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這邊的狀況和美國類似,醫院的恢復病房會有攝影公司,詢問要不要替孩子拍紀念用的出生證明。他們的相機就架在嬰兒的小床上,距離大概 50 公分,也是一樣用閃光燈直打。我當時同樣質疑閃光燈對寶寶眼睛是否具有傷害性,攝影人員解釋說這在醫院已經行之有年了,如果會對寶寶造成傷害,他們不可能被允許在院內提供這種服務。有點必重就輕的解釋,但還說得通。
整串討論看下來,大部分的人都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心態。不是說這樣的心態有什麼錯,小心駛得萬年船本來就是人之常情,不過這多少也反映了 實事求是 是需要勇氣的。
科學的本質之一,本來就是建立在一種【無】的假設之上,只要沒有足夠證據說【有】,那就先假設【沒有】。先撇開【科學的這個假設本身科不科學?】的討論(這叫科學的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壓根兒不想搞清楚到底閃光燈有沒有影響,就直接選擇了不用閃光燈,這的確缺乏實證的精神。小弟覺得,【你要試拿你家的北鼻試,我可不想開我家寶貝玩笑】,這是天下父母心,絕對合情合理,不過不要覺得人家的質疑是笨蛋,因為這裡的確有質疑的空間。
小弟是不太擔心閃光燈的問題,但這不代表我允許任何人拿外閃,整天全出力對我家北鼻狂照。現在的閃光燈,幾乎都會自動調整出力,我是覺得問題不大。適度且小心使用(例如不要太近拍),我想都不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P.S. 1. 很多人都轉貼了一段網路上的資料,可是有沒有朋友願意解釋一下,什麼是【黃斑】?
2. 台灣那麼多人近視,是因為強光照射,這有可能喔!我們從小都在大太陽底下長時間立正【朝會】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