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3423 wrote:....所以偶像藝人都不是高薪的模特兒 他們是一群命賤活該 義演被拍偶像劇也不用錢就可以拍 反正破梗也沒差寫劇本排場景的都是義工 隨便重寫就好了一路還要往下比 跟狗仔去相提並論了.... 原來如此 公共場所就是供大眾使用如果在攝影棚或私人場所當然可以做限制如果是公共場所這跟"偶像藝人,排場景的"沒有關係拉重點是用公共場所來營利,又要限制合法使用人的權利申請使用只是賦與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所以,要不要互相體諒是一回事可不可以拍又是一回事
add1234 wrote:如果是公共場所這跟"偶像藝人,排場景的"沒有關係拉重點是用公共場所來營利,又要限制合法使用人的權利申請使用只是賦與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申請使用只是賦與使用權但是該公眾人物之肖像權呢!?或許就像第一頁有人說的他可以跟你收取"表演費"收多少?你不刪跟你收個百萬的表演費!?或是槓上法庭!?將心比心有時候真的沒必要博這麼硬生活嘛 , 簡單好過就好互相配合一切都好過何必為了一些小雜事弄得許多人都不愉快!?是吧!^_^
沒有要直接回覆主題.假設一種狀況.如果某人遇到一個拿相機的人, 就拿一個大板子擋住他的鏡頭(注意, 板子沒有碰到相機與人喔)那個拿相機的人走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擋到哪裡, 讓他完全沒有辦法好好拍照.試想, 樓上強調"有權"拍照的人, 如果遇到這種人, 他"有權"拿板子在公共場合只是剛好擋住你.你認為如何?他也沒犯法阿, 只是你應該會很想揍他吧? 原因是因為他很沒有禮貌~同樣的, 現在任何人都有權拿相機在公共場合拍任何人, 但是很多被拍的人會很想揍拍照的人, 同樣的是因為很沒有禮貌~大家都有權做很多事, 但是不代表你做這事是合理且大家都能接受的~
march6047 wrote:沒有要直接回覆主題....(恕刪) 有趣, 現在是樓主被人要求不要拍, 而且要del照片耶, 這是要求, 而不是請求喔, 很明顯那拍戲的人已經侵犯樓主的自由權了吧? 你們都覺得沒問題嗎?另外, 你說那板子的事的確是沒問題的, 因為我拍照的自由是拍照的自由, 別人沒有義務讓你拍到你想拍到的東西, 所以他可以擋, 就正如你在拍路上的車子練追焦, 你可以要求那車再開經過一次嗎?
arLigo wrote:肖像權只有在用於商業情況下有效, 請不要搞混 若今天側拍的相片外流造成劇情外洩進而讓整部戲的重點或甚至結局曝光而使得該劇整體蒙受某種程度的損失又是否可以向該側拍人員請求賠償?他的側拍相片不一定要交給知名媒體放在無名這種公開網站上他並沒有進行商業行為卻也使該劇組蒙受損失是否可以依肖像權之相關法令向側拍人員進行求償呢!?
十一郎0507 wrote:若今天側拍的相片...(恕刪) 事實是外流的人只是po在自己blog, 而人們又自己跑來看, 他沒有直接的利益進口袋, 而且也沒合約要遵守幫你保密, 電影公司有給錢那人叫他保密嗎? 沒有麻! 所以那賠個屁阿, 他沒得益就是沒有動機, 沒動機又怎麼犯法, 又不是殺人, 殺人才有過失殺人, 就正如你定合約也要有雙方交換存在阿, 所以很多土地都要以1元的象徵式價格租給人家, 不然合約是不成立的, 除非樓主 主動去兜售照片, 這才有機會犯法真的很搞笑, 現在是怎樣? 都被奴役慣了? 人家用公眾的土地來鑽錢, 還一堆人找理由幫他鑽到最後一元錢咧, 你們都有收電影公司錢喔?
arLigo wrote:事實是外流的人只是po在自己blog, 而人們又自己跑來看, 他沒有直接的利益進口袋, 而且也沒合約要遵守幫你保密 是這樣~所以PO在自己的BLOG~然後被狗仔發現~間接上了媒體(在台灣~這種事常發生的)讓劇組蒙受損失~劇組也不能求償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