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居然說,關於會安裝在記憶卡中的程式算我們使用者而言只有一次使用權,
什麼意思呢?
就是就算卡留著,換一張卡,裡面的那些程式就算我們自行放棄該程式的使用權,
這是啥道理啊???
更誇張的是,我選擇不用沒關係,居然還不能移除
,這會不會太吐血了啊。換了記憶卡會造成手機本身有軟體是死的無法使用的,最好這樣是算正常啦,
真是夠了,至少選擇不使用,也該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系統吧,
想聽聽各位的意見,進行下一步動作,我能接受的承度是,我選擇放棄使用沒關係,
但至少我的系統裡必需要是乾淨的,我不想有無法使用或是死了的捷徑,
各位的想法呢?
PS:我想這無關是否把記憶卡格式化掉的話題了吧,這應該已經算是我們買了這個東西使用上及產品完整度的問題了吧。
PS:更吐血的是,我問他意思是若我要自己加裝記憶卡,就是得這樣要用就自行抽換囉?
他回答=對,然後我接著問,若造成手機主體疲乏,這算人為傷害嗎?他回答=是,也就是若抽換頻率太高造成損害,由消費者自行負責,維修或換零件是要收費的。
這真是大廠正常行徑啊





,有3.5吋軟碟機可開機到C:那種

~所以購買3C產品經驗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