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arccloud wrote:
難怪台灣永遠只是開發...(恕刪)


這位為了此主題特地去註冊帳號,實在此情可感
不過,服務業應該不用無止盡的服務吧
書局有必要提供免費冷飲嗎?大賣場有需要提供所有產品試用嗎?
問兩個問題:
1.台灣的餐廳每一間都提供免費插電嗎?
2.你認同到餐廳吃飯,只要找到插座就可以不經店家同意直接插進去嗎?
就因為台灣目前餐廳並不是需要提供免費插電,且臺灣人大部分都懂得互相尊重,要用之前也知道跟店家問看看借用一下好不好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人認為不問過就插是不妥的
如果你認為是不妥的,那你就算註冊100個帳號來發文挺樓主,也改變不了樓主失當行為的事實
arccloud wrote:
難怪台灣永遠只是開發中國家,參考看看國外餐廳吧
服務業無論如何 當然是[客人永遠都是對的] 怎麼就是有些人愛舉例些破天荒好笑的例子(笑)


哪位大哥幫個忙.拿我的[瓦版啦]敲死我吧!!!
驕兵必敗
很多人不懂我的意思
在說明一下好了


一個真正的"服務"餐廳,不是對於客人加以限制或否決客人
而是考量到客人"需要"的是什麼,然後加以改進

喔不,這時候請不要舉例些那種破天荒情況的奧客ok?w

要套用道德在服務業上也可以
那只是注定業者的損失罷了


少了一個人無所謂?別忘了有時候一個客人,往往能帶給更多的商機


至於到底對與不對?至少,以服務業來說絕對站不住腳
arccloud wrote:
很多人不懂我的意思在...(恕刪)


我實在很想笑....
按照您的邏輯,一個真正的"服務"餐廳,不是對於客人加以限制或否決客人
路邊的小本麵攤貼著本店拒絕飲酒那不該倒光了,因為他限制客人飲酒
下次,你看見有人牽著條大狗進去餐廳用餐時,也要記得店家只是在實踐你說的服務
每間店有每間店的型態,消費者有絕對的權利去選擇自己喜歡的,但要無限上綱並拿自己的觀感當做尺來度量,會部會把自己看得太偉大了
就是有些人不把基本的尊重當一回事.只在乎.我這不過是小小越矩.你一定要跟我計較嗎.
若計較就是你不會做生意.
若計較就是你小心眼.
若計較就是你跟不上時代潮流.
若計較就是你無知.
若計較就是你......
難怪台灣是開發中國家.虧你說的出口.就是有你這些凡事只想到自己.凡是以自身力為優先考量.簡單說就是自私的人.卻不知最基本的尊重二字
驕兵必敗
沒什麼好參考的..我問過律師了..

就目前台灣的法律..只要該店家沒有提供免費上網或提供電力等相關服務..

只要在未經店家同意之前徑行插電的話..這就是屬於竊盜行為..

不要在扯什麼衛生紙、調味料了..

因為電是不在屬於服務範圍..它是屬於私人財產..因為插電不在餐飲料的服務提供範圍..

店家沒告你竊盜已經很好了..還上來要找人同情..



當然也可以說台灣是「未開發國家」..或是什麼客戶是對的..

但..在法律上來說..竊盜就是竊盜..不管什麼客戶行為..
Griffey0622 wrote:
沒什麼好參考的..我...(恕刪)


也許用說的沒什麼用,等到有人真正踢到鐵板的時候才知道痛...
angle2000092000 wrote:
我實在很想笑.......(恕刪)


嗯 果然很容易會被挑小毛病w

大大您舉的這兩個例子
不可否認,在已知的狀況下告知消費者的規定不是不行. 我沒意見
但也因此損失了一個顧客也是事實

對於意料外的狀況 無論如何客人都是最大的
比較白話的說法有之前大大已經解析過了

"客人反應 這次先給客人用, 下次在貼公告or..........等解決方式"
反正只要業者同意 什麼盜不盜電需要管那麼多嗎?

要限制不是不行,但同時隨著時代潮流走
客人的需求越來越大 損失的也是業者

或許我說的話方式不太對,這裡先說聲道歉.
換作是我,應該會弄個告示牌寫著本店插座全面開放w



另外吉0728大大
這不是以自身為考量,而是以業者那邊所來考量

看來另一方都是打轉於道德上面...


