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SonyEricsson?傻傻分不清?

勝。勝 wrote:
.....這樣講不太...(恕刪)


你可能沒逐項看完我們之前的論證過程
只要不違反板規,在手機板
我本來就不反對以"SONY的手機"來簡稱"Sony Ericsson的手機"
相同的,我也不反對以"BENQ的手機"來簡稱"BENQ SEIMENS的手機"


我只是順著他們的邏輯往下推,若是要求細膩,講精確,那麼標準是不是該一致

怎麼可以在反對以"SONY的手機"來簡稱"Sony Ericsson的手機"的同時
,卻又贊成以"BENQ的手機"來簡稱"BENQ SEIMENS的手機"
Wobile wrote:
所以說都是特例啊!現...(恕刪)


哼~

原來每個人都這麼制式化三者選一

三個題目各三個選項

不是總共該有九個選項嗎?

你的人性心理學和統計學學的還真是不錯啊

哪個新聞記者是打布希而非小布希

先說

不要跟我盧台灣新聞媒體

台灣新聞媒體不專業早就是常識了

請找一篇英文原文的報紙來說嘴

有圖有真像

在籃球賽上原來不能討論演唱會?

在演唱會上原來不能討論籃球賽?

不知道是誰在剝奪他人言論自由啊

最後一個問題

文章標題打"sony的組裝差"

然後內容說Sony的手機怎樣怎樣

最後的結論是大家以後都不要再買Sony了

那請問是不要買Sony的手機還是不要買Sony的其它產品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答你們

如果光我的問題都不想回答了還要叫別人回答你的問題

這叫辯論?

辯論可以不想回答問題就用"你的問題我不想回答"帶過嗎

你以為你是電視上的名嘴啊?
Facebook 反Samobile01專頁 成立!!
勝。勝 wrote:
.....這樣講不太...(恕刪)


我是兩者都罵

簡單來說就是公平

兩者皆須負責

我不會指罵硬體大廠Asus

軟體沒有調教好軟體廠也該罵

我回答完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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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民3627 wrote:
你可能沒逐項看完我們...(恕刪)


大大真神

看透了我們的邏輯

(偷笑)
Facebook 反Samobile01專頁 成立!!
vesper10 wrote:
喔~我沒有刻意啦!昨...(恕刪)

嗯!感謝您的教誨,受用不盡!

只是說捅您一刀.......

事後諸葛、假道學、矯俗干名......我也不知道這是在怎麼樣的標準下您給我的評指!


可能,我的確詞不達意,只是我盡可能去陳述我思維的來源,所說的也都是真實,包括在那串文裡,我當時的思維之所以跟後來在這裡有差異的原因,以及沒去更改文章.........只是全被當垃圾,然後一棒打入胡言亂語、不可信之數!



不過也感謝您對敝人拙見,至少能不否認,尚感安慰!

雙方都能有著那麼多的辯證,也的確惟您稍後的有所見的,可稱中肯!



管妹...是誰啊?
hygh771202 wrote:
哼~原來每個人都這麼...(恕刪)


【1】今天吃飯的時候討論起了『911美國出兵伊發拉克』的政策,對”『布希』開始撻伐。試問,今天是老的中槍還是小的中槍?

【2】今天在『籃球場』上討論起了出神入化的歷史,開始對『 M J 』歌功頌德。試問,今天是討論跳舞的還是打球的?

【3】今天在『手機版』討論起了產品組裝,開始對『SONY』議論紛紛。試問,今天討論的是手機還是電視?

請問答案是?

【A】小布希、麥可喬丹、手機
【B】老布希、麥可傑克森、電視
【C】都是特例,我真的回答不出來!


