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想過為何買NB一定要強迫買微軟的OS嗎?

bm7aal wrote:
Hello???有人...(恕刪)


你應該想說的是free linux 不代表免錢。
free 代表自由。自由的軟體,開放原始程式碼,可自由
的修改編輯成自己需要的。
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版本。
本草剛目記載,腦殘沒藥醫
MS的賣點的其實不只是軟體還有服務, 雖說linux也有window介面, 但並沒有最佳化, 如果純跑linux, 效能很好, 但加了 window跑起來比MS的還慢. X window 是跑 X protocol, 早期在硬體很貴的時代, 可以用一台簡單的X terminal電腦連到X window server上來跑, server把跑程式的結果用X protocol傳到terminal來顯示, 現在因為很多人把X server與X terminal都裝在同一部PC, 所以看不出來. 最早期的minix, 一直發展到現在, linux上如果軟體或硬體無法搭配, 沒有人可以幫你解決, 這犯了商業公司的大忌, 以前IBM的客戶如果有問題, 通常24hr內會解決, 而現在用linux沒問題就沒問題, 有問題就要找linux高手, 成本還是一樣貴. WINDOW 一套就算賣10000, 用5年平均攤還來折舊, 1年才2000元, 每個月算它200元, 你要去那裡找一個linux高手月薪200元? linux由於免費, 目前還是適合用在不須複雜人機介面的設備上, 例如 router, 以前的 router 在後面用RS232當終端機連進去就可以設定, 現在有的只要用個 http 連進去設定就可以. WinCE則適用於要跟人溝通的設備, 例如PDA.不同的設備有不同的選擇, 沒有什麼是絕對好壞. 電梯的按鍵裡面的CPU是8bit, 你會想在裡面裝個C2D CPU嗎? 東西只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 想用linux當然可以, 但是你花在解決問題的精神可能會抵消電腦這個工具所產生的效益. 把電腦當玩具的可以玩linux, 當工具的我勸你則免了吧.
glavinec.tw wrote:
明明是自己選購的NB,因為覺得不想要內建的微軟OS,或是不想要變壓器,不想要內建的藍芽,還是不想要CPU和主機板,說是那些東西都是廠商硬塞到NB裡頭,逼你通通買下來,認為自己吃虧了,這說法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現實上是說不通的...(恕刪)


推。我覺得這篇很有趣 ^_^

事實上這類商業行為很多,我們常看到 獨家代理 獨家首賣 背後都有合約啊。專利權也等於是一種壟斷,但是若沒有專利權保護,許多創新發明就無法賺錢了(當然專利權的壟斷是有很多爭議的,有很多法律、技術、訴訟技巧的空間)。

強調可以退貨 OS 的人覺得軟體與硬體是分開的,但是站在筆電廠商的觀點來說軟體與硬體本來就是一起銷售的,幾乎不可能只賣硬體,而且硬體與驅動程式開發中其實會針對不同版本 OS 做許多調整,OS 反過來也會為了奇怪的硬體做些特別的修改(主要是改動 driver),這些都是消費者看不見的,並不是完全獨立的。

就好像汽車你可以不喜歡標準輪圈甚至標準引擎控制電腦,自己買 BBS 與 super chip 換掉,但是可以在買車的時候說 我不要輪圈與電腦(這可昂貴的咧),退錢給我 嗎?大部分的廠商是不會接受的,因為沒有輪圈與電腦的車車在裝配與運送上都有困難,到站另外拆掉要成本,拆下來的東西又變成良品很麻煩。

有興趣的人也可以買 PSP, NDS, PDA 甚至手機要求退 OS 的錢試試看,我相信 SONY, 老任, MS, Symbian, Linux, Nucleus 沒有人會退錢的。