感覺怎麼說兩方都沒辦法理解 不應該參加討論的
可能真正具有商業眼光的人才了解這種心態吧...

如果以上失言, 我道歉
自己也知道所謂網路的禮儀
如有其他大大的回覆 希望有更深見解的大大可以替我回答,對不起了<_ _>
Extraction wrote:

回答速度真快= ...(恕刪)


不好意思, 因為最近太閒了. 把上網玩Game的時間拿來跟大家筆戰. 過些時候應該就連Game也沒得玩了.

Extraction wrote:
因你若持不同意見,更該就事論事提出其他見解阿,一直強調要頃聽少數,但至少要提出個意見出來阿,
否則根本什麼意見也沒提及要別人頃聽什麼阿?


嗯, 可能我對你的意見比較不強烈反彈吧, 不過至少你不能否認我成功轉移大家目標了, 現在的批評也和緩多了.


Extraction wrote:
[於現今時空背景,樓主在未知該店家能否使用插座的不確定情況下,未詢問而擅自使用店家的電源,此舉是否妥當?]
[而如果你認為樓主是正確的,換成是你你也會在不確定情況下未經告知擅自使用?]
請回答你認為:
妥當or不妥當&理由


哈, 我猜到遲早有人, 像你, 會逼我正面迎戰.. 不過辯論的攻防, 本來就是像這樣互相挖坑給對方跳, 明知道對方挖了坑還跳是笨, 知道你挖了坑, 我打退堂鼓, 你也贏了. 不過你挖了個坑在正前方, 我拐個彎攻你, 你還是哇啦哇啦叫的話, 不代表我的攻擊無效吧?

好吧, 既然你非得我正面跳來證明, 我就正面來玩玩. 不過這就得嚴謹地逐字討論.

[於現今時空背景,樓主在未知該店家能否使用插座的不確定情況下,未詢問而擅自使用店家的電源,此舉是否妥當?]

我認為, "未知"有三種情況.

其一是, 明知未問過的不確定性, 也知在當地法律會定義此為盜取. 也就是插上這插頭前心裡有所琢磨, 換句話說, 心裡也知道要冒這個險被阻止.
其二是, 明知道未問過的不確定性.. 但也知道就算被阻止, 還稱不上犯法.
其三是, 據常識直接認定可以免費提供, 未知遇上對此計較的的店家.

至於"是否妥當", 也牽扯定義層面的模糊性.

以不妥而言, 依程度分可能有人定義為a)犯法, b)沒規矩, c)失禮, 也有人定義為d)不知此免去尷尬的方法.

如果我們現在攻防, 你給我的這坑代表其況一, 不用說, 大家會同意那是a). 不過我還沒笨到要直接跳.. YA!

如果代表情況二, 我說d)可以同意, b)跟c)尚處模糊地帶, 你說你的, 我說我的. 達不到共識我也沒意見.

如果是情況三, 我只同意d), 不同意b)跟c), 也不同意其模糊地帶. 我可以跟你說, 我也有可能犯了情況三, d)的狀況. 你我都有可能, 換是我, 可能就這樣用了插座, 換是你, 可能是因為在某家餐廳上了看起來像提供的公共廁所, 出來卻被圍毆..

光一個看起來簡單的問題, 我都要剖析成幾種程度落差很大的狀況. 所以你說, 世間的是非有那麼容易從表面就斷奪麼?




Griffey0622 wrote:
沒什麼好參考的..我問過律師了..

就目前台灣的法律..只要該店家沒有提供免費上網或提供電力等相關服務..

只要在未經店家同意之前徑行插電的話..這就是屬於竊盜行為..


這律師身為你的顧問, 在事前未發生前, 當然會給你最保險的行動準則.

不過倒是很好奇, 我想你可以問問他, 假設有一個像樓主一樣的人被店家提告竊盜, 他身為被告的辯護律師, 他有沒有辦法幫忙打贏官司?

當然就像前面我講的, 是非不是那麼容易表面判斷, 所以我建議你得把完整的故事告訴這位律師, 也不要自己加油添醋陷人入罪<--相信你不會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