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boy wrote:第一次看到這麼扯的!...(恕刪) 不合理的契約本來就沒有遵守的必要,而合法不合法是法院判了算,不是單方面公司說了算...進公司時簽的禁止競業條款、信用卡條款、軟體使用條款、租屋契約、健身房契約、保險契約...一狗票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對消費者不甚公平,或者廠商撇清一切責任的免責條款存在,但生活還是要過,軟體要用,信用卡要刷,房子要住...縱使幾百條裡有1%不同意,還是得簽那個契約,將來被告上法院,也要等判下來才知結果,絕不是簽了契約就是同意,不同意只好抵制,這對於弱勢的消費者太不公平。我已經花了錢,合法的取得了產品,接下來我既沒有非法散佈,也沒有重複裝在多台機器,就是一套軟體一套硬體的使用精神。之後使用者有能力,要改軟體內容(就跟改車改房子一樣),廠商可以說這樣喪失保固,但只要沒有觸犯政府的法令(著作權法、汽車有驗車的規範),廠商也只能以違反契約為理由來告消費者,但只要消費者自認站得住腳,也不怕上法院,就用吧。
sueboy wrote:第一次看到這麼扯的!合約明明不能安裝在非mac 機器上,偏偏要安裝,然後說我買的mac os不能安在pc上,是不合法,不公平,所以我能違法變合法使用!扯到極點了!...(恕刪) 原因就出在這份合約~ EULA現在美國方面再互告,結論尚未判決~ 因為這份合約明顯違反(我們就講台灣法律好了)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以下略)你覺得他在台灣告得贏嗎??再者~ 合約與契約不等於法律,合約與契約是受到法律保障~ 但合約與契約如屬違法,如上述~
好吵不過我建議還是不要專門買一台PC/NB,只為了能夠裝所謂的Hack版OSX86其實,原版的幾乎都無法直接裝在PC上,必須hack過一般人也不會自己hack,都是上網去抓iDENEB or Kalyway 版的hack OSX86所以這屬於自己在家裡,偷偷~~~~~Driver 更大都是hack過的, 尤其是顯卡如果不能完美驅動,QE/CI沒開啟的話,速度不管用4核心或8核心都無法令人滿意。QE/CI有開其實OSX本身對硬體需求反而不若vista,P4就可以非常流暢。
基本上到現在為止Apple也只能爭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它們也知道實在很難告贏。只要抓住法律優先權凌駕於契約的部分,我想apple再怎樣訂約是很難有作為。不然早早它們就一直告了,不會到現在一堆人還在爭論違不違法這沒有誰對誰錯,法律就是智力的對決,誰站的穩誰就贏面大,我之前也是因為mac mini安裝時發升格式錯誤,後來商家要收錢,我就直接提告了,我也是贏了,畢竟我是保固內,只要是正常使用我都可以要求保固內容。我想mac人會不爽是因為一堆人要用mac軟體但又不買它的機器,有種氣憤但又無奈的感覺,畢竟大多使用mac的都認為自己使用的才是電腦。
還真熱鬧最近別人給我一台去年底買的macbook裡面純osx說真的windows使用者的小弟還真不習慣.......從櫃子拿一套正版的windows xp SP2灌進去雖說是雙系統 不過我還是習慣用windowsosx很少跳過去(我自己的asus F9 CPU沒這台好 就收起來了)為了去試試看而去裝osx個人是覺得 只有累跟佔硬碟空間..............
Kimble wrote: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恕刪) 是的,就是在講這樣的情況。apple如果不賣空機,就"不應該"也沒有必要單獨販賣零售版osx或任何一版作業系統!既然想要賺消費者這筆軟體的錢,就"不可以"限制消費者拿去安裝在非apple的機子上面。不然,消費者買了osx,沒有mac空機可以裝,難道要他裝到咩燙去喔?!還是拿去神桌上供起來啊?當然是裝到pc上去啦!怕人家裝到pc上,就不要單獨販售作業系統。apple有窮到這樣,需要靠賣作業系統來維生嗎?全世界的車廠那麼多,有誰家是賣沒有附方向盤的車子呢?如果方向盤也有單獨賣的話,管我要拿去裝在罵曲或是保時捷上啊!ddcatt wrote:不合理的契約本來就沒遵守的必要...(恕刪) 這句話不能泛用於任何狀況,所以建議在這句話的前面需要加上"以osx不能裝在pc上的情況來說"會比較妥當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