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一文的回應

關於以前的綠葉方舟, 我是豎起大拇指的.
上個月再去的感覺,卻已經一整個令人無言.
希望業主好好加油.

因為老實說,在這篇之前,我也覺得我應該不會再去了.
所以說隨便發個制式的文就這麼算了啊?

今天大家要你們退回五百元不是看在五百元這幾個臭錢,而是你們造成對該位客人
的傷害,必須要有個交代 。

講真的,今天一個服務業能做成這樣,真的該檢討,竟然會由經理帶頭做出接近恐嚇的事情,真的很可惡。
本來是沒對這種文章做過任何回應的,
剛看這篇我實在看不懂他的重點在哪
看到大家的回應我才知道,
原來是在打廣告喔
原本以為是個案,
不過看了AK兄的遭遇...
實在不得不幫忙多蓋一樓...
我的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hsu4886/al
這些內容叫做道歉??
我們怎麼接受呢?
請再回覆有誠意的道歉好嗎
----------------------------- 阿誠
我覺得如果店家要收錢,就應該要在行為前就告知,
怎麼可以事後才要說要收錢,而且給的理由根本就不成理由,
這和土匪有什麼不同>"<

那以後我在街上看到人家拍照,故意走到後面當路人甲,
再以索取肖像權的名義跟人要錢可以嗎 ?

還有那篇道歉啟事算道歉嗎.....
真是越看越氣人...
這種濫黑店就是要靠大家爆料來抵制他....
知道這間店已經很久了
以前也有想找時間去一下
不過到現在為止都還沒去
看到這篇文章
以後也不會去了吧

記得以前網站上的照片很漂亮
會讓人想仔細看看
現在的網站卻讓我看不下去
一再強調一些我沒有興趣的東西
還不如把照片照漂亮一點
這世界既公平...也不公平...伯樂到處都有.....只是.....你並不是千里馬......
看起來樓主這樣的回應真是讓人心寒....
沒去過那邊應該也不會去了吧....
就為了區區500...唉~
這樣叫做有誠意的回文嗎?

聯合抵制+1

聞中根本看不出有什麼反省想改進的地方

也看不出對受害者的誠意

為了區區五百塊...商譽阿

慢走...不送...小弟也不會去的....當然推薦也不可能囉

等下害我被罵
SONY A7III+24-105/4G+85/1.8
【綠葉方舟】…久仰大名已久,不過先去了傳說中的相關企業—『天空之城』
,看了「綠葉方舟-對喜歡攝影的懲罰」的原文之後,心裏就想著這種地方還
去嗎?再看看這篇官方的回文,我想…我不會想去了,難得一個好名字,卻沒
有相對的服務,難得經營多年的商譽,就因為區區的五百元而蒙受重大損失,
多少新開的休閒園區巴不得人家去那拍照,順便廣為宣傳,俗話說︰壞事傳千
里,更何況這件事永遠的會在網路留下記錄。對了…開版的要不要去上上作文
班,道歉文不是這樣寫的…完全不及格。
報告 deniscch 大大
我一定會幫貴園做廣告的
到處廣告請大家都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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