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就是幾年後的幾種發展, 一種是大家都習慣隨身帶著輕薄的NB像帶份報紙到處跑, 餐廳提供插電變成習以為常, 也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另一種是NB變得超省電, 充飽一次電後可以用上半個月, 自然若有餐廳提供插座, 也乏人問津. 這問題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不過我個人覺得不太可能, 過去的歷史看來, 軟硬體廠商會更想塞入更強的性能. 把蓄電的性能維持在數個鐘頭內就夠了.
另一種是超級的電池問世, 例如燃料電池. 沒電了便利商店買一小瓶酒精cell, 又可以撐上很久. 自然餐廳等場所也不需要提供插電..
這一大串討論下來, 其實也正面發展出許多知識和訊息, 譬如像我這類型的, 以前就沒想過還有這麼多人或老闆對插電的認知是差那麼遠的. 或者對用電, 不若用水, 還是充滿戒慎恐懼的.
有些人以為筆電不能插220V的電, 這裡也得到新經驗了.
還有幾種說法...當老闆角度, 文化變化..等等
有時你我的回應, 棉裡帶針, 不過也正是這樣互相捅一捅, 大家哇啦哇啦, 熱鬧來熱鬧去, 才正是人氣和樂趣.
至於版主, 他跟老闆的問題, 其實也沒犯到你我, 尤其只是模糊地帶的問題, 還扯不上對錯, 我個人認為是提些建議也好, 犯不著得把人拖出來當活靶玩.
supramessiah wrote:
...(恕刪)單純敘述這次的"經驗", 就我自己的"感覺", 做出一個之後消費的"決定".
此文章單純尋求討論而已.
到底大家會從這個公案中看到什麼呢?
又會怎麼猜臆他們沒看到的呢?
同一件事, 同一篇文, 大家的著眼點又是哪呢?
有時如寫明了, 反而得不到諸位真正直覺的反應.
我推薦您可以從我的文章頁底最后兩個回答 (3)(4), 查查想想典故.
那裡有我在01看過諸多有理無理的抱怨文, 但仍寫這篇文章的原意.
(3) 天龍八部裡, 我最喜歡喬峰. 言盡於此.
(4) 祖師西來意? 一口吸盡西江水. 如盲摸象. 南泉斬貓. 天不淋一人.
終於說出來了.....
在這裡發文者想把想法讓大部分人接受,何不解釋(3)(4)呢?我想還是很多人看不懂吧!
如果只照發文者的文章來看,我想許多人(當然不是全部的人)也只是看到如下:
1. 發文者先暗示自己算是餐廳常客,每次消費250起,且常常給小費。
2. 發文者未徵得店家同意就使用他的插座遭店家禮貌性拒絕,當場感到尷尬。
3. 發文者想暗示店家損失了這個常會介紹朋友去吃,每次消費250起,且常常給小費的顧客。
如果照字面上去思考,似乎是希望讓人掉入"希望獲得輿論認同,這個店家真不會做生意"的想法裡。
我的反應也是同意這家店真不會做生意,但我也看到顧客以為自己是常客,會付小費,買杯飲料就可以隨意使用人家的插座。
假如今天的狀況是,發文者詢問了店家可不可以使用插座?如果遭拒再上來抱怨一下,或許會比較獲得認同,這店家真不會做生意。
其實都是對的...
Y大是以一個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待此事,所以以客為尊客人永遠是對的..這是無可否認的也沒有
什麼理由可以說他的對錯~
麥大是以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待此事,認定客人不能永遠的自以為是在自己認定的範圍內就
做出決定, 相同的這樣的論點也是沒有錯....
這麼長篇的大樓看似正反雙方都沒有交集點, 但如能更加的表明自己在敘事時的立場是站在消
費者或是經營者的角度來說,其實正反兩方的交集點又會被拉得非常接近...
今日版上很多否定客人永遠都是對的(Y大稱的正義魔人), 應該很多人都是把立場放在消費者上,
相對的肯定客人永遠是對的應也是把立場放在經營者的角度上...我相信01上很多來回覆此篇的
人一定是都這麼想的才來論事, 所以也沒有所謂的觀點不同就說對方鄉不鄉民的氣話~~
一種米養百樣人, 這個社會在變遷, 但有些人老實終究會老實, 愛投機的終究還是會投機...
