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n wrote:
1.實體店面購物本就不適用七天無條件退貨(除非是像大賣場他們自己定的願意讓你退)
實體店面確實沒有七天鑑賞期,但是貨物本身有瑕疵時,商家不得以此推拖。
shon wrote:
2.以本例而言是物品的瑕疵還是說這台本來就是這樣?
簡單說 你買了一台車 0-100加速要12秒,你覺得太濫了,怎麼這麼慢
問題是這台車0-100就是一定要12秒
這種情況就不能主張物品的瑕疵 而是說你不喜歡
依照lovedsc兄的敘述,此商品"三不五時當機,收訊差到不行...",這就是商品瑕疵,客戶要求退貨並無不妥。3C產品當機就是不能使用的狀態,並不是功能未達期望。廠商也不能推託三不五當機是正常現象。
shon wrote:
3.不過我覺得我去光華買過幾次東西,遇到的店家還不錯,比古早已前的中華商場好太多了
以前中華商場 買東西 吃東西 學生不被坑那才希奇哩
其實問題出在商家的服務態度,根本是以欺騙客戶的手段,騙取更高的利潤。
1."店員當時說七天內有問題的話可退貨,不過要打八折退,我問說不是全額退嗎?他說是跟著消保法走的"。消保法對於瑕疵商品並無打八折退款的規定,店員以不實法條欺騙客戶其一也。
2."買後第五天才回去光華的x蜥蝪找那位曾店員,沒想到店員口氣奇差,送修還要一個月或更久..也突然改口說不能退貨只能換一台,而且要先打八折退換也就是說我換一臺或買別的機子要再貼約1100元給他還直說他是照著消基法走的"。店員本來承諾可以換貨,現在又推說要先八折退貨,再換貨還要補差價,一隻羊要剝兩次皮?消保法根本沒有所謂瑕疵品八折退貨,瑕疵品退貨是全額退貨。店員心態可議。
3.被戳破謊言後,又以心情不好推託,不肯誠心道歉。這種店家你還敢去消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