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TO樓主:
你的自尊心真不值錢,這樣就不爽的話,你的自大以客為尊的老大心理實在太過
將心比心,管你是誰,也請遵守店家的規定
你既然都知道使用這付費的既有思,你都會付錢吃飯了付錢喝奶昔了
那就萬萬不該將你字以為是以為店家該提供給你的插座當作理所當然
這事件不都是因為'您的自己以為插插頭沒關係"所造成的01的大家將文章疊文到22樓了
假使有人偷接你家的電來用,你又怎麼想
你不爽老闆,你說他不會做生意
你又有將心比心的去為別人想嗎?
人是可以自我為中心成為習慣的,當你因為這樣的心理作為而被唾棄時
那可只能怪你自己!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才會讓你的人生好過一點有變化一點!
SAMURAI wrote:
這事件不都是因為'您的自己以為插插頭沒關係"所造成的01的大家將文章疊文到22樓了

恭喜大大賀喜大大
您自己又加上一層樓嚕
服務業就該死嗎?

花錢的不一定一定就是大爺!當您覺得這是理所當然應提供的服務的時候

請想想,這是服務業"必須且一定"提供給你的服務嗎?

呵呵

花錢的就是大爺? 我想 互相尊重才才是重點吧
不論做啥事

該有的基本尊重是不能省的

不是你今天有消費所以就認為應該讓你使用 或不讓你使用就是錯的

若你今天先是很客氣問一下老闆 他一定是笑著跟說沒關係







講那麼多 也沒啥用

習慣差的永遠改不過來

好吧!我提出幾個想法大家可以想一下一起討論,文章有點長,請見諒!

今天的狀況劇是發文者帶了筆電到餐廳使用,在未經餐廳管理者同意下使用了插座,而遭到服務生的勸阻。

在法律的角度這樣是對的嗎?我沒翻刑法所以我不知道,我也不懂法律,但是在謝振武節目中已經有播過一樣的狀況劇,按照謝律師的說法,未經營業場所管理者之同意而擅自使用插座是可以提告的!所以我想法律這樣的規定有他的道理存在,這也是在保護店家與消費者,如果今天電源線走火要找誰負責?電與水的特性不同,電是有具備危險性的。

我提出幾個狀況給大家想。
第一,我在敦南誠品書局有注意到,在某一些的柱子旁有插座在那裡,是公開的,沒有任何的警示標語說可不可以使用,請問一下我可以到敦南誠品中直接拿出我的筆電然後插上電源線使用嗎?(ps.敦南誠品的某些柱子有插座我怎會注意到?就是因為有人拿著手機在這裡充電,但是卻躲躲藏藏用背包蓋住被我看到)

第二,今天我是個會隨身攜帶吹風機(1000W)跟電磁爐(1500W)的怪腳,因為當日下雨我被淋濕了,但是我去了一家餐廳,我看到有插座,我可以拿出我的吹風機用嗎(我的吹風機可是很小聲的)?或是我可以拿出我自己的電磁爐來使用嗎?為何要用電磁爐呢?因為我新買的要做開箱測試文阿XD。這個狀況的重點是,假如在餐廳中筆電可以隨便你插電源線,那是不是代表任何電器都可以隨便你插(包含可造成電力移轉的充電器)?

第三,假如餐廳、咖啡店等公共場合可以未經場所管理者同意而任意使用插座的話,那火車站、醫院、捷運站、書店、電器賣場、銀行、警察局等都可以插嗎?如果其他公共場所或營業場所不能這樣隨意插,那為何餐廳或咖啡店卻可以這樣做?

第四,假如餐廳得在插座旁貼上警示標語,那第三點所提到的公共場所是否也得貼上警示標語呢?

