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再仔細看過一次.
chunmin88 wrote:
原因是我覺得樓主從中午到下午五點都在該點拍照,
店員應該有注意到,
應該主動告知在該店拍照是要另外收錢的,
結果等到人家五點才跟樓主收錢,
這點實在是有欠公道。
chunmin88 wrote:
服務小姐怎麼知道她們拍婚紗、拍廣告?
應該是有注意到她們換衣服跟道具吧!
發現的當時應該就要提醒,而不是等到樓主要回家的時候才提醒。
xqqclub wrote:
經理說....
進場後不會管你們怎麼拍,在園中不會特別確認是不是來拍婚紗、廣告
所以那天我進去點飲料時服務小姐才特別問你們不是跟婚紗公司一起來的嗎?怎麼會有抵用券?我表明是自己來拍照後,服務小姐就說你們有換衣服,所以要收場地費1000元
xqqclub wrote:
當天如果不是小弟想用抵用券折抵飲料費用,所以才被告知要收場地費
如果小弟跟內人直接走掉,不進餐廳點飲料是不會發生這件事的.因為經理提到,收費只在門口收取
婚紗業者、拍廣告等會收取1000元,5人一組,一般遊客是100元
入場後要怎麼拍都可以,不會干涉,只是換衣服的行為顯得不像一般遊客,有商業行為之嫌,所以我們要加收場地費
凝結時空 wrote:
客人有選擇店家的權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