感謝hygh771202大大的回答,標準答案是:【C】

您可以大大的打一個【 C 】就好啦。何必說這麼多?以上問題,都是以『正常的情況下』做推論,您這麼愛舉特例。不專業的台灣新聞小布希打成老布希剛剛好被您看到;大家在公園打球聊 MJ 的演唱會剛剛好也被您聽到;有人在手機版聊SONY的電視,被站務刪除前碰巧又被您看到;就連H1N1疫情擴大時,醫院裡的醫生在聊好幾年前的N95手機也好巧不巧的被您聽到了。啊!難怪您會要求要正名,不然真的是常常會搞錯生氣呢。說真的,小弟如果是您,也會非常的生氣。因為大家都不說清楚,說N95不好用,誰知道是口罩還是手機呢?對吧?另外,通常在籃球場或是運動版聊什麼關言論自由什麼事?您扯遠了吧?啊!不好意思,您這人就是要問個仔細,是小弟太散漫了。不好意思。最後,小弟到現在才知道,只要是和您意見相左的都是『不專業』,小弟終於遇見生命中的真理了。小弟只能說三生有幸、身感佩服。剩下的,沒必要多說了,畢竟小弟這種無知的大眾,實在是不配和您這種會選【C】的您攀談,小弟先行告退。

PS:補充一下,不必要打到九種吧?畢竟知道的人都知道答案是哪個...比喻一下而已...如果您要回文,麻煩您用英文打吧。這樣子比較專業些唷。
一陣子沒來"SonyEricsson"這個版
(要說是SonyEricsson或是SE喔!! 不然會被網路糾察隊糾正 )

居然蓋起高樓來啦!!
還好我轉到Apple的iPhone去
那邊的人住海邊的比較少
JamesChen650408 wrote:
一陣子沒來"Sony...(恕刪)

可能啦,“相罵沒好話”,不過也都有各自想法的闡釋或事實的陳述,只是說再多我想還是沒有誰可以“規定”誰要說什麼,也沒有人能阻止一些現象的發生,反正是網路,各自有個自的keyboard,誰也按不到誰的鍵,也聽不到誰的笑聲!


的確講了一堆廢話,找法條、找公司,還心理治療...這種簡單的事,該怎麼做的顯而易見,如果到頭還是一如往常,或許就不是後天失調的差錯了...



倒是住海邊.......怎樣了?
不知道iPhone是從海邊進來的,還是天上掉下來的...............?
管妹...是誰啊?

陳小民3627 wrote:
你可能沒逐項看完我們之前的論證過程

以前我會從頭開始
但是用小筆電 你也就不會想從頭了= =


陳小民3627 wrote:
怎麼可以在反對以"SONY的手機"來簡稱"Sony Ericsson的手機"的同時
,卻又贊成以"BENQ的手機"來簡稱"BENQ SEIMENS的手機"

阿.....
因為BenQ-Siemens時期
由Siemens研發上市的手機實在不多......
除了過渡期有些Siemens機種末段改掛雙品牌以外
好像只有EL71跟台灣沒上市的EF81
是由Siemens研發的.....
SE倒是相反...

......
算了
我不是很會文字敘述的人
搞到做後自己都會亂掉=0=
交給你們了XD
基本上如果大家理性一點
真理是越辯越明滴

remo2919 wrote:
倒是住海邊.......怎樣了?
不知道iPhone是從海邊進來的,還是天上掉下來的...............?


哎呀!!住海邊跟手機沒有任何關係

所謂的住海邊是暗指某些人管得很寬,管得跟海岸線一樣寬
像有些人住海邊一樣,整個海岸線好像都歸他管
有人來散步也管、有人吃東西也管、有人拍照也要管
但是他只是住在海邊,跟海岸的管理一點關係都沒有,卻以管理員自居


JamesChen650408 wrote:
一陣子沒來"SonyEricsson"這個版
(要說是SonyEricsson或是SE喔!! 不然會被網路糾察隊糾正 )


因為我把"Sony"和"Ericsson"打在一起,中間少打一個空格
等一下會不會被糾正不是"SonyEricsson"而應該是"Sony Ericsson"啊


PS. 有些事以幽默和寬容的心看待,生活比較不會那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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