另外,像是QK咖啡或是星巴客、伯朗咖啡等場所可以隨你使用插座,是因為他們公司(或是該店店長)有政策說明開放客人使用,但卻沒有張貼任何廣告標語說可以使用,至於客人怎知到可以使用也多半是因為去問了服務生才得知的消息。還有為何大家都喜歡拿筆電到餐廳或是咖啡店使用呢?大家是否有發現到是因為無線網路普及以及Centrino NB上市後才比較常看到這樣的狀況。當這兩個結合在一起後,有些商家發現這樣的商機所以願意開始提供插座服務。經過了幾年後,許多人也都慢慢被教育成餐廳或是咖啡店是可以讓你插電源線的,久而久之這就被當作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不是絕對的商業習慣與咖啡店(or 餐廳)文化,這只是部分店家所提供的服務,不是所有都願意這樣做。你可以說這是一種潮流,但不是每家店都跟著這腳步在走。這是店家的定位與經營策略問題,有的店家只想在其飲食提供最佳的服務與味道,但不見得願意提供網路與插座服務。想想哪天電價高漲到不行或是有咖啡店因為客人不當使用插座而著火,這股潮流還會不斷提升嗎?這只是店家看到有商機,哪天沒有利潤沒有商機還有風險他還會願意提供嗎?

自己也是帶筆電上咖啡店餐廳的一族,我上QK或是Starbucks就不會在去問店員可不可以使用插座,是因為他們有政策開放使用了,所以可以大方用。至於伯朗咖啡,我是問了店員是否可以使用,經店員同意後我才使用。此外我常去的私人經營的咖啡店,我也是都是經過店家同意後才使用。我在公館也曾找到一家有提供無線上網的私人咖啡店,我一進去就先問是否有提供插座服務,店家說沒有,我就離開了。看來這家店的策略只是讓客人方便可以短暫上網,但不提供電力給你長時間使用。店家要不要提供插座使用是他的權力,但客人也能選擇要不要光顧店家的權力。兩邊取得共識與尊重不是很好嗎?

還有,顧客真的不是是永遠對的一方。這不是絕對的,只有兩邊互相尊重才是對的。以下是另外一個真實小故事,是我老姊跟我說的,他曾是華航國際線的空服員,想看的人再看吧,不想看的請跳過。

===== 故事開始,主角是某華航空服員 =====

在飛往日本的行程中,機上有不少日本人搭乘返往自己的國家。某位空服員在服務茶水時間,不小心打翻水杯,整被水都淋濕了某一位女性乘客,這位女性乘客的大衣非常昂貴,所以空服員一直陪不是,不斷的道歉再道歉,只求獲得該乘客的諒解,並且說明願意完全負責清理這件大衣到最佳的狀況,不斷的展現自己的誠意,且除了清理大衣外,還願意自己另外提供賠償金或是買新的做賠償。在與該名乘客溝通的過程中,這位空服員一直跪在這名乘客前希望獲得諒解。飛機上Chief也陪伴在該名空服員旁邊向乘客認錯並希望能好好解決這件意外。
結果如何呢?這位尊貴的女性乘客,拿起了旁邊的一壺水,直接從那位空服員的頭上淋了下去,這名空服員全身淋濕,這名空服員終於崩潰哭了出來。而那位女性乘客拒絕接受空服員的道歉,下飛機後馬上投訴她。

你還覺得顧客永遠是對的嗎?

======== 故事結束 ================

純討論,勿筆戰!!!( 不過我想我會被批一下吧>"< )
恕在下先用目的解釋和文義解釋來釐清原始的情況

supramessiah wrote:
今天又去我家附近的一間港式餐館吃中飯.
由於離家近, 每當下課, 運動, 或聚會, 都會推薦朋友來這裡吃.
至今已經兩年風雨不改, 天寒大雨也去.


表示作者此家餐廳用餐次數極為頻繁而且覺得此餐廳所提供之食物頗令作者滿意-至少比一般的餐廳要好吃-
其目的應是欲表其至此為止對餐廳之愛好以預開下文之轉折。



supramessiah wrote:
吃久了, 所有的服務生都認識我. 包括老闆娘也是.
都見面已經會打招呼, 並知道我常點的套餐的地步.
我一禮拜至少去兩次. 多則4次


打招呼及店家知道作者常點的套餐暗示與店家的熟稔程度與得知作者常光臨該店的頻繁程度

supramessiah wrote:
他們的料理不錯吃. 每餐我在那消費台幣一定250起, 小費我也每次固定給個30~50起. 多則150.


