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文建會辦的比賽....>"<

yxf wrote:
您好~我是本次活動的...(恕刪)


稍晚是吧

我等著看你們如何解釋自己訂的條例

我猜 最後結果:
第一名用山水畫: 是用相機拍山水畫
佳作的五張照片: 第一章不是作品, 是 reference ...

看我說的對不對?

對這個政府已徹底失望
通常這種活動都是委外廠商執行的。
這些廠商都很愛亂搞,不想一一點名出來。

這種搞不清楚狀況還恐嚇使用者,
不用等他在那邊囉哩囉唆要採取啥法律行動,
直接告他,讓他以後公家機關的案子都不用標了...
委辦單位要是沒有處理好,看看文件會與委辦單位的合約有沒有賠償的條文,若有就可以向委辦單位求償。

不過文建會的承辦人該罰,這麼明顯的錯誤居然沒有看到,也沒有立刻要求改正,這是很要不得的,
文建會不能做出快速、有效的處理是很不應該的。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留個紀錄。
yxf wrote:
您好~
我是本次活動的執行單位。針對您提出的幾個評選爭議事項,文建會已經在處理中,稍晚即會對處理方式公開說明。
造成您的不愉快,敬請見諒!
如果有任何問題,也可以透過活動簡章的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謝謝。
配備: 相機:Nikon FM2 & Nikon D70s & Konica S4 AUTO
畫完圖畫後,再用相機拍起來....所以這是照片。

用我的單眼捕捉最動人的妳; 用妳的雙眼看見最真實的我
如果這世界公平的話
就不會有
窮&富
醜&美
矮&高
瘦&胖
壞&好
黑&白
台灣國內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還是別指望吧!
正所謂
「肥水不落外人田」
再怎樣訴願都是沒用的
誰會承認自己的疏失&錯誤呢??
這種"小屁屁",人家會理會嗎???

人家不屑"彈"這種小屁屁

上媒體有用嗎?看看現在一些媒體的狀況,是需要廣告的.

唉~~沒辦法!清廉、反貪腐!Joke




爆音、無影像…HDMI

2008-12-16 09:10 by 賴小喵 wrote:
首先要跟讀者說聲抱歉...這篇文章原本上週分享過了...
但基於不讓主辦單位的名譽問題受影響,便刪去此文~!
後來私下打電話告知籌辦單位此事,該單位竟然勸小弟不要發佈文章宣揚...否則該單位會動用法務部處理...似必對小弟不利!

我不懂敘述事實為犯何法!
但為了讓其他參賽者~及未來有可能會參加該單位辦的比較的參賽者不要再像小弟一樣吃悶虧...
因此~決定再次發表本文!
(對於曾點閱過的讀者~再此說聲抱歉)


=====================================================
話說某天友人msn傳來一個文建會主辦的圖文比賽!
正好當時工作到一段落,也因為這比賽參與的人數極少....因此就混了這池水...
不料到了開獎的那天......詭異的事發生了!

詳情請點閱以下小弟的BLOG!
http://blog.yam.com/snoopy119/article/18619489

好奇怪的文建會主辦的
非常奇怪 圖文比賽!
文件會???
March ~ 賣周杰倫 演唱會入場卷
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
真是太扯了!!
踢爆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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