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對不起, 您不能插這~

光明正大插電....豈能算是竊盜
大家對這件事的認知差異太大
有人認為 沒什麼
有人認為 沒禮貌
認知不同 理解也不同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竊盜罪不成立 最好有店家這樣就提告
我們就可以知道會不會有罪
插頭插上插座那一瞬間馬上撥119報警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Yung-Chang wrote:
不好意思, 因為最近...(恕刪)


自己額外預設立場,然後自己比照預設好的立場回答.不是這樣自問自的答吧lol...
既然已確定法律允許或禁止了如何符合未知的定義呢?我想大大您的假設情境是多餘的..
且開不開放是由店家決定? 法律不會去干涉店家該不該開放,法律只是針對未經告知擅自使用私人財產的"竊盜行
為"作處罰.

假如你是在未知店家有否提供插座服務的不確定情況下,又欠缺法律常識不確定此舉是否違法,而此時你需不需要
先行詢問後再使用比較妥當呢?

請勿再多預設立場,如果您仍然不肯正面回答,小弟不才就私自認閣下自始自終只是意圖引起討論串無謂的紛爭,也
不會再追問您了.
arccloud wrote:
感覺怎麼說兩方都沒辦法理解 不應該參加討論的
可能真正具有商業眼光的人才了解這種心態吧...

如果以上失言, 我道歉
自己也知道所謂網路的禮儀
如有其他大大的回覆 希望有更深見解的大大可以替我回答,對不起了<_ _>


我也想來幫忙回答, 不過感覺之前其他的回答已經有說明了這些, 好像只能重覆一提再提.
不過望好處想, 至少大家到後來的批判漸漸地不是那麼激烈了.
juddy007 wrote:
光明正大插電....豈能算是竊盜

那是搶劫吧 = =a

小偷都一定只能偷偷來嘛?

定義很簡單,還有以往的實際判例,
難道那位執意在台北車站用電的女生,你們是把她無視?
她可是犯了竊盜罪,是警察抹黑她嗎? 挖洞給她跳?


真是受不了了 = =


juddy007 wrote:
大家對這件事的認知差異太大

我不認為說著我沒醉的,都是沒有喝酒的人~!


juddy007 wrote: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竊盜罪不成立 最好有店家這樣就提告

那要看看有沒有那麼白目的客人
可以激怒店家到這種地步


juddy007 wrote:
插頭插上插座那一瞬間馬上撥119報警

你說的狀況應該不會有,
除非那位顧客是慣犯,才會讓店家那麼狠

一般就是勸阻,那是給客人基本的尊重,
但是客人有沒有尊重自己,是他自己的想法了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竊盜罪,不過大概在檢察庭中檢察官就要勸被告庭外和解,就算上到法庭基本上法官都會判有罪,不過罪罰不會重就是

那是搶劫吧 = =a

小偷都一定只能偷偷來嘛?

定義很簡單,還有以往的實際判例,
難道那位執意在台北車站用電的女生,你們是把她無視?
她可是犯了竊盜罪,是警察抹黑她嗎? 挖洞給她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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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
那位小姐光明正大竊電
勸阻不聽被送辦
還是以竊電法辦而已
並不是"搶電"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Extraction wrote:
且開不開放是由店家決定? 法律不會去干涉店家該不該開放,法律只是針對未經告知擅自使用私人財產的"竊盜行
為"作處罰.


所以法律也保障黑店囉?
一堆黑店不就是這樣來的, 我是指那種刻意不把服務內容的價格標示清楚, 你隨意上個廁所就被索價高昂.
當然台灣沒有, 不過落後地方真的會有這種法律保障這種黑店.
arccloud wrote:
嗯 果然很容易會被挑...(恕刪)


例子我隨便舉的,隨便再舉十個八個也不是難事
這不是挑你毛病,只是要你知道,你個人認定的標準其實是薄弱到連你自己都無法接受的
插個電沒那麼嚴重,我相信店家不會因客人自行插電就去提告
其實就很簡單,有人不問就插,店家阻止
就比如有人認為可以帶狗進去餐廳,門口又沒寫不行,進去時店家出面阻止,這時按照您的標準,店家是不是未先告知又無法滿足客人的需求,沒有服務的精神?
插電和帶狗進去當然不同,不過當中的不同也不過就是你個人的認定:帶狗進去不行,插電應該OK
請問這棟樓裡有多少人認為在餐廳插電應該問過老闆的?這不正代表在現在大家的觀感裡頭,有不少人是覺得不問就插是沒禮貌的
你可以說說你自己的看法,如果你也會不問就插,那表示在行為方面你和持相反意見的人有很大的差距,下次有機會遇到尷尬情況的人會是誰?自己想想吧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竊盜罪,不過大概在檢察庭中檢察官就要勸被告庭外和解,就算上到法庭基本上法官都會判有罪,不過罪罰不會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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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犯意 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你看馬英九就知道了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oppps...我並不是站在開版大大心態而發文,而是站在服務餐廳的業者而發文

而且 我並沒有說不能放狗進入餐廳,而就可以插電.
本人只是認同大大您的立場而已

精明的業者,會以不拒絕客人的立場下去想辦法, 就這麼簡單w

認定標準薄弱?
如果您有機會遇到服務業的店長或高層
提出這個問題,看他們會如何回答囉!

小弟真的不奉陪了 因為真的是無限LOOP
只要有表達到小弟的意思就夠了 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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