得證作者對該餐廳食物之滿意程度及得知作者之最低消費以及給小費之程度,合是藉此消費量之多寡以表食物之良好程度以及用小費的多少來暗示對服務的滿意度亦或作者的度量。

supramessiah wrote:
今天3點, 吃完中飯, 想拿出10吋小SONY筆電來寫寫作業.
電腦沒什麼電了, 我看到桌邊有個插頭, 就給他插了進去.
想到既然吃完還要坐, 就再點了杯80元的奶昔彌補一下店家.


描寫事件的原委

supramessiah wrote:
沒想到老闆娘立即指示服務生來跟我說:[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我們店不准插的.]

我知道服務生也是身不由己. 於是我也笑笑說, 那我結帳, 那杯奶昔如果沒打下去就不用了.
小費也沒給了, 如數給錢.


描述事件的結果

supramessiah wrote:
之前聽說桌上型電腦一天耗電約30多台幣.
我想我這台小筆電插個1~2小時也花不了幾塊錢吧?
如果不關錢的問題, 但老闆娘這種一點人情味也沒地處理方式, 我覺得實在沒有再去的理由.
店裡那時也只有我一個客人. 我想他們餐廳至少點了上百盞燈炮照明...

我了解店家有他的難處與經營方式, 但我也可選擇願意給我方便的店家消費.
有時就是一個KIMOJI而已, 這次經驗使我當場很尷尬, 雙方距離不自覺也就拉遠了.
我想我不會再到那家店去消費了.
2年多的長期顧客, 就這樣結束了. 不知道是我還是她的損失.


作者對本次所受待遇之感想

個人淺見:

1.前兩段暗示與店家往來程度以及對店家食物及服務愛好的程度,似乎是先入為主的認為已是店家的熟客甚至是老闆娘的朋友,致使下文出現"老闆娘這種一點人情味也沒地處理方式",表現出自己是店家熟客的預期心理,正好與第一段相吻合。但是否只是作者地一廂情願?

2."聽說桌上型電腦一天耗電約30多台幣.我想我這台小筆電插個1~2小時也花不了幾塊錢吧?"聽說,相當好用的發語詞,似乎是只要是聽說的就可以不負責任,至於花不了多少錢,又是否是貪小便宜的心理作祟呢?又是否因為花的不是作者的錢因而無關緊要呢?若是"幾塊錢"作者認為無需計較的話,那又為何大賣場便宜那"幾塊錢"的東西大家搶著買呢?而不去因為那"幾塊錢"就直接隨便買買就好,如此,又何必有特價這種東西?再者作者曾提及餐廳離家近,那又何必急於一時在餐廳寫作業呢?

3."店裡那時也只有我一個客人. 我想他們餐廳至少點了上百盞燈炮照明..."第一句很好解釋,因為3點吃完中飯的話,應該也不會有什麼人了吧,至於後者,上百盞燈泡照明只是作者猜想,並不精確,若是中午且客人只剩一人的話,照常理是不會開那麼多燈的,再者作者並無提及餐廳之大小,故無從判斷起餐廳是否如此。

4."我了解店家有他的難處與經營方式.....我想我不會再到那家店去消費了."既然了解店家的難處和經營方式,卻又不在去消費,那到底是了解了什麼?倘若了解,又豈會拒絕往來

相信有人或多或少看過、聽過、或自己親身在學生時代用學校的插頭來充電之類的,這是因為學校的插頭是提供給校內師生使用的,所以學生、老師可以不必到總務處去報備使用插頭的情況;而今日是在私人的營業場所,因此店家拒絕讓客人使用插頭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餐廳提供的是飲食相關的服務。
至於許多人舉的公共XX之類的例子都是很奇怪地例子,有公共就表是大家都能用而不必去徵詢任何人的意見,除非是超出使用的範圍。
故總結,想在店家用插頭或許是出自於方便亦或許是出自於貪小便宜的心態-這應是大眾普遍且亙古不變的人心-,但回歸做人做原始的道理:基本的詢問對方總是受歡迎的,問一下又何妨呢?
xiao_jimmy wrote:
好吧!我提出一個想法...(恕刪)

