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G Samsung series 7 特價999 USD

atein wrote:
23台,只是討論,當...(恕刪)


1. 我沒有說過 Stand Case 比較好用吧... 相反地,我覺得DOCK 比較好用說~ 本來我只有單機,後來常常感到機器不知道要放在桌子上哪,後來買了DOCK之後,覺得整個擺起來的角度也還蠻時尚實用的!

2. 觸控失效這點,其實國外論壇上也是有看到。其實我覺得,如果是一些三星原廠方面的瑕疵,像是觸控失效或是底部面板浮陷,你事先都知道會有這些問題,這些問題我覺得也是非歸咎於賣家的問題。

3. 這點我覺得賣方講的也有道理。如果賣方提供的是全新機,那新品瑕疵的定義應該就是要照官方定的瑕疵做退換。的確在美國可以無條件退貨,但是請考慮一下賣方的立場,畢竟這一看就知道是跑單幫代購。如果要挑到一部滿意的機子,那可能自己直接去美國購買最保險吧? 另外,這台應該是還沒有所謂的Refurbished 整新品吧? 我建議賣方可以提出購買全新品的相關資料,如果確實是全新品,那您這樣的說法也是有中傷到賣家。另外如果是賣方先行開機測試,這樣不就又不是全新品了?

Wei-Trend wrote:
You have r...(恕刪)

發表一點淺見
請雙方大大勿生氣
上法院很麻煩
盡量避免訴訟為妥

專賣店大大可能為民法中規定的「委任契約」
所以非消保法具有七天猶豫期的業者
不過大家和氣生財
希望這次大家就各退一步
不要生氣囉
生物資訊研究室:每天都會更新文件,提供生物資訊教學,生物字典。 http://www.bioinformatic.idv.tw
網購並非為委任,屬郵購法所列,並非為代購的委任範疇。
該站並非指稱自己是代購,且也並無代購委任說明及委任金額。

換言之-於網購者,全為郵購之規範19條文所定。

H.C.Huang wrote:
atein兄要不要把...(恕刪)


這位網兄真是說到我的心坎裡了,到時會建請法官先將機器還原至原廠預設狀態,再來進行檢視
校色檔........有人還真以為我們什麼都不懂
不是什麼都由一個人說了算,證據會說話
閣下不需要模糊焦點,怎不提有觸控失效且需拍拍之狀況呢?!

plus29 wrote:
1. 我沒有說過 S...(恕刪)


買家說我們提供的為整新品之不實發言我們皆已存證
我們會在需要提供收據時提出作為公證

也請網友發言時留心用詞 避免受到波及



David wrote:
發表一點淺見請雙方大...(恕刪)


我們原先也是秉著和氣生財的理念 才同意在第一部鍵盤有刮痕及殘膠的狀況下 同意換貨
豈知買家反悔拒絕負擔部分運費
於全額退款後 又威脅若不出貨第二部 將給予負評
匯款及通聯紀錄皆可證明

時至今日 仍不斷以信件騷擾
相信任何人看了我們存檔的這些騷擾信件 應該都不會愉快吧

atein wrote:
網購並非為委任,屬郵...(恕刪)


如您不斷所說將交由法律裁決
我們會準備需要提交的證據 請您也帶齊您的
到時候讓證據說話
請立即停止對我們的信件騷擾

atein wrote:
閣下不需要模糊焦點,...(恕刪)


買家一再提及的螢幕偏黃及觸控失效 皆為單方面的主觀認知
所退回的第1部機器經原廠認定為完好品
到時會建請法官先將機器還原至原廠預設狀態,再來進行檢視
請不要再來信騷擾
原本,本人打算自行處理退換貨事宜,請賣方打供經銷商資料,讓我自行處理,並且我向賣方表達要自行擬稿,請賣方替本人反應寄給美國經銷商,但賣方卻稱:「我不能再介入這件事,你只能自行處理」。
我曾問賣方這同一家的供應商嗎?! 賣方回答:「不是同一家」。
既然不是同一家,上台可以換機,這台為何不能退換?! 美國下單都是可以換機的,這大家都知道,除非呢?!什麼? 可能來自拍賣網或是先拆機型的機器。
且鍵盤背面標籤上也有2011/11/21 出貨日期的標示。 這台機器的出貨時間,可疑。明明我在2012/1/4日下單,怎會是2011/11/21 出貨呢? 怎不讓人聯想這台機器的來源。

然而賣方向美國供應商,替買方爭取權益也是道德與義務,賣方竟一口回絕,不再介入或幫忙處理。
本台機器是一拿到機器當天或隔天,本人即MAIL多次通知:「觸控有失效必須拍拍的情況,賣方竟也不處理。」
所以我未來大可自行找代購指定美國網站上的機器,請國內代購商代購。至少EZIMPORT 願意承諾提供無限次退機服務,頂多運費自行吸收罷了。因為EZIMPORT 的運貴及代購費用恆定,至少不會因要節省成本等獲利考量,去找些來路不明的供貨來源。

若賣方認為貨源正當管道,證明正當性,請提供給我美國當地供應商的資料給我聯絡。
在法院上,本人也將提出要賣方提供出美國供應商的資料於買方,並供法院調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