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現在因為狗仔太流行,拍女生裙下的色狼也時常出現,別人也分不清楚你是善意或惡意的拍攝,總之就先禁止了再說,至於拍攝與被拍攝誰的權利優先,我認為先尊重被拍攝者是比較妥當的,包括建築物或是商品還是公共區域,只要當地有管理人員或保全人員,他們的職責就是要盤查附近可疑人士的行為,有遇到的話最好就配合他們盤查,如果要抵抗的話,我看通常拍攝者單獨面對眾人公憤的情況比較多,為了自己的安全,最好是趕快找警察過來協助處理,不要靠自己一個人去抵抗眾怒。
的確,現在的人只要看到旁人手中拿著大相機總會十分好奇,但又會心生畏懼,因為不曉得他到底要拍什麼別說其他人了,我承認我自己就是一個,雖然自己也有使用DSLR,這就是對於相機的恐懼感(這點干是哪裡人何事?)
handerson wrote:由於有寫blog的習慣,就以電影海報為背景,把票根拿起來拍...(恕刪) 小弟也有寫blog的習慣所以也會隨時紀錄周遭看到的東西不過可能因為我拿的是手機一般人對手機拍照還停留在拍起來很模糊的印象所以很少遇到被阻止的我認為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或做為商業用途應該都是OK的
個人覺得,公共場所拍應該是沒有關係,但是有人關心的話,看情形,不一定要刪照片。有時配合一下,可以省掉不少麻煩。拍小孩的話,一定要經過大人的同意。這點在國外是蠻正常的。上次看到有對男女在拍美國聯邦辦公大樓,被警衛關心。數位的男的就給警衛看。女的因為是拍底片,所以就留下資料。
看到幾位網友提到捷運拍照的部份...剛好小弟是捷運的承商之一順便告訴大家一些該注意的事每個捷運站的站體不盡相同 雖然小弟也不算每個站都去過不過套用在板南 中和 新店 淡水中山站 等 應該都適用如果拍照的閃光燈 閃的力道沒控制好 !!可能會引起某種消防系統的作動 叫FM200 又名海龍會怎麼作動 我不是很了解 只知道一作動 就要緊急撤離那個地方每樣設備外圍都會有貼 請勿使用閃光燈拍攝 但是也要你真的有用心看到喔!!我是不知道 捷運站是否同意你拍攝但是 基於安全的理由 站方不同意你拍攝 我倒認為沒什麼不妥 !!
這主題被提出來也不只一次了. 總是看的到有反被拍有理, 與拍攝無罪的言論.這已經是社會風氣的問題, 而不是誰有理誰沒理. 反正有人被拍到就會不爽, 有人拍不到也會很囧.個人感想:1. 拍還是要拍的, 用小砲55~200mmVR 或是大砲80~200mm/f2.8拍. 在對方視距外就將東西拍到, 沒人會理你.2. 拍照速度要快, 神不知鬼不覺. 快門按下後立即離開現場, 就算被工作人員看到, 也來不及叫你停下看看你的相片, 甚 至請你殺掉相片.3. 想在近距離拍攝的話, 還是用小DC就好了, 隱密性高. 也不易驚動被拍攝對象...個人對於在台灣用DSLR照像的淺見,