還有, 另外提一下, 關於相機這論點,我以我愛去的億華
為例好了, 要去這家店買相機很多人都知道,除非確定要買,不然相機只給看外觀,不給開機做測試, 但是很多時候剛到億華的人都
會問說可不可以試,但服務小姐(鎮店眾花)就會很客氣的說若是您拿到的相機是別人試過沒問題
卻不想要的怎辦?想一想..這也對,誰都不想拿到別人玩過的機子,所以我就會跟小姐說我要買(確
定要買就可以試), 不過這樣的情況也是真的有人一聽到小姐不給試就走人的喔...我住在新竹很
多店家都可給把玩,若是到了億華想把新竹店家的觀念帶入, 一開始真的疑惑, 但是在店家敘述原
委與商品售出會做最大的保障下, 很多人去過億華以後就變成常客了...而不會仗著有錢是大爺是
熟客的想法一直去要求店家給測一下...
最後敘述一下我是以消費者的角度來敘事,多體諒店家....往後若是開店了在經營者角度,我會交待
員工客人永遠是對的
對於「把別人發給你的短信公布出來」的始作俑者,看到你的行為令我深感沈痛,你的行為在我看起來比「沒有徵得店家同意即借用插座」的行為還要惡劣百倍,你先是批判樓主對於自己發起的討論串不聞不問,在樓主看完回覆文章後,發短信與眾人欲弭平意氣之爭的同時,你卻即刻的將其原文PO出!
請問:
1.你有徵得發信者的同意嗎?我記得國外教育極注重「尊重個人隱私」,你從小在國外唸書,是讀到背後去了嗎?
2.你引用討論區規則第9條,倘若發起主題討論後不維護該篇討論......等,維護討論區不能私底下發信給您?一定要到論壇區筆戰?你對維護討論的定義未免太狹隘了!
3.再者,樓主沒有在發文處「回應補充」嗎?這樣叫做不聞不問?這樣叫做任意修改?你張冠李戴,陷人入罪的功力未免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4.你又引用討論區規則第13條,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均將從嚴處理!你拿別人私底下發給你的短信來大作文章,請你估量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
5.支持自我論點者可以引經據典、旁徵博引;樓主言簡意賅的以小典故來表達自我心境,惹到你了?如此生氣是因為你看不懂,「見笑登生氣」嗎?那蕭胡會可以丟三本講述兩岸政治的論文給胡先生讀,何必說出「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等箴言?多去讀一點書,你看不懂不代表他人與你同樣!
在我看來
378樓、381樓直接謾罵他人無恥、不要臉的行為,正是反應其修為有限,口口聲聲說要有禮貌者,正是最沒有禮貌的人;口口聲聲說要尊重他人者,行為卻如同小孩打架般令人咋舌。
並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何人發言可以贏得他人尊重,何人發言可以讓人覺得幼稚至此,大家自有公斷!
vjjjjj wrote:
看完這麼高的高樓其中...
Y大是以一個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待此事,所以以客為尊客人永遠是對的..這是無可否認的也沒有
什麼理由可以說他的對錯~
(恕刪)
你說我的立場, 大致上沒錯..不過我想稍微做點小修正.
我是沒提, 也不傾向提"以客為尊客人永遠是對" 這樣的話. 對我而言"客人永遠是對的"只是老闆訓練服務生的, 或者說給顧客爽的話術. 我的立場認為, 雖然我不反對當老闆的嘴吧上這樣說, 可是當老闆的心裡要算好風險評估.
遇到澳客的風險多少, 或甚至像前面提的華航空服員例子, 一個翻臉的客戶可能可以把自己訓練許久的資深服務員毀掉, 這些都是風險, 對一個空服員的培養和訓練也是成本. 至於風險, 當然就加入成本裡來做補償, 包括適當時後給自己服務生的補償, 例如這受褥的華航, 若我是老闆我會給她額外的補償彌補心理受創.
至於加入了風險的成本, 反映在提高的售價下會損失多少客戶, 這也是平衡點考量的問題. 自然還是有一個程度數量的客戶可以忍受一個程度提告的售價, 去享受無憂無慮的環境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