當然法律與商業規範會有介入的時機點,就是當這種法律本來容許的自由商業合約被認為妨礙大眾利益的時候。所以有些人可以提告這種捆綁銷售違反大眾利益,在委員會(所以有彈性)調查確認之後才能頒布規範強制行為。類似的案子像是 Apple 的 iPod 在某些國家被迫要接受別的版權保護技術。本來你買了 iPod 就只能上 iTunes 買正版音樂,別的音樂商店就無法銷售給廣大的 iPod 使用者。這件事情在某些國家(記得有包括法國)被判定是違反大眾利益的。

存在好用又便宜的替代品,會影響這種委員會的判定,NB OS 目前沒有別的替代品被 "大眾" 接受(Mac OS 並未授權喔),但是當年的 Netscape 就曾經告贏過 MS 在 IE 綑綁上使用壟斷的手法(既然現在 FireFox 與 Opera 能活,就表示...)。不過目前我還沒聽說有廠商出面控訴 MS 在 NB 綑綁 OS 的行為違反大眾利益,希望未來會有喔。

當然或許有國家會頒布特別法律,單獨要求禁止 MS 以低價捆綁銷售(類似反傾銷吧),藉由強迫 OS 價格提高,讓 Linux/Solaris/QNX,... 有生存空間,但是除非該經濟體市場特大技術又很強(這世上所剩無幾)又可以擋住軟體走私(幾乎沒可能),只是傷害本國消費者的利益,去滋養外國軟體廠商罷了,萬一沒有扶植起來,錢就白花了,反而肥了 MS。類似的案例,歐盟應該有 不搭配 MediaPlayer 的 Windows 版本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N" 供消費者選擇,只是不曉得銷售狀況?

這個問題應該跟電腦發展歷史有些關係, 以前除了Apple, 大概就是MS與Intel的平台,Sun的Workstation太貴, 一般人不可能用, 因為 IBM首次用開放架構來設計PC, 才造就了後來的Intel與MS, 因此當時不管DOS或Window, 都是MS的產品, linux還沒成熟, 買電腦的都是裝MS的產品, 當時盜版很盛 (現在也是?), 單獨賣硬體的廠商產品經過海關都被沒收, 無法出口, 所以都bundle MS的系統才能賣. linux是這幾年被廠商用在很多設備上才炒熱起來的, 多用在嵌入式系統上, 至於真的完全用linux跑server而長期運作的倒很少見. 這個問題既然現在有人提出, 或許未來就會有其它的選擇了, 出機用windows, linux, 甚至Apple改寫Mac OS能在PC跑, 或是free dos也行.
alien666 wrote:
就事論事而已,觀點不...(恕刪)


還是忍不住,又上來哈拉,因為看不下去了!

燒錄機所付的軟體各種廠牌都有,除了硬體選擇,
我還可以考慮,軟體不喜歡,我可以換別廠牌的燒錄機,
沒有獨大、沒有獨佔,更沒有使用了會上隱,何來綁架。

跟NB被Microsoft綁架比起來差太多。
何況價NB價格高出很多,OS授權高出很多。
為什麼只有一家沒有公平競爭,
即然沒有公平競,就應該給消費者選擇說NO的權利吧!

Microsoft是獨大,更是NB獨佔,
而OS用上手就像毒品般很難更改,
綁架NB廠,綁架消費者,綁架普羅大眾。
為什麼大多數人很難覺醒呢?願被綁架?
還不斷為圍法的微軟解套,是上隱吧,
一定是吧!OS毒品發作用無法自拔吧!
難怪Microsoft有持無恐,
繼續幹他的非法勾當,
反正有一群消費敢死群,
會出來悍衛Microsoft Inc.
bm7aal wrote:
Hello???
有人還停留在 Linux 都不要錢的時代嗎? 是夢該醒的時候了


你真是悍衛Microsoft,
最佳消費趕死群代表,
Microsoft應該策封你為隊長,
因為你上隱的非常嚴重,
我才要告訴你,是夢該醒的時候。

不過吸毒上隱是很難更改,
使用OS上隱是更難更改的。
??? wrote: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問題...
大多數電腦廠商為什麼會隨機銷售Windows系統,當然是與微軟有簽約,達成協定,不是什麼綁不綁架的問題,更不是什麼綁架消費者...


