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V180EFI wrote:
小弟我用的是N73我...(恕刪)
這就是台灣消費者的習慣...
東西不好...是你自己買錯...你倒楣...
反觀國外,只要東西不好,被投訴,
保證經理級的人到你家處理問題,就算不是經理級的,也會有個業務來你家登門道歉
我想這樣說可能會有人說"那你搬去國外住阿!"
這樣說並不是抱怨,而是想讓台灣的消費族群有更好的品質,
不然我們來說台灣的例子好了
Costco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一個美國開的量販店,
他的東西,只要30天內不滿意,不管用過吃過穿過,都無條件退費(當然,電腦除外)
想想為什麼他要收年費,卻每天還是爆滿的人去那邊購物?
就是因為它的產品好,售後服務更好,
反觀這次的Nokia事件,
為何要把台灣人當作次等公民來看待?
我們也是花錢去買同樣的東西阿,甚至比其他國家花更多的錢買同樣的東西,
卻沒有得到一樣的服務?
這應該是這次的訴求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