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統一車價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疑慮?

納智捷也是統一售價,不可殺價的
iphone 及 Asus 的統一訂價,

在歐盟有被開罰!


但MG 在台灣有統一售價,

這要查, 很複雜!
中油/台塑加油站全台灣統一售價要不要一起查?
peggydoggy
加油站可以自己調整價格啊!加盟的就可以自己調整。
rice7361
真的嗎?那請問中油那一家加油站比較便宜?還不去排爆
bonbonn wrote:
如果依照公交法的解釋
是不可限制下游銷售者的銷售價格
但MG這個銷售方式已經限制全區經銷商的價格
MG法務應該有研究過,不知何解?
還是等競爭對手收集證據後跟公交會檢舉?

廠商不會寫不二價,只會寫建議售價,但是最終還是賣固定價格,除非有證據顯示原廠要求經銷商統一價格否則怎樣怎樣之類的,這就看有沒有人要爆料。

公平法規定就在那裡,很多人還覺得統一定價沒什麼問題,放棄自己的權益也是蠻好笑的。
https://btlaw.com.tw/web/Home/NewsInfo?key=0227079976&cont=321800

節錄:

(二)實務上避免違反公平法第19條的兩種途徑



  但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消費者在連鎖加盟店間消費時,通常會期待不管是在哪一間店消費,差異不會太大,若同一體系下的各加盟店價格未能統一,消費者恐怕也會產生負面觀感。而加盟總部也可能有經營上的需求,希望透過加盟契約的約款,要求旗下各家加盟店應維持彼此間的一致性。此時加盟總部若想要維持旗下各家加盟店的價格一致,該怎麼辦呢?以下說明兩種實務上的方法:



1、於加盟契約中明定商品所有權仍歸屬加盟總部



  此種方法常見於便利商店的加盟。目前常見的便利商店加盟模式,大致可分為委託加盟與特許加盟兩種,此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店面租金、裝潢等由何人負擔、或負擔比例多寡。而這種加盟模式的性質,乃是基於委任契約,由加盟總部委託加盟店經營管理店舖。無論是採委託加盟或特許加盟模式,加盟契約中通常會約定陳列在加盟店的各項商品,所有權仍歸屬加盟總部。也就是說,在加盟店中售出的商品,其所有權實際上是從加盟總部直接移轉給消費者,加盟店並沒有取得所有權後再進行「轉售」的行為,因此加盟總部縱使對加盟店販售價格加以限制,也不屬於對「轉售價格」的限制,從而規避了公平法第19條的適用。



2、經由加工改變商品的同一性



  此種方法常見於餐飲業的加盟。從事餐飲業的加盟總部,常見為確保出餐達到一定品質,而在加盟契約中要求加盟店的原物料須向加盟總部購買、甚或約定每次應訂購之項目及最低數量。此時雖然原物料的所有權從加盟總部移轉至加盟店,但加盟店並非直接將該原物料轉售給消費者,而是經由一定的烹飪調製加工後,將原物料轉化為另一種商品後再販售給消費者。在商品已不具有同一性的情況下,加盟店的銷售行為並不屬於「轉售」,也因此加盟總部縱使對加盟店販售價格加以限制,也應不屬於對「轉售價格」的限制。
bonbonn wrote:
如果依照公交法的解釋(恕刪)


在全台灣所有的7-11(加盟、直營)買的茶葉蛋都一樣價格,
不知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呢?
1tac
沒有, 35樓有說明
peggydoggy wrote:
公平法規定就在那裡,很多人還覺得統一定價沒什麼問題,放棄自己的權益也是蠻好笑的。

統一定價的限制是不得強制,
讓市場機制決定終端售價.
這也未必就是什麼消費者權益,
畢竟終端銷售價比官價還高也不是不可能...............
看來這一波,很多同業都緊張起來了。

如果真的價廉物美,這下大家都開始調整了。

期待OPEL補第二槍
台灣鯛就是難搞
各展間報價不同,到處問菜單、找給力業代、想殺價。
現在不二價,又不開心了,說人家違法。
神奇天鵝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胖胖存
一針見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