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拍嬰兒跟小孩子不能用閃光燈? 道理何在?

tjtjtjtj wrote:
不不不.... 請愛...(恕刪)

不清閒的散人 wrote:
用1.8不夠啦,該是敗1.4的時候了



直接由"N"跳"C"
敗入5D+ 85mm f1.2L
這才符合的精神
那就把標題改成
"拍baby用5D+85 f1.2L是否恰當"


5D跟本沒有內閃, 只要不接外閃, 就好了
剛才認真google了一番,也去看了閃燈的說明書,的確,沒看到會傷害的証明。同樣的,也沒發現沒傷害的証明。

基本上,我是當人家父親的人,在"証明絕對無害之前,我相信它是有害的",這是責任也是義務。
這種事,沒有理性只有感性的空間。因為她是我的寶貝。所以就算有人說電磁波無害,但是孕婦在旁邊(管他是誰的骨肉),我一定關手機,很沒道理,但是這是我能做的小小小小事情。我沒有責任証明它有害無害,但在有人証明之前,一律有害。這不是想當然爾的問題,也不是無罪推定,我有必要証明嗎?沒!但是如果有人閃我的baby,我會拿GN42的近距離FP閃到他"乾眼症"

另外,在google的時候,發現了這則資訊
http://www.howtodothings.com/family-and-relationships/a2237-how-to-take-baby-photos.html
提到
If you must use flash, try off-camera flash or a light diffuser.
Babies are notoriously prone to red eye. If you plan to take lots of baby pictures, consider investing either in an off-camera flash using a bracket or in a diffuser for your on-camera flash. These devises soften the light and reduce the chances of red eye.
雖然不是健康的理由,但是幼兒容易紅眼。
也就是說,就算無害,但是照片一樣無用(與太暗一樣需後製)
既然如此,何必冒險?反正都要後製,就就他自然光,不足再用"增感"吧
「經驗法則、推論、模型、實証」
其中經驗法則位階最低、實証最高。

下階不為信時,請以上階做合宜的依據。

基本上多數的科學只能做到推論。(實証雖然很多,但使用上的侷限性很大。多數還是要輔以推論)

大部份的科學是在推論這個層次。具有合適的推論條件,而去做一個合適推論。
(請注意「合適」這個字眼)

20歲的人、血壓109、家裏有三台車,從20樓跳下來會不會受傷?
一、就經驗法則,高處落地是會受傷的。
二、另外由推論,以前曾經有人35歲的人跳過18樓的,有受傷;有40歲的人跳過26樓的,有死翹翹…;由於多數人跳高樓非死即傷,那麼可以推論跳樓是會受傷的。
三、實証,除非真有抓一個「20歲的人、血壓109、家裏有三台車」去跳,否則照前面很多「科學人」的觀念,說他跳樓會受傷是不符合科學的。

明知道虱目魚通過渦輪引擎一定會粉身碎骨,但是你沒看過,你能說「一定」嗎?
做這樣的質疑也叫「科學」???
那科學裏頭的其他要素,如邏輯、分析、模型…通通都是垃圾?
因為醫生以「不宜」替代「不可以」,就說「醫生也沒定論」,這樣才叫科學?
這叫「記者」吧!

我無意介入小孩眼睛是不是會受閃光燈的影響。
只想提醒大家,請先設定「您究竟認為需要多少的資料,才能讓你認為這件事是「科學的」」。
就「日常使用」這些邊界條件下,「專科醫生」提出了「明確的理由」,這就已經足夠了。
在「純醫學研究」的邊界條件,這樣的証明效力會是薄弱一些,但也不能說是就非科學証明,只是有效性降低。唸科學的人應該知道信度、效度是有百分比的。


書越唸越多,應該越知道大概除了數學是絕對的之外,其他所有的科學都是有侷限性的,包含什麼萬有引力、什麼時間不可逆…這些物理定律全是在一定範疇之內才會成立。


我完全不認為為了一個生活上的解釋,而認為「專科醫生」「具名」提出了「明確的理由」的「推論」這樣還不夠,這樣算是真的懂得科學!
這完全和電視名嘴那些是似而非的爭論是完全一樣的耍嘴皮子。假科學之名、假邏輯之名,而要求提出「科學上」的100%直接証明。
(偏偏科學上根本不可能存在100%的直接証明。那這種要求究竟是白痴在耍嘴皮子?還是故意在騙不懂的人?)。

科學上沒有什麼事是沒有假設條件的、沒有什麼事是不能質疑的、沒有什麼事不是經過推論、經過模型建立的、沒有什麼模型是萬用的、是定理、定律、是亙古不移、萬世不變的。

就常理來看,「專科醫生」提出了「明確的理由」,這在生活上應用上的可信度的可接受性已經非常的高。畢竟連萬有引力都是牛頓的推論出來的模型而已。
而這樣的解釋資料網路上很多,推論理由很明確,也有具名。
但顯然這樣的資料被樓主和科學人認為是道聽途說。