[我在敦南誠品書局有注意到,在某一些的柱子旁有插座在那裡,是公開的,沒有任何的警示標語說可不可以使用,請問一下我可以到敦南誠品中直接拿出我的筆電然後插上電源線使用嗎?(ps.敦南誠品的某些柱子有插座我怎會注意到?就是因為有人拿著手機在這裡充電,但是卻躲躲藏藏用背包蓋住被我看到)]

我覺得這個例子舉的還蠻不錯低~~

只能說現在的社會充斥著很多的『我認為』, 久而久之就變成心照不宣的成規...

假設啦, 今天誠品書局真的開放大家免費使用插座在店內邊看書邊喝咖啡邊用NB的話...日子久了...改天到金石堂這類的書局看到插頭就問也不問的插上去用, 一定會理所當然的『我認為』這裡同樣可以使用電源....然後漸漸的~~一些為了滿足奇奇怪怪顧客的服務就會漸漸的產生啦~~只因為店家選擇了退讓與待客~~

其實今天要是換成我跟老闆很熟了, 我不會用這麼不理智的作法走人了事, 而是私下跟老闆閒聊然後把這些對顧客貼心的做法表達出來並且遊說老闆說這樣可以爭加業界間的競爭力, 這樣不就兩全其美了嗎?

處理事情若皆大歡喜多交個更馬吉的店家當朋友, 何樂而不為呢?
看到這裡很高興
理性的思考浮現了,而且越來越多
希望真的01的站友是有進步的,而不是過了段時間,又跟鄉民一樣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Yung-Chang wrote:
不過免費提供插電這種文化, 你不能否認, 已經漸漸在成型了.可是若依你的觀點, 你告訴我哪個旅遊局有介紹, 哪本旅遊書有說到那是被禁止, 是不禮貌? 當然旅遊書也沒說那是可以的, 只因為哪是新的商業習慣, 文化, 漸漸在擴大中, 旅遊書不需要去對所有商業習慣都做介紹.

如果你硬要用不告而取, 竊盜的角度說. 那我也可以說, 沒問過就使用大部分餐廳提供的公共廁所, 都是不告而取, 都是竊盜囉?

世間事不是可以二分法說一定對或錯.. 合不合規矩, 也不是都這麼容易可以二分法定義的.

自由世界裡, 基本的規矩應該是不影響他人為最大原則. 你硬要說這影響了老闆的心情, 所以壞了規矩, 我也沒話說. 但是其他方面, 影響了誰?
開店當老闆就是賺錢, 而這種開銷如果微乎其微時, 卻因此影響心情而損失更多的生意及收入. 那我只能說這不是當老闆的料.
(恕刪)


謬論!! 您厲害 你自己去開店,服務業的核心價值是啥?(應說是餐飲業,以此例子來說)當業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用餐環境,或其他更多,他並不是無償的讓您予取予求,給您用電就應該嗎?呵呵 真好笑

很多規矩,不明言禁止,並不代表您可以去做............

空間是業者提供的,當您認同該空間的氣氛與價值時,請您也尊重擁有者的遊戲規則!!
服務業相當競爭

竟然已經知道是老顧客 就需要小心處理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 將狀況做紀錄 與主管報告

由主管與老闆開會 確定是否要收費使用電費 或是印上標籤說禁止使用插頭避免電力不足等等等

直接勸告 客人生氣 是必然的 現在咖啡到處都有 唯一真的能留住顧客的就是[合理的服務][良好的態度]

要是我是老板我會裝個AP 設個密碼 只給顧客使用 當然速度不需太快 也提供電力 畢竟先把顧客留在店裡
再來想要怎麼賺他錢 例如沒事就去擦擦桌子 收走杯子 看看顧客 沒事就問還需要時麼飲料嗎 之類的~~

現在人開店太容易 都忘了 有很多KNOWHOW 很多小細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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