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阿~在店家買竟然買到贓機~

santana wrote:
最近ASUS筆電出了...(恕刪)


有一種可能性很大 你買的是 電腦商場 常見的 倒店貨...

先前 在光華 某些惡劣商人 向經銷商訂貨後 惡性倒店 害廠商連貨都沒得搬呢.

另一種可能性 您先前是否維修過 有無更換過MB 或許 換到 不該換的MB吧

P.S 很多人 在機場弄丟機器 最近的警察局=>航警局


請找出MB的保固卡or 發票 註冊資料 或 信用卡消費 購買紀錄 等等 維護你的權利..

不過 機器還是會被收走 因為那是證物~~~~
不罰 善意第三人

至於善意第三人 搜尋一下網路就知道那是什麼了

各地縣政府有免費法律諮詢
四點半開始登記
六點開始諮詢

也可以利用一下
樓主真的說得非常不清不楚,連在購買的店家及維修之地點等都沒有交代清楚明確說出來嘛???
怎麼會這樣呢? 看來以後買這類的產品要將發票都收好, 不然哪天也遇到這樣的鳥事..
刑法第349條第1項之「收受贓物」罪或第2項「故買贓物」罪,其構成要件之成立,以行為人主觀上有贓物之認識為前提,也就是明知為贓物而加以收取(無償)或買受(有償),才有可能成罪。因善意或因過失買到贓物是不構成犯罪的。如果是在販賣筆電的商人店家因善意買到贓物,原物之失主就必須償還你原來買該筆電所支付之價金,才能夠要求你返還該筆電,否則你是可以拒絕交回。
只能說樓主真是太倒楣了
不過先等案情釐清再來公佈店家也不遲吧
希望早日搞清楚情況囉
不是那麼簡單. 那要看電腦的買價是多少. 如果買價太低. 有明顯的不對價情況又提不出合理的解釋. 就可能被認定為知情. 這時警方就可依收受贓物罪嫌把買主移送地檢署. 所以買東西有時不能貪便宜.

樓主最好把相關資料準備一下. 以備警方的詢問.



Cognitio, Sapientia, Hvmanitas
樓主買電腦的來源應該很有問題吧,一般店面的商家是不會有這種情況的,除非你指的網路拍賣的店家。送修之前一定要先備份重要資料,而且重要資料一定要先刪除,免的維修人員起歹念把你的資料備份去做壞事。
santana wrote:
最近ASUS筆電出了...(恕刪)


有發票嗎?
有的話就好辦

我以前買了手機
一年後
也是警察來說是贓貨
我把發票拿去証明
結果是失主將內碼抄錯了
哈哈
真幹
害我白跑一趟


由於我的作業都在電腦裡,所以警察杯杯說可以拿隨身碟去把資料備份出來,但是仍然覺得好鳥阿~
關於店家的相關資料,等我去做完筆錄後,在跟各位關心小弟的大大們作分享~唉
還要花錢坐車去桃園航警局~

店家應該要全費退給我吧~真想告到那間店家消失在地球的表面

一年前的發票真的很難找~況且我當時買的價格跟市面上的價格一樣~又沒有比較便宜
不過我保固卡上面可是有蓋店家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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