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重物品買賣一定要面交

很好奇 那牌的那支大三元 遮光罩只要450...

我用CANON 16-35 24-70 70-200 每一款新品的遮光罩都要1000左右呢!
你好,您包裝沒有用氣泡袋嗎?我都會在盒子裡面塞到鏡頭筒完全沒有辦法移動....
然後註明:"精密零件",聽說..這樣就會被小心對待。

這是題外話。
如果對方沒有說謊,您也確定寄出去時是完好的,據說是可以要求宅配公司賠償。
因為實在沒有理由花了一兩百元的郵資,物品損毀後是我們消費者自行吸收..............

所以我的作法是這樣,跟他溝通說,先生真的不好意思,因為我已經降價售出...在加上郵寄真的會有風險。
我已經盡量把風險降到最低用最安全的方式送到您手上。
如果您真的很介意那遮光罩的小瑕疵的話,建議您可以找宅配公司理賠。



記得以前讀書時....
交易方面有讀到一段
採取付款後結帳,在賣家物品送出去宅配離開手頭時,此時此刻的物品的所有權是屬於買家的。
(不知道有沒有寄錯)

作拍賣有時就是會遇到類似的問題...
所以在拍賣網頁遇到貴重物品會一律提醒以面交優先
若買家堅持要買且須郵寄時
也會先讓他瞭解郵寄後不幸產生的後遺症
來來往往的mail一律作好存檔
這是先保護自己的方式
不然我寧願不要賣
也不願造成日後為了物品損毀的問題在那裡吵來吵去
xfp4oqu wrote:
你好,您包裝沒有用氣...(恕刪)


我覺得您說的蠻有道理的...
現在有很多人選購消費級數位相機、手機或其他非3C產品, 不管全新的或二手的, 多有利用線上購物或網路拍賣交易的, 甚至有些東西要向國外網站下訂單, 我們都有機會遇上無法面交的狀況; 當然, 如果面交能避免誤會又不麻煩的話, 的確是個可優先選擇的做法~
例如樓主發文的例子, 就很適合面交...
另一個角度來看, 買方可能有他"突然"不方便面交的理由...
如果建議面交是最安全的唯一管道, 那一開始可以設定交易條件如"不接受面交之外的交貨方式"等等~

否則, 如引言高見, 我們應該想辦法加強商品在包裝和寄送上的品質~ 這方面, 可能得由這裡專職或長期的從事網拍的同好來給建議了, 畢竟散裝保養品有人寄、玻璃杯也有人寄...
我們都可能是賣方, 但也都可能是買方呢~

(上述淺見均排除惡意和詐騙等負面人性因素, 不然複雜好多...)

看到樓主的例子, 我也在想; 自己最近賣的一部相機, 是不是要把條件設定只能面交了...; 不然, 就算原廠盒的安全包裝, 自己再加泡棉並標示易碎物品, 收件者說哪裡壞了(甚至說哪裡缺了), 我也無可奈何~ (當然, 我相信不會有人匯錢給我, 就為了讓我的拍賣品寄去再弄壞, 讓我退錢給他..., 這麼無聊...)

請問有沒有熟悉這方面法規的人士, 可以指教一下? 非面交狀況下, 買賣雙方的舉證問題或貨運業者的責任問題...等等, 該如何釐清?

謝謝!!!
回覆EllisLi兄

之前也是有郵寄過相機就沒出事,我當時是連相機包包一起寄過去,包成一大箱,先把相機裝在原本的盒子中,盒子再塞到相機包包裡,最後再用一個紙箱包好,所以避震很夠。

至於這次的鏡頭,我是裝在原廠的鏡桶跟盒子中(17-35, 28-70, 70-200這三隻都有附),外面再用塑膠袋封好避免雨水,當時以為鏡桶的避震應該還不差,加上我寄出的時候也貼了好幾張易碎物品的標籤,結果...
也許應該再用一個大一點的箱子塞滿氣泡袋來裝吧

總之,這種精密儀器還是面交比較安全...