有簽約,達成協議。妄故消費者權益,就是種綁架。
也就是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消費者就如同魚肉。
說是Microsoft 綁架消費者的用詞,我看還便宜他。
houwenli wrote:
還是忍不住,又上來哈...(恕刪)


若NB廠商願意推出搭配Linux的NB,小弟我也是樂見其成,我並不是微軟消費敢死群。

但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應該是
1.這些ASUS、ACER、SONY、HP、聯想IBM等電腦廠商,是否真的是被微軟以條約綁架?
(簽約也要看是什麼樣的約,搞不好NB廠商還笑嘻嘻的想簽這種約來降低微軟給予的授權價)
2.如果NB廠商他們因為自己的利益(賺錢、好保修等等)考量,NB一律搭售95%以上使用者
會用到的OS,是不是很不應該?
3.標準配備是否可退?




我個人覺得上面的答案應該都是否定的......

至於為什麼NB附的OS只有一家,沒有公平競爭,我覺得那也要各家NB廠商願意花心力推出
其他OS系統的NB才行,畢竟有別的OS,但是廠商是否願意全面提升自己的保修線人力,也去
支援別的OS,那就要看各廠商自己。
少騙我你想省作業系統的錢 其實你是想用盜版 省下買正版的錢

還是脫離不了m$的荼毒 基本上你還是被m$綁住了


底下這些回文的人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講那麼多正經八百的話

事情有那麼好解決 筆電大廠 大可省下一年幾千萬台授權費(相當可觀)

降低筆電的售價提高競爭力 而不是你個人想省那幾千塊而已

賣筆電不是買來就賣斷 在保固期內要能正常驅動更新使用除了人為破壞都算它們的責任

難道你要買回去再叫它提供linux的驅動 它們用m$的一整套既已成型的配套

比自己去搞linux的便宜的太多了 為了大多數的消費者跟廠商自己

雖然獨佔 也因為獨佔 大部份都有針對它開發 才能對自己更加省錢省事



alien666 wrote:
若NB廠商願意推出搭...(恕刪)


第1點 多年前就爆出來也是Microsoft當時的吃上反壟斷官司之一問題。
第2點 廠商要是搭可供消費選擇不同的OS,要強制搭售OS我沒意見。

但是只提供一家廠商軟體,助他壟斷市場,幫他提高市佔率,
幫他吸金賺錢,造成競爭失衡,這些我都可以無謂,因為干我屁事。
但是消費者卻不能拒絕說NO的權利,才是真正重點關鍵因素之一。
這種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人宰殺的感覺,你是我請問你真的會很爽嗎?
我都用感覺我像被強姦的消費者來形容,你還不了解我奇摩子有多麼不爽嗎?

第3點 各家的NB廠商如果有本事提供自己OS(當然這是不可能),列為標準配備,我就沒意見。

但是全部NB都只提供同一家獨佔市場OS,將其列為標準配備,不就是圖利他人嗎。

所以我的概念重點有三:

1.要將OS列為標準配備當然可以。但是不該圖利一家廠商。
2.現實中是NB廠商為了銷售,第1項當然不可能成立,第2項就不該將OS視為標準配備。
3.即然1.2項都發生,就該提供消費者說NO的權利。

這就是我的概念,我有個律師好友曾經和他討論此議題,
律師說:他說站在法、理立場,我的觀念是完全正確無誤,
但現實上是沒有人敢去得罪財力雄厚的Microsoft而跑去告他。
也沒有那麼多的雄厚財力去和Microsoft玩。
只能靠消費者意識抬頭,靠消費者團結打破不合理情形。
這樣你可懂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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