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Kuo wrote:
附上幾張真相.......(恕刪)
拍show girl原來就是攝"狼"??
用字遣詞雖然是自我的遊論自由.
不過這樣的一個字,讓這些被拍到的人作何感想?
這跟這篇主題又有什麼關係了?




color77 wrote:
我只覺得像是在拍林志玲或是哪位女明星的出遊照片吧.
如果你真的很介意,可以當下跟拍照者反應.我想對方不會那麼不識抬舉
不然的話,就換個角度想吧,人,都想拍攝美麗的事物的.
...(恕刪)
STAR-YGG wrote:
好在你沒有機會這樣做,標準違法...(恕刪)
其實他女友只要在公共公開場合,別人要怎麼拍都可以也不用問
公共公開場合也沒有什麼隱私權,他也不是趴著朝內褲往上拍
沒有把相片拿去做商業用途圖利,也就沒有所謂侵犯肖像權〈例如說印在馬克杯上去販賣,或放在網頁上當廣告〉
所以當法律管不著時,你只能奢望身邊人是有水準的,如果沒有水準
你也只能自求多福
今天如果要採取法制外的舉動,最好想清楚,也不要連累到其他人
Japan_mingming wrote:
"不怕" 女友曝光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