雖然不是網拍造成的,但是也是寄送上面的糾紛,提供各位參考~~~

話說之前買了3鳥牌的螢幕,沒幾天發現有亮點,因為有保固亮點,
所以二話不說,請原廠處理,後來他們也很快回應了,說會請人來收,
但是我告訴他我沒有箱子,他就叫我用袋子裝著給他們的人就好了,
我不以為意,以為他們會有專業的東西幫我把他護送回公司....
事情就這樣發生了,兩天後收到mail,附上兩張照片,跟我說螢幕正面已刮傷,
所以不讓我換,挖哩咧~~~照片上看到很明顯的一片擦傷....
經過數度的mail及電話溝通,對方兇悍的態度簡直讓我欲哭無淚...
還要我提出證明說寄送之前是完整的....
@#$!@~~~他們也不能證明寄送之前是擦傷的啊...
快遞也沒有什麼check list,明顯是他們服務不專業造成的!!
後來我就把mail同時發給某周刊跟某爆料信箱後,他們才同意讓我更換,
但是寄回來的螢幕竟然有一個暗點....算他狠~~~不過我也懶得跟他們打交道了!!

經過這件事之後得到一點點心得...
1. 能自己送就自己送!!(就是面交囉!!)
2. 非不得已要用寄送的...請一定先拍下照片存證!!(最好附上當日的報紙頭版!!)
3. 如果確定自己沒錯,請一定據理力爭!!快遞應該要賠的!!(上次有一次他們壓破維他命的包裝也是照賠...)

之前有發生過,先拍照他會說一般人不會先拍照,你先拍照是有所企圖
seanastin wrote:
之前有發生過,先拍照...(恕刪)


先拍照的企圖就是保護自己!!
保護自己沒有錯!!
如果以自己是買方為前提, 小弟時常網路購物, 遇到商品即將過期想換貨及內容物在郵寄過程中被擠壓流出的...等等, 剛好遇上是有信譽的賣家, 在取得聯繫後, 賣方都隨即先寄出新的商品(並未質疑是我這邊損壞的), 然後再派快遞人員來取回損毀的商品(但這和動輒上萬的相機...等相較, 算是低單價的商品); 發生這些事, 雙方都不樂見, 處理起來雖然"買方"沒有吃虧, 但是也麻煩了點...
若不能面交, 慎選購物管道之外, "運氣"真的蠻重要的~ 小弟曾利用網購買過兩部相機、多功能事務機..., 運氣好的是沒有瑕疵品或運送損壞的問題...
電視購物、通路網站掛名的網購、長期經營的賣家和偶而出售商品的個體戶, 有不同的價差等級、交易品質和處理模式...

至於自己是賣方時的面交, 建議各位注意地點的便利性之外, "安全"更是重要; 畢竟, 面交遇搶的狀況也時有耳聞~ 賣方可要求買方先匯款、後面交(這當然是站在賣方的立場, 對買方又比較不利了), 或者將地點選擇在類似捷運站內監視攝影機拍攝範圍內的地方...等等.





newandrew wrote:
雖然不是網拍造成的,...(恕刪)


您說到把報紙版頭及日期順便拍進去的模式, 真的是非常細心呢:)
因為前文討論提到拍照, 我就想到這個問題(靈感來自於綁架電影), 因為單純照片舉證, 雙方還是可以爭; 舉例來說, 現在不是很流行大家買到新品時拍些開箱照上來分享? 二手交易完成後, 賣方就算拿出寄送前才拍的照片, 買方也可以質疑那些搞不好是新品剛購入時就拍的開箱照了...

小弟猜測, 大部分物品毀損的狀況, 可能來自於郵寄運送過程的不當堆置和搬運; 除了自己做好安全穩固的包裝和在外包裝註明內容物及貼上"小心搬運"等警語外, 真的是郵務公司或人員缺失的部分, 我們該如何爭取和舉證呢? 他們又能賠償到什麼程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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