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580ex...被偷了...>,<"~@

就是有聽過連車上有零錢也被敲破車窗拿走的,所以現在我一律不在車子裡放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如果真要放,放後車箱應該會安全一點吧!還是請樓主節哀!!!
poca51 wrote:
放後車箱應該會安全一點吧...(恕刪)


這觀念應該是不正確的~
竊賊在觀光地區埋伏~
人一下車把東西放後車廂~竊賊也同時正在看你
開門輕而易舉~後車箱也一樣~
貴重物品放身上~

10年前在北海岸有相同慘痛的經驗~下車去廁所
剛領完3萬元下車不超過10分鐘塞在座位底下的包包就不見了~
車窗未破~門鎖被打開了~

隔壁開計程車的鄰居也是~車上有零錢罐...車窗被敲破2次了~
後來還用奇異筆在車窗角落上寫..."車上沒有零錢,請饒過玻璃窗"


樓主花個錢買經驗~應該要開心了
能用錢解決的算小事了...(別像我之前被搶劫,錢被搶了~還被打傷~)
這是一種好人無奈的悲哀!
牽扯的範圍實在太廣了!
從-教育.經濟到人權......
從小教育不好.當然治安也好不了
經濟做不好.當然強盜小偷少不了
人權做太好.被害人永遠沒得討.
一堆的人權團體每天都說"迫害人權"不能用重法不能用重刑
今天就算警察埋伏3天3夜捉到了小偷.送到法院開庭詢問不到30分鐘後.就可以看到小偷走出法院了.
那到底是迫害"被害者"的人權呢?還是"犯罪者"的人權呢?大家想想就知道了!
今天活在教育,經濟都不好的現實下.又不能用重刑的.人權保護中的社會.
所以被偷剛剛好而已啦!沒有因強奪而被殺害~就不錯了!

戒菸團體每天吵著要嚴法禁煙,因為二手煙會害人.那汽車每天撞死人的一大堆.為何它們不去抗議"禁止汽車製造與販賣".木炭會害人自殺.它們也不抗議"禁止木炭買賣"...一堆自私,自我,自利的人結合在一起就是叫做"人權團體"
40D+17-55is+5DII+24-105L+70-200Lis+24LII+35L+50L+85LII+一堆閃燈和棚燈 +GF1+GF2
如果我有東西不想拿,或者是朋友的包包不想待在身上,我都會把它放在後車箱。
這樣至少安全多了。
就算要把東西放在後車廂,最好也要先環顧一下四周,看看有沒有人會注意到你的舉動。
ito5423 wrote:
回二樓的問題~~或許...(恕刪)

來回一個跟減刑犯無關的事情

照這種邏輯,只要身懷財物都是引誘犯罪囉?
引誘犯罪這個詞只有在人人自危的地方才會出現
因為治安已經敗壞到必須用這種藉口來安慰自己「被偷被搶也是活該」

如果你真的能被這種藉口安慰
就表示你認同小偷的行為
難道砸破人家車窗偷東西這種行徑可以被視為正當嗎
不知道你有沒有清理過車窗被砸的車子
玻璃屑可以跟著你跑一兩年不會被發現啊
難道你提著相機在路上被攔下來
人家拿著刀子要你交出相機
你也會覺得是你不該拿著相機到處跑嗎?

不要再用這種阿Q的藉口安慰自己了
如果覺得有財物就活該成為小偷強盜的目標
那這個社會豈還有對錯可言?
--- devil may cry
老百姓辛苦工作賺錢 -> 該繳的稅金一毛錢都不能少 -> 其中花了一大大大堆錢養了一大大大堆警察,
當老百姓財物遭受損失 -> 用老百姓稅金養的警察卻告訴你:你應該要自己保護好自己的財物...

好像完全跟自己無關似的...哀...

看大家的回應好像不少人都有類似的慘痛經驗,
抓這些小賊有這麼難嗎?
像抓賣淫的「釣魚法」應該就抓得到啦!
埋伏的警察躲在私家車(或類私家車的警車)後座伺機而動,
兩名男女充當誘餌空手下車後,
躲著的小偷就會以為車上有財物而下手,
接下來就以現行犯逮捕,
有那麼難嗎?

就只會抓紅燈右轉衝業績???
欺負善良老百姓...
交差了事的工作心態
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母???...
mandy063 wrote:
先向您遺失的物品致哀...
聖人也會做錯事 請不要用這種眼光及字眼 來看這些同胞!
(恕刪)


同胞???
這位大大應該是自己沒遇過這樣的悲劇吧???

如果您今天愛車玻璃被敲破,
玻璃碎屑灑滿車內,
相機或車上值錢財物被搜括一空,
珍貴的照片、當天的遊興沒了不說,
當天花時間整理財物損失再報案備案,
之後再花超過一整天以上的時間跟金錢「修理愛車 & 補辦證件 & 上網碰運氣尋找愛機 」........

當小偷被抓到你面前時,
你還能當著"牠"的面說:同胞,沒關係,我知道你不是聖人,我原諒你
那我一定豎起大拇指對你說:你才是聖人
(如果警政署長是像這樣的聖人,
那就甭抓壞人、甭提治安二字了,
全台灣移民的人口應該會超過一半吧!!!)
這跟減刑犯又有何完全關聯???
還沒減刑前 犯罪率還不是居高不下~~~
這樣歸究於 減刑犯 不好吧~~
建議樓主 這樣主觀的文句 是否恰當


只要出遊 盡量不要將貴重物品放於車上
很多小偷都是在旁邊觀察~
發現如果沒帶包包下車 就會到車上光顧~~
上次我到陽明山 也是~~還好我 半路發現我東西沒帶~~
剛好看到兩位不明人士在我車旁邊~手上還拿疑似鐵棍的東西~
(我車旁邊無其他車輛) 我就大喊 : 那是我車,有事嗎??
他們就說沒事~欣賞而已~~
我馬上把車上所有東西當他們在看 就拿出來~
其實小偷都是很會觀察 與找東西的~~
我離開後發現~他們躲在某處觀察其他遊客~~
所以我馬上偷偷報警~~~
基本上可向停車場索賠,
因為他有收費,
法律規定他要負一定的保管責任,
這是已經有過法庭判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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