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久沒看到他了 偶而廣告喵到一下
感謝分享

SORRY有點離題了

kaorss wrote:
居然不知道NOKIA有辦這樣子的一個活動...(恕刪)
小林仲彥 wrote:
但手機不像服飾,我大可為了明星代言服飾或化妝品,那一次我買了很多
希望我用起來或穿起來也能有明星的風采與虛榮心,但手機能一次買個幾款嗎??
小林仲彥 wrote:
舉個實際例子:木村拓哉代言了NIKON COOLPIX S510
在日劇的廣告打的很兇,主打口號就是世界最小、世界最速
以木村的形象來說,他並不是男女通吃的藝人
那他幹麻去代言消費型的DC,而且這一款看起來非常適合女性使用
就是因為木村還是能夠吸引20~40歲的廣大女性族群,再去配合相機本身的特色
這才是NIKON找木村代言的最大的目的所在!!
小林仲彥 wrote:
手機行銷重點在於吸引,而不是模仿
小林仲彥 wrote:
手機還是被歸類為3C產品,能跟流行扯上邊的手機,那也就是那幾款雙品牌的手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