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KIA 原廠鋰電池爆炸危機!

陳小民3627 wrote:
依據消保法第七條 ...(恕刪)


小弟並沒有說廠商完全不須要負責.請陳小民3627大大先看清楚再來回我的文
“不是不用負責.但是超過保固年限太久本來就不是廠商的責任.電池這種東西本來保固也不會太久”


而且法律真的有效嗎?我看廠商的免責聲明早就已經把這種事情寫好了吧.不然誰敢在台灣賣東西阿

廠商或許再生產及製造上有某些部份瑕疵可能等到過保固期才會發生
如果說今天樓主使用的電池本身就是招回品.那不管有沒有過保或是不管使用幾年廠商都要負責
但是樓主的電池看起來應該是使用的年限過長所導致的問題.並非是在生產及製造上有某些部份瑕疵的商品

這樣你還要跟廠商凹什麼?我想大廠應該也不會理你

如果過了使用年限廠商還要負責的話.那大家都不用買電池啦.都來用到他爆炸或膨脹就好了不是嗎?
超過保固期或是使用年限的電池本來就有一定的危險性.更何況使用的大大是使用了5年
以一個電池算500次充電次數來說.以平均充電天數來說.差不多3年就會結束
樓主使用了5年實在是太危險

樓上的YCCheng大大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更換電池只是為了使用上的安全考量.並不是誰負不負責的問題或是要不要負責的問題
過期的食物也是可以吃阿.你自己不要拉肚子就好
過期的食物你知道丟掉.過期的電池.卻要找廠商負責?

而且本篇文章樓主有2個錯誤

1.超過1星期不使用該電子產品就應該把電池取下 (基本上說明書會寫)
2.超過電池壽命年限 (這就要看電池的電量持續能力而定)

所以想這應該算是人為疏失吧?(笑)


在這邊提醒大家另外一點:
請使用原廠生產製造或是經過原廠授權許可之充電電池.小弟發現台灣手機業當中所謂的“全配包”裡面的電池都是挺可怕的
SONY的產品,不是在符合市場需求,而是在創造市場需求
odieou wrote:
話說小弟剛好要找一張SIM卡,想起來放在一隻一陣子沒用的手機中.(約半年)
打抽屜拿出手機...??疑怎麼變形了!!而且看起來鋰電池快爆炸了!
心中一陣冷汗直冒,先摸摸電池部分,嗯冷冷的,應該不會有立即的危險!
在擔心電池會突然爆開或是噴出不明液體的情形下邊拍照邊將手機內的SIM卡取出,看圖說故事吧!


看了上面大大的回文我也想起了一件事
樓主把電池跟手機放在一起了半年
且都沒開機使用

我想大家都有或是聽過一個經驗吧!
就是一般遙控器裡面裝電池
然後長時間沒使用卻沒將電池拔出
放了段時間後,電池就流湯了....

這或許是類似的道理.....................
KramEdart wrote:
看了上面大大的回文我...(恕刪)


電池膨脹

顧名思義,就是電池的罐體因為內部氣體或是化學作用所產生的壓力膨脹,
此時你可以明顯看到電池罐體較原先剛使用時膨脹

膨脹的電池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因為內部蓄積壓力較大,
膨脹的原因可能有

1.長期使用的電池,壽命已達極限(正常的鋰離子二次電池,正常使用本來就會逐漸膨脹)
2.內部微短路造成膨脹
3.不當使用(外部損傷、充放電不當等等)

總之,膨脹的電池就不建議繼續使用

再者,鋰離子二次電池(俗稱的鋰電池)應該被當成有使用年限的產品,
一般建議使用1-2年就該換新,請不要長久過度使用老舊的鋰電池,以免發生危險

參考網頁: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4643884



漏電池液
造成電池漏液原因如下......嚴重一點有爆炸的危險!

1.電池本身品質不良
2.可充電電池過度充電(充電器品質差)
3.非充電電池進行充電
4.電池工作環境溫度過高
5.電池工作環境濕度過高
6.電池沒電後還繼續放在電器內
7.電池正負極相反
8.不同電壓規格混合使用
9.不同電流規格混合使用
10.不同規格電池混合使用,如一般碳鋅電池與鹼性電池
11.新舊電池混合使用

電池一般是由電解液等化學成份混合組成,若電池在使用時,電池之間的電壓差異太大、或是電壓下降速度太快,都有可能使得電流產生不平衡的狀況,而造成電池內部壓力增加,溫度與壓力都可能會造成電池變形、漏液、嚴重一點還會爆炸。

參考網頁: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電池液原因&y=搜尋&fr2=sb-top&fr=yfp&rd=r1


如果有大大對於電池有興趣.可以參考:http://www.apple.com/tw/batteries/ 小弟覺得寫的不錯
SONY的產品,不是在符合市場需求,而是在創造市場需求





