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證據.. 到消基會去控訴那家門市或是職員..若絕得不妥的話.. 去找媒體把她們的惡行惡狀公諸於世..哪有這種態度這麼差的服務業.. 還做人身攻擊的小動作..希望事情能趕快結束有個好結果...............
eacasper wrote:搞這些小動作的服務人員真是毫無職業道德可言,筆電內的資料千萬不要更動,這說不定可以構成毀謗或毀損他的財物吧.拿去向消基會投訴,再去找壹週刊和水果日報,一定會有效果的!! 不是不定可以, 已經完整的構成毀謗或毀損他的財物罪了網路有 part time 律師, 先發個律師函過去(不要自己行動, 自己行動容易構成恐嚇罪)不管是否和解, 樓主都會有大收穫$$$$$$$$$$$
kirinbe wrote:說真的 沒有當場確認...(恕刪) 當初 它讓我跑了三趟 結果我發現 他沒幫我改機他是改機完之後 才寄筆電給我的所以 我根本是後來使用電腦 才發現而且一班上網根本不會發現這件事情 是今天要下載資料同是跟我說的
kirinbe wrote:說真的 沒有當場確認是買主的錯!!等拿回家後才看到又去客訴真的會被覺得是奧咖!!反被指是你自己拿回去灌一灌想挖洞給店員跳阿!!很多事情一經離開現場就改變了..認真就輸了!!對方的目的也達成了 > <" 不贊成大大的話,很多事是有線索可追查的,不是離開現場就沒事了,就算店員不承認是他用的,只要查『事件檢視器裡』的LOG檔,查詢系統安裝時間就知道那個授權名稱是什麼時間輸入的,再調一下店內監視器核對一下時間,那挖洞跳的還不知道是誰呢!除非那位小姐有能力更改授權人名稱。話說回來,就算是客戶再奧咖,客服人員也不能做這種違背職業道德的事,太過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