通信有氣候跟遮蔽物的限制而且還會跟軍方的頻率干擾, 實際上很少用在基地台機房的這一段傳輸.
就我知道微波通訊運用於基地台對機房的這段傳輸通常都是在偏遠地區, 特別是山上才有使用.
即使中華電,Lastmile released, 財團會換算你便宜嗎?
該收的還是會收,不然她賺什麼?

重要的是政府制定的遊戲規則! 是否符合市場健康發展,
比如說,要licese,條件每年需投資多少線路建設
幾年內光纖佈建率達多少?

就像高鐵的bot, 至少高鐵大股東有掏錢出來建


題外話
發放股利(不管現金或股票)會減少股票價值,這說法並沒錯
但是公司營運持續獲利,股票價值就會再度提昇到原有的水平
但若今年獲利減少,股票價值就隨著發放掉的現金或股票消失掉,直到公司獲利再度達到以往水準
cckm wrote:

題外話發放股利(不管...(恕刪)

這樣的解說.可以理解.也僅於理解.

就持續經營理念說.沒人這樣評估公司的未來發展性.股票價值也不是這樣衡量
如果這樣衡量.股市還是股市?


還原權值.可能不會出現於股市的名詞
或是該說預期填權息.是錯誤的評估股票未來性?  


早上的新聞.老大們自己談.  


NCC 約電信業 喬頻寬價


【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費家琪/台北報導】 2009.05.08 03:37 a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今(8)日由李大嵩等四位委員出面,
邀集中華電、台灣大、遠傳與亞太電信四家業者總經理午餐約會
主要討論網路互連(IP peering)費用的問題,
將先就台灣大、遠傳與亞太向中華電購買愈多、單價愈高的部分找出解決之道。


之前台灣大因抗議中華電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不合理,緩付 3,400 萬元費用,引發中華電一度減少流量。
之後又因台灣大將此筆費用放在第三人律師處,中華電感受到協商誠意,而恢復流量,雙方重新協商。


據了解,先前委員會授權營運管理處長陳國龍協商,
至今天將屆一個月,歷經十次,但仍未達到共識,因此拉高層級,改由 NCC 委員出面來場午餐的約會。

NCC 高層表示,將由李大嵩、劉崇堅、謝進男、翁曉玲四位委員出面,發函給四家公司,請各公司總經理層級或是決策主管與會


據了解,台灣大總經理張孝威、新世紀資通總經理紀竹律、亞太電信董事長特助遲煥國會出席。
中華電總經理張曉東表示,NCC 常常請業者開會,但今天是否有這個會議還沒有收到通知


其餘三家業者表示,最近一個月內,大家都展現高度的誠意在協商中,
已經在 NCC 督導下,開了十多次會議討論這個問題。


NCC 高層表示,由於多次開會尚未形成共識,今天將由四家業者一起來尋求共識,
最重要的是要以消費者的權益為優先,不能再有影響用戶權益的事發生。


由於中華電與其餘三家業者間的想法仍然有落差,將先就彼此有共識的部分來解決,
例如以往中華電為鼓勵小型網路服務業者(ISP),而對購買流量少的業者有優惠價格,
反而形成,購買愈多頻寬的業者單價會較高。






................... 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 ......................
bubu2007 wrote:
早上的新聞.老大們自己談....(恕刪)


看到這新聞,真的有點好笑!

上週NCC委員會議針對台哥大申請與CHT頻寬互連爭議裁決討論案,NCC業管單位提案說明摘錄如下: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於其他第一類電事業提出網路互連要求或提出修改或重新簽訂網路互連協議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任一方得檢具申請書向本會申請裁決。.....』(詳細內容可上NCC網站參閱4/29第297次會議紀錄)

看出端倪了沒?? NCC都認為頻寬互連屬於『網路互連爭議』,但此次頻寬費用爭議協商10餘次以來卻一直流於市場喊價模式進行,真不知道這些學術界翹處出任NCC委員者,是不是真有把整個問題的法規定位釐清,再進而去討論價格及費用支付方式合理與否問題??

其次,頻寬互連費用的爭議應該是為根本解決台灣網際網路互連的問題,而不僅是處理少數業者間的金錢問題。不過在下實在不是很看好最後的結果,到時極有可能是消費者被拿來當籌碼,結果爽到的僅是少數業者!
bubu2007 wrote:
這樣的解說.可以理解...(恕刪)

對於經營順利的公司而言,填權息很正常
對獲利或前景不如以往的公司來說,不填權息也很正常
(不討論CHT)
用阿扁說過的「阿賣都賣了,嘸你細嘜安怎?」

當初中華電反對民營化,還有走上街頭,反對國家釋股(一方面也是希望有公務員身份)

怎麼不見有社會上01各位大大出來抗議反對呢?

怎麼沒有人提出分析,應該要有國家保留實體線路等等呢?

然後都過十幾年了,才來討論這個國家應該要接受再出租給業者等等

國家沒錢了啦,連剩的三十幾%股票都打算殺雞取卯了,還想叫政府買下來喔~

就事論事討論吧

即然都賣掉了,白紙黑字,事後諸葛都沒用。

遠傳都有中資進來了,你沒看遠傳邊敲邊鼓,一邊讓台固和中華打

然後沒幾天新聞就風光說第一家引進中資的新聞嗎?

股票吵得大咧!

傳遠就是遠東集團丫,生意人就是真的生意人,

三分抗中(中華),一分發展,七分聯中(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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