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mobile01發表文章~
請各位多多包涵~多給我些意見...
我在光華的胖蜥蝪買了臺衛星導航
曾店員當時說七天內有問題的話可退貨,不過要打八折退
我問說不是全額退嗎?他說是跟著消保法走的
過了兩三天,發現手上的機子越來越慢,
三不五時當機,收訊差到不行...
因本人不住台北,所以在買後第五天才回去光華的x蜥蝪找那位曾店員,
我當時是很禮貌的,畢竟我只是想知道該怎麼處理
沒想到店員口氣奇差,送修還要一個月或更久..
也突然改口說不能退貨
只能換一台,而且要先打八折退換
也就是說我換一臺或買別的機子要再貼約1100元給他
還直說他是照著消基法走的
因為當時我趕時間去車站接人...原本以為是件簡單的事=_=`
所以只好氣憤的離開
後來打電話問消基會的,他們說跟本沒有所謂的退八折,退換貨
退就是退全金額而且是無條件退...
隔一天後又回去理論..說我打電話給消基會問到的結果
那位曾店員又改口說他是照著公司的法案不是消基會
而且要是我不爽就上消基會見
還說他們在台北有一堆分店
處理過很多這樣的事了不怕我告...
我不擅於溝通...常覺得有理說不清..
打電話問消基會..要我買存證函寄給他們,店家還有自己留一份..
這樣的程序對嗎?要花多久?
既然客戶對本公司及本人在網路上發表不滿的訊息 當中確實有些誤會~ 在這裡本人要說明並且還原當時真相~
第一 七天內新品有故障換貨 這是一定要的~我很想讓這位顧客換一台新品~電子產品發生新品故障在所難免...
第二 新品故障換新 並沒有所謂打八折的問題~當時要換一台同款全新的機器給他~客人不要~堅持退貨~
所以人客阿我想換一台同款全新的機器給您,這是您的權利,當時的情況也許是有點誤會~
第三 東西壞了 七天內換新~這是基本的服務 不需要所謂的溝通技巧~
但是退貨退款的部分確實有點強求
再說一次 我很熱意為這位客戶處理產品故障的問題
開門做生意實在沒必要與您結怨
關於退貨問題 請參考以下說明 與消基會法規~
人客阿這台如果真的有問題請您拿過來 我會無條件換一台同款新品給你~
以上請看官鑒察
P.S
http://www.iproducts.com.tw/public/cusprotect.html
所謂「七天鑑賞期」, 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例如:馬路上的推銷員),因為消費者無法真實觸摸到貨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才有這樣規定。
因此如果您是開張做生意的,消費者是到店內,把貨品看得詳細才買的,自然對商品沒有疑慮,並不適用所謂「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謝謝這位曾先生終於願意做出一些回應
[第一 七天內新品有故障換貨 這是一定要的~我很想讓這位顧客換一台新品~電子產品發生新品故障在所難免..]
沒錯~電子產品的問題不是你的錯
[第二 新品故障換新 並沒有所謂打八折的問題~當時要換一台同款全新的機器給他~客人不要~堅持退貨~
所以人客阿我想換一台同款全新的機器給您,這是您的權利,當時的情況也許是有點誤會~]
你有在你的名片上寫下七天內7000退貨的字,我還留著(原價8137 的Altina A600)
退貨是因為購買當天你說可以退,
機子不定時當機,定位超過10分鐘
但真正讓我堅持非退不可的原因是你的態度跟語氣,請不要用一句"誤會"帶過
[第三 東西壞了 七天內換新~這是基本的服務 不需要所謂的溝通技巧~
但是退貨退款的部分確實有點強求]
之前聲稱你們全部是照著消基會的條文在走
為何到後來又改口說那是別的店家願意配合而不是你們x蜥蝪
你所說的那些退80%退換貨而不是退貨的公司條規
也是在我回去店家要退貨的時候才拿給我看
〔開門做生意實在沒必要與您結怨〕
那一開始態度不要那麼惡劣不要謊言欺騙就不會有什麼結怨跟誤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