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是威邁思計量型的客戶,而且費用大於100元。
2.您遊走於臺北縣市(未來是台北市與新北市)。
3.您在臺北市的使用量小於2GB。
4.您期待的「台北縣開台」之前都有效。
經過ncc的回覆,台北縣尚未開台,不可針對測試訊號向消費者收費,全文如下(原文除本人email帳號外未修改):
寄件人 資源管理處 <ncc42@ncc.gov.tw>
收件人 馬 賽 克@gmail.com
副本 主任秘書室 <ncc04@ncc.gov.tw>
日期 2010年12月2日上午9:09
主旨 茲復 台端11月22日電子郵件有關「WiMAX基地臺通過審核前,是否可以針對測試訊號收費」案(公文文號:09958286,09958385)
隱藏詳細資料 12月2日 (6 天以前)
茲復 台端11月22日電子郵件有關「WiMAX基地臺通過審核前,是否可以針對測試訊號收費」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2條規定略以:「經營者所申請設置之基地臺非經許可,不得設置;非經審驗合格發給執照,不得使用」。另按同規則第39條第2項規定:「經營者未同時於營業區內所有縣市提供營運服務者,應以縣市為單位拓展營運,經完成相關交換設備及接裝電信機線設備竣工,並經本會申請系統技術審驗合格後,始得營運之」。
二、另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略以:「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調整及其促銷方案,至少應於實施日前7日,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並報請本會備查」。
三、爰此,WiMAX經營者所屬基地臺,未符前項規定者,不可針對測試訊號向消費者收費。
為增進NCC為民服務品質,歡迎您至下列連結,填寫滿意度調查,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謝謝! http://www.ncc.gov.tw/chinese/vote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0&is_history=0&pages=0&sn_f=1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步驟一:向威邁思申請詳細清單,包括基地台連線資訊(證明是連線到台北縣)。
步驟二:自行計算差額或請客服計算(超過2GB每KB收費0.0001元,約NT105/GB)。
步驟三:開口退費。
如果您對ncc的回函有疑問請自行與ncc確認,威邁思客服表示下個月會在帳單中扣除退款,希望你們也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