小弟並沒有說廠商完全不須要負責.請陳小民3627大大先看清楚再來回我的文
“不是不用負責.但是超過保固年限太久本來就不是廠商的責任.電池這種東西本來保固也不會太久”
你的文章我看的很清楚,就是你"疑似"沒搞清楚法律上何謂"契約責任",何謂"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大別可分為"契約責任"及"侵權責任",保固期限屬於契約責任的範疇
(通常是定型化契約條款),所以過了保固期限,廠商不用免費維修,也就是說過了
保固期限,廠商可以卸下本案"買賣契約"的契約責任,但是侵權責任並非契約責
任,二者有很大的區別,依據我國消保法商品製造人責任,法律上明文規定屬於一
"無過失侵權責任",只要電池膨脹而爆炸與消費者的損害有因果關係(這部份的因
果關係,我想不難證明),廠商就需負"侵權行為"之責任

總而言之,若是看不懂我以上回文,就請牢記,保固期限別跟侵權行為責任綁在一起討論



而且法律真的有效嗎?我看廠商的免責聲明早就已經把這種事情寫好了吧.不然誰敢在台灣賣東西阿
廠商就算有免責聲明,姑且不論這免責聲明有沒有符合消保法第12條之規定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
,但那還是屬於當事人契約條款的一部份,並不礙於侵權責任之成立


廠商或許再生產及製造上有某些部份瑕疵可能等到過保固期才會發生
如果說今天樓主使用的電池本身就是招回品.那不管有沒有過保或是不管使用幾年廠商都要負責
但是樓主的電池看起來應該是使用的年限過長所導致的問題.並非是在生產及製造上有某些部份瑕疵的商品
請問何謂使用年限過長?請解釋

這樣你還要跟廠商凹什麼?我想大廠應該也不會理你
原來這叫凹!

如果過了使用年限廠商還要負責的話.那大家都不用買電池啦.都來用到他爆炸或膨脹就好了不是嗎?
保固期限可以看保固貼,但到底何謂使用年限?
超過保固期或是使用年限的電池本來就有一定的危險性.更何況使用的大大是使用了5年
以一個電池算500次充電次數來說.以平均充電天數來說.差不多3年就會結束
樓主使用了5年實在是太危險
每個人使用手機習慣不一樣,電池使用週期也不一樣,為什麼以5年為基準

樓上的YCCheng大大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更換電池只是為了使用上的安全考量.並不是誰負不負責的問題或是要不要負責的問題
如果發生問題,當然要討論責任歸屬
過期的食物也是可以吃阿.你自己不要拉肚子就好
過期的食物你知道丟掉.過期的電池.卻要找廠商負責?

而且本篇文章樓主有2個錯誤

1.超過1星期不使用該電子產品就應該把電池取下 (基本上說明書會寫)
2.超過電池壽命年限 (這就要看電池的電量持續能力而定)

所以想這應該算是人為疏失吧?(笑)


在這邊提醒大家另外一點:
請使用原廠生產製造或是經過原廠授權許可之充電電池.小弟發現台灣手機業當中所謂的“全配包”裡面的電池都是挺可怕的


陳小民3627 wrote:
超過保固期或是使用年限的電池本來就有一定的危險性.更何況使用的大大是使用了5年
以一個電池算500次充電次數來說.以平均充電天數來說.差不多3年就會結束
樓主使用了5年實在是太危險
每個人使用手機習慣不一樣,電池使用週期也不一樣,為什麼以5年為基準...(恕刪)


這邊有點小小的疑問 ,一顆電池平均充放電次數500次來算

假如一個完全沒用過的電池,一個月只做充放一次,不就可以用 41年?

假如不能用這麼久,那是用甚麼基準去算


電池本身屬於消耗品,影響到電池的壽命除了充放電次數,也包括本身材質因時間

而變化,固會有保存期限,超過保存期限的電池,其實不建議使用

一直放在手機裡太久了吧!!!是不是過度放電了呢???
我n82的電池之前也是腫脹,
只用原廠那一顆電池,晚上睡覺就插著旅充下去充,
用大概一年多才腫脹吧,
常常電沒用完就插著充電也會有影響吧,

不過原廠電池實在是太貴了...
所以我後來買了兩顆台製電池,而且我還挑店家給我挑的台製電池裡最貴的,
買了兩顆加上座充都還不到一顆原廠電池的價格,
超讚
像一種小朋友玩的整人玩具...

會慢慢膨脹...然後爆掉

我就看過有小朋友故意丟在地上,後面老杯杯要拿給他~

結果就這樣爆在他手上~~老人家就在標髒話了~~

還真好笑
陳小民3627 wrote:
依據消保法第七條 ...(恕刪)


太好了 家裡有顆手機電池用了2年後來又放了4年左右沒用了 出現漏液情形
原來這樣也可以向廠商索賠 筆記一下
http://www.apple.com/tw/batteries/

電池在高溫的狀態下不要馬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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