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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1 中國時報 監視移動也上路了
黃旭
在一片抵制聲中,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上路了,使用這套系統的人目前有限,專設的收費道將只有三萬多用戶,距離目標還很遙遠。看起來,以消基會和網路信件表現出來的消費者意識,似乎暫時頓挫了遠通公司的計畫,或至少,澆了一盆冷水。但在這場遠通與消費者進行的「價格拉鉅戰」中,除了價格問題,電子收費系統未來的可能發展,恐怕更值得社會討論。
無遠弗屆或無孔不入的網路信件,確實在這場戰役中發揮了效果,訴求簡單明瞭,集中在收費太高問題上,只要是有一點消費者意識的用車人,大概很難不被說服。這也得歸功於遠通的算盤打得太精,主打的快速通過收費站,不僅有點偏離民眾對塞車原因的認知,也不敵原來使用回數票的經濟。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從表面宣傳看起來,用車人只要關心他通過收費站的速度,從暫停到時速四十,似乎是個進步和便利。但這些可能的便利,只是第一階段的目標。根據通訊雜誌報導,西元二○一○年,如果按照計畫,高速公路的收費將轉向「計程收費」。也就是目前以次數計算的收費方式,將改成以里程數計算。屆時電子收費的感應器都設在交流道出入口,你跑多少路,就收多少錢。按里程收費的方式,可能會推廣到所有收費道路,為私人開路作準備,目前的收費站電子化,可以說只是全面電子化收費的開始。
上高速路就收錢,當然會對區域房地產產生衝擊,十五分鐘就到信義區將必須加上數十元的過路費,但除此之外,在「使用者付費」的大旗下,如果我門對收買路錢暫不表意見,電子收費的技術將是一個值得注意的領域。
一種可能的收費的方式是像買台北市悠游卡,買了後加值再上,但這種匿名的方式顯然商機不夠,或是說不夠便利。電子收費的後端帳務系統必須能連結個人的資料,才能從帳戶中直接扣款、甚至和銀行結合,讓車上機的卡片可以加油、停車、付門票和開車直接進入Motel,這樣才夠便利。也就是說,電子收費的技術可以讓車上機(OBU)的卡片變成信用卡,但它必要的代價是從匿名到不匿名。
如果不在乎我們接觸的人因此愈來愈少,各種服務生在我們生活場所逐漸退去,不匿名導致的監視效果也值得擔心。當我們通過路旁的通訊感應設備,帳務中心要能夠扣款,必須紀錄時間地點和旅程,你在收費道路上移動的軌跡,因此都被收在公司的檔案裡。別以為這僅止於可能逐漸擴大的收費道路,如果技術成熟,未來在整頓交通、維持治安什麼有的沒的名目下,一般道路大量採用也不無可能。屆時小偷、盜匪、上班摸魚偷會情人和政治異議者,及所有的用路人,移動的軌跡將被收進帳務及資訊中心的保險箱。
在效率和便利之名下,移動的代價是留下紀錄。用車人到了哪裡、甚至作了哪些消費,通訊感應器將有能力像街頭林立的攝影機,拼湊出你在公共空間的行動。進行這種紀錄,將需要各種名目取得合法性,譬如:車輛種類和流量關係的調查、風景區和用路人年齡的分析等等,這些都是傳統調查無法取得的資訊和知識。作這種研究調查,需要有車輛定位系統(VPS)的技術支持,能將車輛「個體化」:車輛因此不只是車流中的單元,而是個人;也要能儲存各種行車資訊,以方便查帳調閱。電子化後端的資訊中心,於是像個中央塔,隨時可以翻閱你的紀錄,但不必二十四小時盯著你的車。
終極版的電子化收費圖像,潛在的具有監視的功能,因此需要社會持續的關注。在這意義上,消費者目前的意識和行動,只算是一種制度性的調節。如果掌控移動資訊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礎,為了鞏固合法性,監視性就成了代價、或目標。屆時,警政署取代了交通部,而代替了指紋的包著你的身體的你的車,又將開往何處?
( 作者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助理研究員,倫敦大學建築博士候選人)
文章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卻使用人家不想用的系統
收費站之所以要降速,除了他們說的安全外,最大的原因
在於ETC的這套系統,感應的速度在70以下,最保險的速度在40公里。
所以因為遠東集團使用這樣落伍的系統,政府才需要配合規定
這樣受害的還是全民,每次我們花錢都花比別的國家貴,但是卻沒有同樣的品質
像是日本的ETC可以接受70公里的速度,而我去過的國家以色列更是方便
他們的公路扣款不是在收費站,而是固定的距離,像我國是40KM一個收費站一樣
公路的每個車道正上方會有高架的電波發射器,車開過去就會扣款。
速度完全不用減速,就算開上120也一樣,很方便,要不是我聽到扣款的聲音
我還不知道這是在收費勒!
想想看,為什麼我們要新的收費制度,卻不用新的系統
我想大家不是沒錢,但是會考慮相對的效益,花一千多元,買到的是不方便
就是不爽裝啦!
如果,我們收費站全部廢掉,電子收費系統就隨領牌的時候一並發放安裝(舊車補領)
但是這套系統是不需要收費站,也不需要減速,那不是很方便嗎?
花一千多元也值得,你想想換牌不是也要兩千多元。
而款項可以不要官商勾結,讓銀行賺到,什麼要辦信用卡才能免費這樣強劫的做法
應該可以直接指定,自動轉帳,及從電話費扣款,自由選擇,這樣市場才會公平
hit_hot
略有不同, 可是那張感應 TAG 是可以通用的
1. 看起來應該是 RFID
2. 也有 OBU. 也吃電池. BUT!!! 電池可以用約八年!!
(幾乎肯定是 RFID. 主動送 IR 哪可能撐八年)
3. OBU 每次扣款成功/失敗會有警示聲. 收費站的燈號也會變化,
所以絕不會有不知道有否扣款成功的問題.
(於此得到結論, 什麼被動式感應會不知道是否扣款成功云云, 根本是鬼扯
)4. 通過 gate 時速最高可達 60km. 莫爾本那邊的系統又不太一樣, 感應器在頭頂
(沒有 gate), 所以或許時速可以更快. 甚至還可以到非 E-Toll 車道通過,
只是速限降到 30km, 應該是怕撞到收費亭.
5. 昆士蘭 OBU 不要錢! 但是每三個月收你約台幣 250, 但是可以抵通行費
(三個月用不到 250, 約等於 4 次通行費, 乾脆不要裝算了)
6. OBU 沒電免費幫你換一個! 而且中間因為沒電而沒收到錢的, 不用另外付任何
罰款/手續費
7. 一張卡(還是 OBU? 不詳)可以用在最多四台車上. 當然要先登記..
大致如此..
以上資訊是剛剛去翻澳洲 E-toll 相關網頁的, 可能綜合各州不同的特點,
但是絕對不是馬路消息.
遠通這算啥麼東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