那麼請樓主和科學人們告訴我們,「你到底認為什麼樣的証明才夠!」以及「為什麼這樣才算足夠」
「拿老鼠的眼睛做實驗憑什麼算夠?」「幾隻老鼠才夠?」「為什麼sci的老鼠才算夠?」「要實証幾個小孩眼睛有問題才夠統計上的意義?」「要幾歲的小孩對你才有科學價值?」

要符合假科學人耍嘴皮子的要求,就算是拿他兒子實際拿閃光燈拍到眼瞎,他還是可以提出太多的色溫沒有確立、兒子有生過病、閃光距離非恒定…質疑任何「一定會有特定條件」的實証。

要假科學之名,太簡單了!
對一個不知道自己在問什麼的人「叫他自己上網去找他自己認為可以接受的答案」是唯一的答案。(尤其他的最大問題根本就不在問題上面時)
啊咕咕 wrote:
澳洲這邊的狀況和美國類似,醫院的恢復病房會有攝影公司,詢問要不要替孩子拍紀念用的出生證明。他們的相機就架在嬰兒的小床上,距離大概 50 公分,也是一樣用閃光燈直打。...(恕刪)

我是比較好奇這種場合,他們怎麼不用太陽燈補光就好
光線柔和,連拍也方便

很多場合並不適合用閃燈
閃燈直打的效果常常也不理想
所以不管拍大人小孩,我會儘可能用大光圈and/or高感度
倒不是因為閃燈有傷眼的可能
call me 五六么
erc wrote:
「經驗法則、推論、模...(恕刪)


打一堆文章,結果重點是在最後兩行,這不會太累了嗎?

當書上的資訊和網路、或大家經驗不同,提出發問算是正常的。就算不想提供人家要的答案,也不必用這種話來頂人

說實話對這個問題我也很好奇,因為我也有聽過醫生說沒問題的,網路上也看過最好不要的建議,我也想知道是不是有研究資料可以參考。
我想這是醫學的問題
醫學既然牽涉到"人"
當然就不能以純科學來定論
附上evidence quality表格供參考
取自PEDIATRICS Vol. 114 No. 3 September 2004



我想這個議題的evidence只能落在D, 也就是option or no recommendation
而不是像跳樓落在X
rolkilos wrote:
打一堆文章,結果重點...(恕刪)


我倒覺得他整篇文章都相當值得思考
最後的結論也的確是許多人常會犯的錯
很多時候在我們提出問題之前,心裡就已經有預設的答案了
當別人的說法和自己相左的時候,很容易就以抗拒的心態來面對
各位大大,請勿堅持在極度的兩端,現在整個討論已經變成信與不信的態度,雙方火藥味都起來了,我是即將畢業的醫學生,我來幫大家釐清一下,順便附上一個特殊案例,相信對這個討論串有點補充作用。
1.從醫學角度推論來說,閃燈會不會造成傷害(有傷害不一定有症狀),會不會有影響應該改成會不會出現症狀,是有的,但在於頻率、時間長短跟個體差異:要傷害到有症狀出現,時間跟頻率當然不是一兩次造成。短時間高頻率,長時間短頻率都是危險。
2.傷害的強弱,跟光源強度加上光源距離有關,不能分開討論!
案例:
我們學弟妹十人加上老師,實習法醫解剖(8:30 AM),結果因為解剖室UV燈忘了關,大家就持續上課約一小時候被發現燈開著,等到晚上(5:00PM),第一個人症狀出現,眼淚流不停,再2個小時後又出現紅疹跟鼻涕直流,第二人有眼睛症狀也在此時,晚上10:00去急診,症狀嚴重到眼睛腫到睜不開,此時有另外5人皆出現眼睛症狀,醫師初步診斷以為是接觸髒物過敏。
隔天早上,9人有眼睛症狀,而且十人加上老師都有皮膚曬傷(此症狀很晚出現),所以全部人都去看門診,最後確定是UV造成傷害。
最嚴重的症狀已經說了,最沒事的他覺得沒任問題,眼科老師說他只有眼睛血管較漲大充血,自己是不會覺得有症狀的,其他人藥從一星期到三天不等(依症狀輕重)。
每個人被UV傷害的距離角度不同,最嚴重的學妹本身就有過敏體質!所以造成同樣的情況,不同的症狀強度。

當大多醫師會希望病人預防多一點,不希望大家挑戰自己生病的底線,當然每個人有自己身體的決定權,所以信與不信,亦或幸與不幸!就全在個人!囉說一堆希望對大家有點釐清作用!
貼兩張我兒子的照片看看
為人父母的應該可以感受到我當時的心情吧...

當時他媽媽跟他玩球玩的很高興
笑的嘰嘰嘎嘎的, 可愛到爆
(我是他爹, 怎麼看都可愛是唄)

閃燈打跳燈, 內建反光板稍補光, 閃燈出力調小

我拍拍拍



連拍三張後, 閃燈回電不及, 這張沒閃成
一箱二閃,三腳四頭,九年敗家罪過罪過;五包六卡,七機八鏡,十片濾鏡遮醜遮醜
Pictures speak more than thousand words.
http://www.mike-chen.net http://www.flickr.com/photos/totaleclip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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