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莎修女 wrote:
好吧,又遇到一堆正義魔人

算我倒楣,那 Apple 自己發明 bootcamp 是搞笑嘛??


APPLE想賺錢想瘋了
當初為了大幅的降低成本 捨棄正牌麥金塔 而用了英帶耳 mac已經不是mac了
又為了拉windows的用戶
所以搞了這些
BennyLin185 wrote:
看來你沒有把本討論文從頭看到尾,我在第5頁第42樓就有提過了。
不管apple出了幾版作業軟體,user要想升級os版本,
就要限制user把機子拿去門市或服務中心才得以付費升級,


我以前唸書的時候我們Lab有幾十台Mac Pro耶 (還不算PC在內)
通通都你來搬就好了.....
泰瑞莎修女 wrote:
而且買Apple的電腦,搞到最後還是一樣要 windows boot camp來裝


幫你補充一下喔

boot camp是mac裡的工具程式不用買喔

而且他也不叫windows boot camp

如果不相信可以用台PC裝OSX來看看
Kindness, Clarity, and Insight
kweilin wrote:
APPLE想賺錢想瘋了
當初為了大幅的降低成本 捨棄正牌麥金塔 而用了英帶耳 mac已經不是mac了
又為了拉windows的用戶
所以搞了這些


明明是moto,ibm不能給出cpu!!!!!
NEXT wrote:
明明是moto,ib...(恕刪)


因為Power PC G5又耗電,又高熱,只能用G4給ibook用

G4 單核,低時脈,32位元的架構會讓apple大概輸得一屁股


foodmap wrote:


犯法?你先找個判...(恕刪)


目前沒有, 但是你有可能是第一個.

我們不是正義魔人, 不要為了自己不合法(或不遵守規則)的行為抺黑我們.

我們有權利發表我們的言論和看法, 我們也沒有給你們加上任何的"代號".

APPLE 絕對"保留"可以控告任何不遵守規則的使用者的權利, 沒有控告不代表是 OK 的.

同樣的, 微軟的"學生版/家庭版" OFFICE, 如果任何人用來做商業用途, 微軟也有同樣的"保留"控告權利.

如果,你在安裝的時候, 沒有選擇---> "我願意遵守以上使用者規則", 我覺得 WHO CARES, 你沒有同意, 當然,APPLE 也沒有權利控告你. 重點是: 如果使用者選擇 ---> "我願意遵守以上使用者規則", 而又違反了, 那麼--->這是違法的.

"我願意遵守以上使用者規則" 和签合同沒有兩樣....
這樣怎麼台灣一堆收二區,一區dvd,都不算犯法
這些只能在一區二區的機器上讀.

賣全區機器也有犯法?????????????
泰瑞莎修女 wrote:
好吧,又遇到一堆正義魔人...(恕刪)

還好吧 正義魔人總比一開嘴就貼人標籤的魔人好多了
搞了十幾頁才得到答案算是你很好運了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yongwun wrote:
目前沒有, 但是你有...(恕刪)


威脅我? 笑死人
我早就說了,我有 iBook,我也沒需要搞這個
你只要指出判決案例就好了,至於你講的盜版問題,跟這個是不同的問題
我一開始就講了,對於購買原版 OS X 光碟來安裝的人,這個是有模糊空間的

盜版問題早就有人被告到翻掉了,這個隨便找都有案例
如果你舉不出來案例,我只能說你這些都是在空想 (威脅我更是沒用的)

還我是第一個勒,你是 apple 發言人嗎 -_-



威脅你.... 我不會這麽做, 只不過指出這是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 威脅你, 對我來說有甚麼好處呢 ? 不要有被迫害妄想症 ... :)
只有心里有鬼的人, 才認為別人可能要對他不利.

你提到很重要的一點----> "模糊空間".

當事情的解釋是有 "模糊空間" 的, 就代表--->這可以是有各種不同的情況會發生, 可以"向右轉", 也又可能 "向左轉".

如果你今天肯定的說----> 買正版 OSX 裝在非 APPLE 機上只有一種解釋 ---> 絕對是 OK 的(或是合法的), 那沒有話說... 我們這一堆無聊的人,真的是在找碴. 連你是承認 ---> 是有 "模糊空間", 那很自然的就會幾種不同的看法:

1. 認為是合法的.
2. 認為是違法的
3. 不知道 (不曉得要如何解釋).

所以, 我們有不同的想法就是因為連你也承認的所謂"模糊空間"存在.

不要在網路上因為不一樣的立場和思維就抹黑別人, 就認為別人要威脅你.

我們這一堆人的看法就是----> "這是違法的".

我其實家里根本一樣APPLE 的產品也沒有 (也沒有擁用過), 只在以前的 Macintosh 上打過論文(實驗室的啦). 不過我朋友是中國蘇州地區的銷售經理.

這只是個人的意見和立場, 和 APPLE 一點關係都沒有. (BTW, APPLE 的人生產都來不及了, 他們才沒有時間來此哈拉, 他們大概在努力 IPHONE NANO 或者 APPLE NETBOOK 吧).

我在大陸住了三年, 發現到大陸人很喜歡所謂的 "模糊空間"--->因為永遠可以選擇自己喜歡(或有力)的解釋, 越模糊越好, 混水摸魚的機會很大.

這也可能是之前我在新加坡住太久了, 在新加坡的通常是---> 沒有寫OK, 就是不OK. 而不是沒有寫 OK, 就是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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