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T119 wrote:
9月大家不是勸你換別家嗎??...(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
年約未滿,無理由任意換別家,可要賠償「違約金」呀,
如果是 so-net 應修復而未修復,
應該是 so-net 要賠償我家過往的權益損失,
怎會要我家賠 so-net 一筆違約金呢?
拖四個月遲遲沒有改善,
加上客服的「妙答」,
加上部分人回文,並沒幫忙找問題點或給建議,
卻「直接」批評、數落用戶的種種不是,
真有點讓我聯想到 so-net 客服與業代的態度。
pc1200 wrote:
我家沒用flashg...(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