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川 wrote:那NOKIA應該把多媒體訊息-插入-音效片段這個功能拿掉並在外盒上和廣告上說明本手機有對音樂檔案進行『版權保護』所以本手機裡-多媒體訊息-插入-音效片段的功能是無法使用 這種細節的問題, 手冊中有提到,是你自己不去看的, 難道Nokia要派服務人員一項一項清楚告訴你嗎?照你這種邏輯, 那是要將整本使用手冊印在外盒是嗎???
.............如果你是要傳MP3(或AAC)的話~你可以用<紅外線>或<藍芽>!<藍芽>比較快!這個方法是用在不透過MMS的方式!當然~要對方的手機也支援<紅外線>或<藍芽>~這樣就可以直接傳了!也不需要付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