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聽到收音機一事_
衛星導航在汽車上算危險駕駛_
一個禮拜後將實施開罰= =
聽到無言囉= =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文章關鍵字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20165&ctNode=488&mp=1

鑑於民眾於車輛內裝設娛樂性顯示設備已有逐漸增加之趨勢,為兼顧民眾需求及維護行車安全,交通部參考國外使用管理規範,已完成檢討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注意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但包括衛星導航系統等提供行車輔助的顯示設備,則不在限制範圍。本次增訂相關規定主要的目的,是要讓駕駛人遵循如何正確加裝及安全使用娛樂性顯示設備。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亦應注意不得邊開車邊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相關如衛星導航等行車輔助顯示設備的使用,則應於起駛前設定妥當後才上路,不可邊開車邊進行操作設定,以維護行車安全。"
相關規定也參考國外規範增訂加裝娛樂性顯示設備時,設備應與駐煞車(P檔)或變速箱檔位連動,也就是車輛駐煞車未使用(檔位未在P檔)或變速箱檔位處於前進或後退檔位時,娛樂性顯示設備係不得作動顯示。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刻正與內政部辦理會銜作業,預計12月底前可發布施行;交通部藉此機會,呼籲駕駛人應注意遵守,以維護行車安全。

新聞聯繫人:路政司監理科林福山科長
電話:(02)2349-2150
倒車顯影設備=到底要如何歸類...
合法嗎可以使用嗎[都沒看到法條]

josef1978 wrote:
相關規定也參考國外規範增訂加裝娛樂性顯示設備時(恕刪)


這種時候就會參考國外的規範阿?

nevy wrote:
這種時候就會參考國外...(恕刪)

說的好~
國外要求要六氣囊,車身穩定系統等標配規格
怎麼沒有說要比照國外~
同感,美國早就立法強制車輛安裝無線胎壓監測系統(TPMS),也沒看我們政府有什麼動作...........
那就叫那些車商不要製造或是進口有"娛樂影音設備"的車子就好啦!一了百了,去叫那些搞汽車影音的廠商收一收不要做不就好了,無能的政府
新規定沒有明確罰則,但如果違規導致車禍,駕駛人得負賠償責任。
大大 :你的標題題目出錯了!目前沒有訂定罰則,採規勸的方式,GPS可以看但是不可以操作,好險我的GPS在行進間是無法操作的,開車還是要小心啦!
我有個問題~那原本那台視聽設備,不用來看電視或電影,
單純拿來聽音樂~也會有螢幕(就單純選歌單而已).....那這樣算嗎!?

CloudDin wrote:
我有個問題~那原本那...(恕刪)

[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應=真是困擾...[倒車顯影設備]真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